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計劃草案的編製呈報與審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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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163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計劃草案的編製呈報與審查
分类号: F123.3
页数: 2
页码: 7-8
摘要: 各基層計劃單位根據上級的計劃控制數字,編製計劃草案呈報上級管理機關,各級管理機關審查所屬單位的計劃草案並編成本部門的計劃草案,按照控制數字頒發的同樣系統逐級向上呈報。
关键词: 国民经济 经济计划

内容

第七條各基層計劃單位根據上級的計劃控制數字,編製計劃草案呈報上級管理機關,各級管理機關審查所屬單位的計劃草案並編成本部門的計劃草案,按照控制數字頒發的同樣系統逐級向上呈報。
  第八條除西南工業部報送西南財委之計劃草案,另行依照西南區一九五二年工業生產計劃編製暫行辦法規定辦理外,其餘西南各財經部行局,報送西南財委全區專業綜合性的計劃草案一式三份,並附其直轄各管理機構或其直轄的各企業單位的計劃草案一份,並分別附具審查意見書。
  第九條中央各財經部門在西南直轄的各級管理機構或直轄企業單位,於向其中央主管部門呈報計劃草案之同時,應報送西南各主管部門綜合性或企業計劃草案一式三份,並附其直轄各管理機構或企業單位的計劃草案及審查意見書一份,由西南各主管部門綜合報送西南財委。中央或西南在各省(市)的直轄管理機構或企業單位除西南財委另有規定者外,應以計劃草案之一部或全部呈報所在地的省(市)財委。
  第十條省市財委將專、縣財委、直轄管理機關、各應行局、中央或西南的直轄單位以及其他基層計劃單位的計劃草案,按不同的經濟部門,不同經濟成份分別加以審查,綜合並彙總編製省(市)的國民經濟計劃一式三份,呈報西南財委。並附送其直轄單位的計劃草案及審查意見書。由西南財委彙集各個系統的計劃草案編製全區國民經濟計劃草案,經西南軍政委員會審查後呈報中財委。
  第十一條審查意見應簡明扼要地說明如下內容:(一)計劃草案是否符合上級指示的方針及控制數字;(二)企業內部及各企業間各產業部門間是否平衡,物資(包括機器設備)、資金、運輸、勞動技術的供應有無保證;(三)消除各種不平衡現象及薄弱環節的建議;(四)對計劃草案修正的建議。
  第十二條省市各廳行局如兼受西南兩個部局領導時,應將所屬單位原計劃草案,按不同經濟部門分別彙總編製本部門的計劃草案,呈報西南各有關部局。
  第十三條西南區各部行局及所屬企業管理機關於向其中央主管部及西南財委呈報計劃草案時,應將其中財務計劃草案分繕一份送西南財政部審查綜合。省(市)公營企業管理機關亦應另繕財務計劃草案一份送省(市)財政廳(局)審查綜合。
  第十四條各財經、行政、軍事機關所兼管的企業,應按該企業性質所屬經濟部門主管機關頒發的表格編製計劃,報送各主管部門,並由各主管部門綜合報送同級財委。
  以上企業如爲工業,其計劃表格按照本委工業生產計劃編製暫行辦法規定辦理;如非工業企業,其計劃表格得由省(市)財委視各企業規模之大小,予以簡化。第十五條計劃草案中的生產計劃及基本建設計劃應完全分開,並分別裝訂呈報之。
  第十六條一切計劃草案皆爲下列兩部份組成之,卽(一)計劃草案說明書;(二)計劃表格。
   第十七條計劃草案說明書應簡明扼要地說明如下內容:
   (一)上年度的計劃的基本總結及計劃的根據;
   (二)計劃任務——卽對上級指示的方針如何在本部門本地區具體實現,如在工業生產計劃草案中,着重說明如何發揮現有工業的潛在力量等;
   (三)主要計劃指標的說明附帶指明主要數字的根據及其精確程度;
   (四)計劃的平衡及存在的問題;
   (五)保證實現計劃的方法;
   (六)對其他國民經濟部門,其他地區的要求;
   (七)附“基層計劃單位名稱一覽表”。
  第十八條各基層計劃單位,各級管理機關,包括財委,在計劃草案呈報審查批准時期內,應從各方面積極創造完成與超過計劃草案之必要條件,硏究執行情况,使計劃一經批准卽能保證貫澈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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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经建财务文件汇编”是指收集整理一定时期内中国经济建设领域的财务文件,进行编辑汇总出版的一本专业性图书。这类汇编一般包括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单位的决算报表、财务报告,以及财政年度预算等信息。这些文件汇编的出版,有助于了解相关单位的财务状况,财政支出情况,以及整个经济建设领域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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