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設計塡表說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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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公路技術設計文件》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1282
颗粒名称: 技術設計塡表說明
分类号: U412.31
页数: 100
页码: 36—134
摘要: 在技术设计中,因路线距离较长,其经过之区域因自然条件与经济条件之不同,可分段编制总预算,各段中之大桥一般应单独编制总预算,例如甲一乙一丙线,可分别按甲一乙,乙一丙两段及其中个别大桥编制技设02.03.04表并将各个总预算(技设02表)汇总为总预算汇总表(技设01表)。路段之划分,应与年度计划相结合,一年内所作工程,不应分列在两段之内,但同一段内可包括两年施工之工程。
关键词: 工程技术 技术设计

内容

1.在技術設計中,因路綫距離較長,其經過之區域因自然條件與經濟條件之不同,可分段編製總預算,各段中之大橋一般應單獨編製總預算,例如甲一乙一丙綫,可分別按甲一乙,乙一丙兩段及其中個別大橋編製技設02.03.04表並將各個總預算(技設02表)彙總爲總預算彙總表(技設01表)。路段之劃分,應與年度計劃相結合,一年內所作工程,不應分列在兩段之內,但同一段內可包括兩年施工之工程。
  2.技術設計中之預算(技設05表)應以工區(或工段工程隊)及個別大橋爲編製單位,例如鋼筋混凝土中型橋,每個工區均應編製一個預算(05表),又如每個大橋之各部份,均應照05表編製預算。工區之劃分,應結合年度計劃,每個工區的工程不跨年度。
  3. 技術設計文件可分爲總設計文件(一路段或全綫的)及個別設計文件兩部份,其應報送中央公路總局份數規定如下表:
  附註:內蒙古自治區及河北、山西、綏遠三省主管之建設單位,限額以上者,照“A”欄所規定之份數報送;限額以下者照“B”欄數字增加一份,以便批囘一份。
  4.在技術設計中,材料單價,以路綫中之一段(或全綫)爲單位計算平均單價,例如甲一乙一丙綫,如分成甲一乙及乙一丙兩段編製總預算時;則甲一乙段及乙一丙段每種材料各求一平均單價。
  5. 外購材料以平均運至各工區(或工段,工程隊)的工地倉庫交貨 的價格計算,每個工區的工地倉庫可能是一個,也可能是幾個。在工作組織中,應將路綫劃分工區,並在佈置總圖中標明各工區的分界地點,定出工地倉庫的位置。(各工程施工地點之臨時材料棚,不算作工地倉庫)
  6.不經工地倉庫的外購材料(如外購石子等,須運至指定料場交貨)及當地自採材料,均以料場的平均價格計算。
  7.在計算上所引用之工料定額,應根據中央交通部頒發之預算定額按照規定之地區係數計算,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許根據其他定額。但該定額表上所缺少之項目得由各區搜集已有定額資料,自行訂製,報請中央公路總局備案後,作爲編製預算的臨時根據。
   (一)總預算彙總表——技設01表
  1.本表係彙總各個總預算的費用。
  2.例如甲—乙—丙綫分爲甲一乙段及乙一丙段同時編製總預算時,卽用此表將二段之總預算及其中大橋之總預算彙總。如二段之總預算因時間限制不能同時呈送時、,可用此表先將甲一乙段之總預算及其中大橋總預算彙總。
   (二)總預算表——技設02表
  1.每一路段(或全綫)及其中個別大橋,均按此表編製總預算。
  2. 本表所列費用項目爲路綫設計之用,大橋設計應按附表二之款項塡列。
  3. 本表費用係由技設03表轉來。
  4. “9”欄,路綫設計以“公路公里”計,大橋設計以“橋長公尺”計。
  5. “10”欄,路綫設計塡設計路段之長度,大橋塡橋之全長。
  6.“11”=“8”÷“10”
   (三)綜合預算表——技設03表。
  1.每路段(或全綫)及其中個別大橋,均編製本表。
  2. “1”欄係說明“6”欄數字所根據之表號,可寫作“表號——編號”。
   例如根據04表第5編號卽寫作“04—5”。
