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撥款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基本建設財務文件彙編第1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1433
颗粒名称: 基本建設撥款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
分类号: F287.19
页数: 1
页码: 70
摘要: 基本建設撥款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
关键词: 基本建设 撥款 暂行办法

内容

建設單位於包工合同簽訂後,得預付包工人欵項,其用途以購買工程材料及支付運費爲限,數額不得超過當年包工合同內總包價之三成,並在當年內分期扣還,預付欵項成數及扣還辦法在合同內規定之。跨年度工程出包於同一包工人時,當年預付欵項,得延至次年初按預付次年欵項總額結算,多退少補;但必須於總合同所包工程竣工前全部扣淸。

知识出处

基本建設財務文件彙編第1輯

《基本建設財務文件彙編第1輯》

基本建設財務文件彙編第1輯详细讲述了重庆市西南地区的基本建设以及财务文件汇編。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