内容出处: |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01639 |
颗粒名称: | 第六條 |
分类号: | F123.3 |
页数: | 1 |
页码: | 7 |
摘要: | 第六條各省(市)財委各廳行局向下頒發控制數字時,如認爲某些計劃指標必須包括於向下頒發的控制數字中而未爲上級控制數字所包括時,得頒發必要的補充控制數字,並呈報上級備案。逐級向下頒發的基本建設投資數字,不得超過上級的控制數字。逐級向下頒發的生產數字,不得低於上級的控制數字,除了銷路和原料供應受到限制的某些產品以外,各級有權根據實際情况予以適當的提高。 逐級向下頒發的上繳利潤、折舊費數字,不得低於上級的控制數字,並得根據實際情况予以適當提高。 |
关键词: | 国民经济 经济计划 |
“经建财务文件汇编”是指收集整理一定时期内中国经济建设领域的财务文件,进行编辑汇总出版的一本专业性图书。这类汇编一般包括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单位的决算报表、财务报告,以及财政年度预算等信息。这些文件汇编的出版,有助于了解相关单位的财务状况,财政支出情况,以及整个经济建设领域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