  3.“2”、“3”、“4”欄,路綫按附表一,大橋按附表二之項目及單位依順序編製。
  4. “5”、“6”欄根據04表而來。
  5.“7”=“6”÷“5”,有兩個單位者,以頭一個單位計算單價,如橋梁工程之單位爲公尺/座,單價係指每公尺之單價,“7”欄數字僅爲一指標,不作爲計算“9”及“11”兩欄數字之用。
  6.各工區施工期限均係規定不跨年度,按年度分配數可自04表將同一年度內施工各工區的“數量”及“預算數”綜合於本表內。預
   (四)算彙總表——技設04表:
  1.每路段(或全綫)及其中個別大橋按附表一及附表二之順序編製本表。
  2. 本表用作綜合各個預算之用,每一預算編號塡列一行,同類工程塡齊作一小計。
  3.本表於“預算總額”之後,應按工區列出“返還款額”各工區之“返還款額”根據06及07表總計之和。
   (五)預算表——技設05表:
  1.本表以工區(或工段、工程隊)及個別大橋爲編製單位,如每個工區之同類型中橋、小橋、涵管等及個別大橋之各部分均編製本表(照附表一及附表二之項目)。
  2.對於不很重要的工程及個別工作如路綫土地及準備工作,臨時工程,特別支出與未列入預算的各項工作費用均以概算方式編製預算(卽單價可自行擬定,不需分析)。
  3. 勘測設計之單價,照中央規定之標準計算。
  4.單價根據技設08表,如該表中列有返還材料費者,在本表應列成分數,分子爲08表中第5欄數字,分母爲08表中之第6欄數字,拆除臨時工程,砍伐樹木及拆遷建築物等所得材料僅在01,02,03,04等表中列出,本表不予計算。
  5.建築工程及安裝工程應照規定之百分率計算間接費,非建築安裝
   工程如勘測設計,土地,恢復定綫等工作均不得計算間接費。
  6.編號欄應標明工區如2—30卽係第2工區第30號預算。
  7. “8”欄根據技設08表第“7”欄,“9”=“8”ד5”。8. 材料單價僅爲工地倉庫及料場交貨的平均價格,自工地倉庫及料場再行將材料運送施工地點,其運輸費算入直接費內,在本表內計算之。每個工區(或個別大橋)在24表中所計算出來的每噸材料平均運費單價卽爲本表運輸費第6欄之單價。運輸材料之重量,卽“9”欄共計重量之和。
  9.建築及安裝工程才計算利潤,非建築安裝工程不得計算利潤。
   (六)臨時房屋返還款額預算表——技設06表:
  1.本表以工區(或工段等)及個別大橋爲編製單位。
  2. ““6”欄根據單價彙總表(技設08表)。
  3. “淸理價値”指拆除後之材料費,依使用年限照編製預算說明中之規定計算。
  4.臨時房屋如需計算折舊費時,應照編製預算說明中之規定百分率計算。
  5.施工時臨時住宅,文化生活及公用事業房屋,如向使用人收取租金者,則租金照折舊費計算。卽“返還款額”=“折舊費”+“淸理價値”(見表上舉例)。如不收取租金者,則“返還款額”=“淸理價値”。
  6.生產性臨時房屋,使用後卽行拆除者,則“返還款額”=“淸理價値”。
  7.臨時房屋使用後不予拆除而移交其他部門使用者,則“返還款額”=“建築價値”——“折舊費”。
   (七)砍伐樹木,拆毀臨時道路及拆遷建築物等返還款額計算表——技設07表。1.本表以工區(或工段等)及個別大橋爲編製單位。
  2.“2”欄係說明“5”欄中數字之來源(根據項目表而來)。
  3.單價一般按新材料價値之50%計算。
   (八)單價彙總表——技設08表:
  1. 本表以路段(或全綫)爲編製單位,彙集09表之單價,同一路段內各工區,及單獨設計之大橋,其項目相同者,均用同一單價。
  2. 不需計算之單價如地價等,根據調查及已有資料塡列。
  4.在預算中編製概算之工程,如臨時房屋之建築單價及拆除單價等,可根據以往類似工程之單價考慮當地條件决定之。
  5.表列工程項目其“5”,“6”,“7”欄數字均由09表轉來。
  6.本表應連同技設09表單獨裝訂成册,表格之寬度仍用標準尺寸,長度可縮短,不照標準尺寸。
   (九)工程單價計算表——技設09表:
  1. 本表不列間接費及運輸費。
  2.技術設計中對工程單價,不應作不必要的細分,而應對整個結構部份,甚至對整個建築物來計算單價,並應採用與預算定額一致之單位,如預算定額上規定的定額是100立方公尺土方1000平方公尺路面,涵管分洞身一公尺及兩端洞口,橋梁分上部構造,每個墩台等,計算單價時,卽應採用這些項目和單位,而土石方及路面等,於得出100立方公尺及10000平方公尺價値後,並應求出每立方公尺及每平方公尺單價。
