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工作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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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基本建設財務文件彙編第1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1351
颗粒名称: 基本建設工作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分类号: F287.19
页数: 2
页码: 3-4
摘要: 基本建設工作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关键词: 基本建设 建设工作

内容

(一)恢復性質的建設單位,如原有設計文件,並經審查可以採用時,得以原設計文件呈送上級批准,不另進行設計工作。
  (二)限額以下恢復或改建性質的建設單位,其初步設計的內容可以酌量情况加以簡化。簡化辦法由中央主管部規定,呈報中財委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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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設財務文件彙編第1輯

《基本建設財務文件彙編第1輯》

基本建設財務文件彙編第1輯详细讲述了重庆市西南地区的基本建设以及财务文件汇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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