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建06表編製說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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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基本建設財務文件彙編第1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1400
颗粒名称: 計建06表編製說明
分类号: F287.19
页数: 1
摘要: 計建06表編製說明。
关键词: 基本建设 固定资产计划

内容

一、本表目的在反映計劃年度中由於基本建設的完成,有多少新增的固定資產可以開始利用,這是基本建設工作中具有重要意義的問題,在一定時期內,新增固定資產開始利用的多少,是人民經濟再生產擴大程度的重要標誌,從而也可以看出基本建設計劃製訂得是否能保證生產力的利用,保證資金集中到最重要的建設對𧰼上,以發揮投資的最大效果。
   二、本表編製報送單位及範圍與計建01表同。
  三、“開始利用的固定資產”不應與“新增的固定資產”相混淆,因新增的固定資產不一定完全可以開始利用,本表中所表示的僅是新增的固定資產中的一部份,而不是全部的新增固定資產。例如新建一個機器製造工廠,其中包括一個翻砂車間及一個加工車間,在計劃年度中完成了加工車間的廠房及翻砂車間的全部工程,如翻砂車間已可以開始獨立生產,由建設部門移交生產部門驗收後,可算作“開始利用的固定資產”;至於加工車間的廠房雖已完成,但因機器設備尙未安裝,無法移交生產部門進行生產,則不應算作“開始利用的固定資產”。又如新建一個發電廠,計劃年度中全部廠房工程、鍋爐安裝工程已完成,但發電機尙未安裝完成,則全部工程不能算作“開始利用的固定資產”,只有當發電機都已安裝完成,全廠已具備發電條件時,才能算作爲“開始利用的固定資產”。
  四、如某一建設工作在以前年度已開始進行,至1953年才全部完成,則可以利用的固定資產,應包括以前年度的工作價値在內。例如前舉新建機器製造工廠:其工作總量爲100,如1952年完成加工車間的廠房及翻砂車間的全部工程,則其完成的工作總量爲全部工程的50%,其中翻砂車間佔30%,故1952年開始利用的固定資產爲30%;至1953年加工車間機器設備安裝完成時,其工作完成部份雖爲50%,但開始利用的固定資產則爲70%。
   五、甲欄“管理局及事業種類”同計建01表說明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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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設財務文件彙編第1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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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設財務文件彙編第1輯详细讲述了重庆市西南地区的基本建设以及财务文件汇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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