  3.在預算定額表上有些材料列成分數者,卽分子爲需要數量,分母爲退囘數量,在本表計算時亦列成分數,但退囘之材料應照新材料單價之50%計算(見表上舉例)。
  4.“11”欄,指“6”欄單位材料的重量,材料單位重量照附表三,“12”=“11”ד7”,“12”欄數字之小計爲預算表(05表)計算運輸費之根據。
  5.不照標準圖施工之橋涵,可先用技設附04表分析出各類型橋涵之上部構造,每個墩台,每公尺洞身等之工料,然後根據分析出來的工、料、機械數量來計算單價。或者照工作細目(如170號混凝土,1:3水泥砂漿砌塊石等)來分析單價。
  6.小型房屋之單價應按整幢房屋來計算,先用技設附04表分析出各類型房屋之工、料數量,然後根據分析出來的工料來計算單價。但大型房屋應按工作細目(如每立方公尺磚墻,每平方公尺地板等)來計算單價。
  7.工具損耗應包括在間接費內,在本表中不予計算。
   (一〇)技設10~17表:
  1.材料、機班、工資、運輸及裝卸單價以路段(或全綫)爲編製單位,在一路段內(或全綫)不論何種工程,均用同一單價。
  2. 技設10-17表可合併裝訂成册(技設24表亦可附入裝訂)。
   (二)材料單價彙總表——技設10表:
  1.本表將倉庫材料及料場材料單價自技設11表及14表彙總於此表。
  2. 零星材料根據市場單價塡列於本表上。
   (三)外購材料單價計算表——技設11表:
  1.“單位重量”照附表三之規定。
  2.“8”欄之“供應機構”並不是指施工機構之材料部門,如施工機構不直接向工廠購貨,而通過中央交通部之材料供應處來領取材料;則交通部之供應處卽爲供應機構。
  3.“12”欄爲施工機構之材料部門之費用按“11”欄之一定百分數計算(百分數另定)。
  4. 第“9”欄包裝費,凡需要包裝之材料,其包裝費未包括在“7”欄之內時,才能列入計算。
  5. “10”欄包括裝卸費在內,其數字根據技設12表之“19”欄。
  6.“11”欄之數字等於“7”至“10”各欄中數字之和。
  7. “13”=“11”+“12”。
  8.本表只限於計算數量相當龐大之主要材料,零星材料僅根據調查單價於技設10表塡列,不必在本表逐一列入計算,以免過於繁瑣,零星材料因數量不大,故亦不列入本表中加算“購置及倉庫費”。
  9.不經工地倉庫之外購材料(如沙、石等),亦在此表上計算,“11”欄卽指定料場交貨的價格,在備註欄中應註明料場編號。
   (一三)外購材料運至工地倉庫運費計算表——技設12表
  1. 本表爲技設11之附表
  2. 單位重量照附表三之規定
  3. “9”欄指車皮或船舶送達費等。
  4. 馬車及人力運輸,其裝卸費應包括在運費內,不另計裝卸費。
  5. 各種運輸單價應照技設17表之單價計算。
  6. “19”=“10”+“14”+“18”或“19”=“10”+“14”
  7. “15”欄平均運距根據技設13表之平均運距。不經倉庫之砂、石等外購材料,“11”欄卽係指由卸料車站或碼頭運至指定料場交貨的距離。
   (一四)主要外購材料由總倉庫運至工地倉庫平均運距計算表—技設13表
  1. 本表爲技設12表之附表,求一路段(或全綫)內的材料自總倉庫至各工地倉庫的平均運距。
  2. “2”欄爲總倉庫至某工地倉庫的距離。
  3. “1”欄應將一路段(或全綫)內各工地倉庫列出,一路段(或全綫)分爲若干工區(或工段),每一工區有工地倉庫,也可能不止一個。
  4. 每一工地倉庫內應購儲材料數量根據圖(1)。
  5. “運輸量”=“數量”ד運距”。
   (一五)料場材料平均單價計算表——技設14表
  1.料場材料如石子等有開山取料者,有利用路基石方捶碎者,也可能自外地購買者,因此單價不同,本表係將一路段(或全綫)內每種材料求一平均單價。2.各料場需要數量根據圖(1),單價相同之各料場塡列一行,不必分列。
  3.料場單價根據技設15表或技設11表。
   (一六)自採材料單價計算表——技設15表
  1.“3”欄說明計算之單價適用於那幾個料場。
  2. “人工”在定額上已折合一級工,本表只照一級工資計算。
  3.間接費照工資總數按規定之百分數計算(百分數另定)
  4. 附屬企業自己生產之成品(如鋼筋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水管等)亦照此表格式計算單價。
