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基本建設財務文件彙編第1輯》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01338 |
颗粒名称: | 基本建設工作暫行辦法 |
分类号: | F287.19 |
页数: | 11 |
页码: | 1-11 |
摘要: | 凡固定資產擴大再生產的新建、改建恢復工程及與之連帶的工作爲基本建設:第二條基本建設工作內容包括下列各項。按其工作性質分爲新建、改建、恢復三種:第四條爲便於各級主管機關對建設單位在計劃、設計、施工等工作上管理掌握有所區別起見“第五條中央各主管部、事業管理總局、大行政區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大行政區財委)、大行政區專業部、及各該所屬管理局、各企業,均應視工作之需要設立基本建設的專責機構,則基本建設機構的任務是對此項工作進行監督與檢查。第七條中央各主管部或事業管理總局應按照個別部門的情况。 |
关键词: | 基本建设 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