   (一七)機械班費用計算表——技設16表。
  1.“固定費用”勞動力及耗用材料應照定額來計算,惟目前尚無統一的定額各區可自行搜集資料訂製定額,報中央公路總局備案,作爲計算的臨時根據。
  2.中央頒發之預算定額中已規定出來一部份機械的耗用材料定額,各區製訂定額時,凡預算定額表上已規定出來的,應卽採用,不得變更。製訂“固定費用”定額時,應照編製預算說明中所說明的內容分析計算,於呈送定額表時附送分析說明。
  3. 中央頒發之預算定額中,人工定額中已包括使用機械之勞動力在內,本表“勞動力”欄不再計算,以免重複。
  4. “4”、“8”及“13”各欄指每班(8小時)的費用,“14”=“4”+“13”,(因勞動力在本表不予計算,故“8”欄無數字)
  5. “15”=“14”÷8
  6.工作組織中所規定之建築機械,均應照此表計算費用。
  7.小型機械及機械化工具(如絞車、起重機、土斗車、車床、電焊工具等)的費用,應包括在間接費內,故對該項機械工具不照本表計算其費用。
  8. “2”欄係說明定額之根據。(一八)工資、運輸及裝卸單價表——技設17表
  1.預算定額上已將工數折合一級工,故本表只需塡寫一級工工資,其他各級人工工資,如有必要,可按規定之係數計算。
  2. 鐵路運輸單價按照鐵道部之規定辦法計算。
  3. 水路運輸單價按照各地方之規定或根據調查塡列。
  4.馬車、人力、汽車運輸及裝卸單價按照中央頒發之預算定額計算。
   (一九)技設18表~技23表
  1.這幾個表每個工區及個別設計之大橋,均需分別編製。
  2. 每一路段(或全綫)應綜合各工區及大橋的編製一總表。
  3.按路段(或全綫)及個別大橋編製的應隨總預算裝訂。
  4.按工區編製的可將各工區所編的合併裝訂成册。
   (二〇)工作順序表——技設18表
  1.數目龐大之主要材料,亦須列於本表,但零星材料不列。
  2. “單位”可視數量之大小而定,如路面可用千平方公尺,也可用平方公尺。
  3.工作期限以月底及月中爲限,不作詳細規定。
  4.本表舉例可作爲一路段(或全綫)設計之參考,各工區之工作期限應不跨年度。
   (一二)勞動力需要數量及工作進度表——技設19表
  1.本表根據技設18表之工作期限配備勞動力數量。
  2. “勞動力”可以“工日”爲單位,也可以“千工日”爲單位,視數量大小而定。
  3.本表用粗綫表示進步,綫上之數字爲每日工作人數,每月以25工作天計算(每月平均扣除例假5天),半月以12.5工作天計算。
  4. “勞動力需要數量”由項目表轉來,根據“工日數”及工作期限,再配備每月內平均每日實際工作人數,例如準備工作之勞動力爲(6+6+6+6+6+6)×25=900工日卽0.9千工日。
  5.每月平均需要勞動力人數圖,必需繪製,由圖上可以表示每月勞動力之配備是否合理,合理之勞動力人數應該是隨工程之相繼開工按月逐漸增加,增加至一定數目卽保持不變,以後卽隨工程之相繼完工而逐漸減少。如果忽增忽減,減而又增,那就不合適了。
   (二二)主要工程材料和燃料需要數量明細表——技設20表
  1. 各工區(或工段)所需之材料數量根據項目表或圖1燃料數量應根據汽車,機械等之數量及其使用期限來計算。
  2.“按年度需要數量”欄,各工區需要數量,應是一個年度的一路段(或全綫)之總表,才有年度之分。
   (二三)工程機械和運輸工具需要數量明細表——技設21表
  1.“使用期限”各工區應不跨年度,本表舉例可作爲一路段(或全綫)綜合表之參考。但一路段所需數量,應就各工區及大橋所需數量及其施工期限全面核算,因可以互相移用,故不能以相加的辦法來計算。
  2. “使用班制”欄,1—5班表示每日工作12小時,2班表示每日工作16小時。
  3. 運輸工具之需要數量可根據附錄一所介紹之辦法計算。
  4. 工程機械需要數量可根據附錄二所介紹之辦法計算,但項目表上已算出“機班”數量,故亦可照下式計算之。
   上式需要機班總數根據項目表,工作日數及使用班制均照本表所規定者。
   (二四)主要工程數量綜合表——技設22表
  1.本表工程數量根據項目表,但只列主要者,不需將所有工種項目列上。(二五)主要材料自辦運輸運輸量計算表——技設23表
  1. 本表運輸量用作計算各種運輸工具數量之用,並藉以明瞭使用各種運輸方法所應担負之運輸數量
  2. 鐵路運輸,不需自備車輛,可以不予計算。
  3. 水路運輸及人力運輸,在本表亦須列上。
  4. 本表只列主要材料
  5.同一材料應按運輸方法之不同,分欄塡寫(如表列卵石),每種運輸方法應担負之運輸數量,應就可獲得之運輸工具及運輸道路之條件决定之。
  6. 每種材料自“工地倉庫至施工地點”或自“料場至施工地點”的平均運距根據圖(1)
  7. 總倉庫至工地倉庫的平均運距可由技設13表求得之,例如N012倉庫爲第一工區的工地倉庫,則#400水泥的平均
  8.每一路段(或全綫)應就各工區及各大橋所求得的總計數字加在一起,塡一總表,按運輸工具之種(汽車運輸,獸力車運輸等)類,塡寫“5”“N”及“N+1”三欄,其他各欄不塡。
   (二六)工地運輸平均運費單價計算表——技設24表
  1.本表以每個工區(或工段、隊)及個別設計之大橋爲編製單位,以計算每個工區及大橋每噸材料的平均運費單價,本表只計算自工地倉庫至施工地點及自料場至施工地點的運費,其他運輸費用已包括在材料單價之內,故不予計算。
  2.本表“1”欄只列主要材料,其餘零星材料不必逐一列入計算,以免過於繁瑣。
  3. “9”及“10”欄根據技設17表之單價計算.。
  4.“12”欄間接費照“11”欄數字之一定百分數計算,所用百分數應與技設11表所用者相同5.本表計算出來的“每噸材料平均運費單價”卽作爲技設05表編製預算中運輸費之根據。
  6. “1”~“8”各欄應與技設23表相同,“6”及“7”欄應與技設23表中“18”或“21”欄相同。
   (二七)項目表——技設25~43表
  1. 各項目表上只列數目龐大之主要材料,零星材料不列。
  2.各項目表之勞動力只列實際工作之工日數,包括使用機械之勞動力在內,但不包括病雨工及勤雜工在內,可根據工程數量照預算定額計算之,無定額者列估計數。勞動力不分工種,亦不折合一級工。
  3.各項目表上之“主要材料數量”係實際需要數量,水泥、砂、鋼筋等直接用於工程上之材料,根據工程數量照定額計算,至於支架模板木料,可使用多次,各工程可以互相移用,不能按個別工程單獨考慮。
  4.各項目表上之機械以機班爲單位(8小時爲一機班),根據工程數量照定額計算。
  5. 項目表應以工區(或段、隊)及個別大橋爲編製單位。
  6. 項目表應單獨裝訂成册。
   (二八)路基土石方工程綜合項目表——技設25表
  1. 本表係綜合技設26表之土石方數量。
  2. 凡開挖方法相同,運輸方法相同,運距相同之同一類土垠塡列一行。
   (二九)路基土石方工程項目表——技設26表
  1.本表根據土石方數量表塡列。
  2. 運距按平均運距計算。
   (三〇)排水設備項目表——技設27表
  1.“排水設備”指邊溝,截水溝等之舖砌,盲溝設備,以及其他不屬於橋涵等排水設備。2.邊溝,截水溝之開挖列入土石方中,不列入這一項目內。
   (三一)路面工程項目表——技設29表
  1. 面積中須將灣道加寬面積併入,亦須扣除橋長計算。
   (三二)橋梁工程項目表——技設30表
  1. 不照標準圖者,可用技設附04表分析每個墩台之工料及每孔上部構造之工料,照標準圖者,因已編出預算定額,無需再行分析。
  2.表上舉例係參照預算定額不照標準圖者,除可照上條辦法利用附04表分析外,亦可於工程數量各欄選列出工程細目,(如М—140混凝土等)。
  3. 基礎部份在預算定額中已包括在墩台之內,小橋設計,在技術設計中可不考慮其變更。大、中型橋應照實際設計結果重行計算。
  4.“主要工程數量合計”欄應將全橋所有構造物之主要工程數量彙總填列。
   (三三)涵管工程項目表——技設31表
  1.工程數量各欄內係參照預算定額而舉例者,不照標準圖者,可用技設附04表分析每公尺洞身及兩端洞口之工料、或逕在各欄中塡列工程細目(如М—140混凝土等)亦可。
  2.在預算定額中已將基礎部份包括在內,在技術設計中,可不考慮其變更。
   (三四)渡口設備項目表——技設34表
  1. 跳板、渡船、躉船、汽划等僅在第“6”欄塡寫數量,不必在“7”-“14”欄內再分細目。
   (三五)房屋工程項目表——技設37表
  1.小型房屋在計算單位時係按整幢房屋來計算,此項小型房屋不必再分工程細目,卽“工程數量”各欄不需塡寫,但大型房屋應在“工程數量”欄列出工程細目(如土方、磚墻、地板等)以爲計算單價之用。
   (三六)臨時工程項目表——技設38表1. 臨時房屋已定出“淸理價値”者(見編製預算說明),則“折除時可收囘的材料數量”欄,不需塡寫。
  2.未定出“淸理價値”的臨時工程,因其折除時尚可收囘一部份材料,故須將可收囘的材料估列於“折除時可收囘的材料數量”各欄內,以爲技設07表計算返還款額之用。
  3. 臨時道路中之便橋,不單獨列出。
   (三七)收購土地及附屬物項目表——技設39表
  1.技術設計中,新建公路應附公路用地標準橫斷面圖,本表地畝卽照該圖之規定計算。改建公路可就實際需要塡列。
   (三八)拆遷建築物項目表——技術41表
  1. “重建時需要增加的主要材料數量”係爲原業主在新地點另建新建築物所需增加的主要材料。
   (三九)技設附01~附03表
  1.此三表以路段(或全綫)爲編製單位。
  2. 此三表可合併裝訂成册。
   (四〇)工料機械分析表——技設附04表
  1. 不照標準圖者,可用此表分析出工料機械等以爲計算單價之用。
  2.此表可單獨裝訂成册。
  3. 小型房屋,可用此表分析每幢房屋之工料,以爲計算單價之用。
   (四一)材料供應及平均運距計算圖——圖1
  1.本圖在計算每種材料之平均運距,算出每個料場及工地倉庫所需材料數量,並得出每個工區(或工段等)所需各種材料的總數。
  2.本圖以工區(或工段等)及個別設計之大橋爲編製單位,卽一個工區或一個大橋編製一張。
  3. 本圖應用方格臘紙繪製,藍晒附送。
  4.圖上虛線表示各料場之材料用料範圍。
  5. 自採材料如不是集中開採,沿綫可就地採集者,可分段註明平均距路綫的距離,如圖上№4,№5,№6等料場。6.外購砂、石等應運至路綫指定地點交貨,如8號料場之砂。
  7.路面工程可根據每公里的用料數量來計算所需材料數量及運輸量,橋涵及其他工程根據項目表上之材料數量按每一工程分別計算運輸量,茲舉例如下:
   求:第2號料場砂的數量及運輸量。
   8. 倉庫編號欄內應照倉庫用料範圍划分,表上16+000卽爲第1、2兩倉庫用料分界綫。
   (四二)公路現有狀况及設計示意圖——圖2
  1.本圖爲改建路綫需要繪製者。
  2. 測量所製之橋梁表,涵管表,路面表……等如已包括本圖所要求全部內容者,此圖卽不需繪製。
   (四三)附註:
  1.前頒發之新的初步設計中之附表一(公路路綫綜合概算項目表)及附表二(大橋工程綜合概算項目表)請照本技術設計之附表一及附表二予以修正。
  2.技術設計中所要求之內容頗多,其中有些圖表未規定統一格式者,可自行擬定。
  3.本技術設計的表式係吸取蘇聯先進經驗,並結合目前情况而製定的。在預算方面及各項目表的表式,與舊的初步設計中表式大同小異,但因內容比較詳盡,一部份地區,可能因條件的限制,編製時不無困難,我們反對不切合實際爲塡表而塡表的做法,比如預算表之編製,規定按工區(或工程段、隊)編製的,如果施工組織尚不能肯定,主觀上硬將路綫劃分若干工區,這是不符合實際的,在此種情形下,卽可不分工區,而以一年度的工工程或以一路綫爲編製單位。又如技設17表的運輸單價,按照預算定額的規定,應按材料分類計算,如因人力限制,可以從簡,每種運輸只計算一個噸公里的單價。總之如果確因條件的限制,可根據具體情况,在計算方面,酌予簡化,變通辦理。
  4.本技術設計中所規定的“工作組織”,對於指導施工來說,尚不能起很大的作用,還不能滿足一些先進地區的要求。但有一部份地區也許會覺得要求太高,認爲過於理想。在這方面,我們的意見,仍希從實際出發,如果條件不够,亦可酌情簡化。(某某公路新建工程或某某公路某某段新建工程)技術設計表題技術設計說明書 總預算彙總表總預算表綜合預算表預算彙總表臨時房屋返還款額預算表預算表砍伐樹木、拆毀臨時道路及拆遷建築物等返還款額計算表 單價彙總表工程單價計算表 材料單價彙總表外購材料單價計算表外購材料運至工地倉庫運費計算表 主要外購材料由總倉庫運至工地倉庫平均運距計算表料塲材料平均單價計算表自採材料單價計算表 機械班費用計算表工資、運輸及裝卸單價表工作順序表勞動力需要數量及工作進度表勞動力需要數量及工作進度表主要工程材料和燃料需要數量明細表工程機械和運輸工具需要數量明細表主要工程數量綜合表主要材料自辦運輸運輸量計算表工地運輸平均費單價計算表路基土石方工程綜合項目表路基土石方工程項目表排水設備項目表挖除泥沼泥炭等項目表路面工程項目表 橋樑工程項目表涵管工程項目表隧道工程項目表漫水工程項目表渡口設備項目表防護工程項目表安全設備項目表房屋工程項目表臨時工程項目表收購土地及附屬物項目表電訊設備項目表拆遷建築物項目表砍伐樹木及挖除樹根項目表拆遷電訊及電力綫路項目表工程材料試驗指標表 土壤試驗分析表工程材料調查表工料機械分析表 公路路綫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一)第1頁共15頁公路路綫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一)績二公路路綫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一)績三公路路綫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一)績四公路路綫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一)績五公路路綫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一)績六公路路綫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一)績七公路路綫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一)績八公路路綫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一)績九公路路綫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一)績十公路路綫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一)績十一公路路綫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一)績十二公路路綫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一)績十三公路路綫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一)續十四公路路綫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一)續十五大橋工程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二)第1頁共7頁大橋工程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二)續二大橋工程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二)續三大橋工程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二)續四大橋工程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二)續五大橋工程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二)續六大橋工程綜合預算項目表
   (附表二)續七主要材料及製成品單位重量表
   (附表三)第1頁共2頁主要材料及製成品單位重量表
   (附表三)續二材料供應及平均運距計算圖

知识出处

公路技術設計文件

《公路技術設計文件》

《公路技术设计文件》主要描述了技术设计必须依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和详细的测量数据编制,其内容不得违反初步设计所作的各项决定。是对批准的初步设计中一切规定及技术问题使之明确化与具体化。技术设计是每项工程的主要文件,在技术设计中,决定主要技术问题,规定整个公路及其个别对象的技术经济指标,并计算工程价値。应当是综合的,应包括关于公路建筑和养护的主要技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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