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一 運輸工具需要數量之確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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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公路技術設計文件》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1280
颗粒名称: 附錄一 運輸工具需要數量之確定
分类号: U116.5
页数: 5
页码: 30—34
摘要: 为了确定汽车需要数量,必须根据一定的计算指标。
关键词: 运输工具 运输数量

内容

汽車運輸
   爲了確定汽車需要數量,必須根據一定的計算指標,此等指標有下列各項:
  1. 每輛汽車出車一日,就算作一個工作車日,不問其一日內出庫有多少時間。
   每個日曆日(包括假日在內)都算作車輛在場日,不管它是在什麽地方(在車庫,在修理廠,出差等)。
  2. 如按規定貨車載重量爲5噸,而實際只能裝滿4.5噸,則更精確的計算,是按噸公里計算,卽
  3.“空駛里程”包括車輛無載的行駛及調動車輛所發生的空駛。各種運輸的利用係數,可按下表數字計算之:4.“平均技術速度”爲車輛在路上行駛的速度,“實際行駛小時數”包括因交通號誌或鐵路交义處等待時間。
  5.式中:Р——載貨行駛的平均運距(公里)
   В——工作時間(每日規定工作小時數)
   С——每小時之平均技術行車速度(公里/小時)
   у——載貨行駛一次,因裝卸而停駛的時間(小時數)
   КП——行駛里程利用係數。
   上式之來源說明如下:
   (1)車輛載貨行駛一次時,其往返經過之距離等於載貨行駛里程除以行駛里程利用係數。
   (2)載貨行駛一次時行車所需時間,等於往返經過之距離除以平均技術速度:
   (3)載貨行駛一次連裝卸所需時間:(4)一日內載貨行駛次數,等於工作時間除以載貨行駛一次所需時間(包括裝卸時間在內):
   (5)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等於載貨行駛一次時往返經過的距離乘以一日內載貨行駛次數:
  6.每車日運輸量=車輛噸位×載重量利用係數×每車日行駛里程×行駛里程利用係數。
   茲假定車輛噸位爲1噸,卽爲一個單位。
   則每車噸日的工作量=1×КТ×П×КП噸公里
   設車輛使用日數爲А(日曆日數)
   則每車噸的全部工作量ССП=А × КТ×П× КП噸公里
   根據所求得的車噸數,就可以確定所需車輛數目和每輛車的噸位。舉例如下:
  假定材料總運輸量爲374,000噸公里,平均運距爲7.0公里車輛每日工作時間爲12小時,每小時平均技術行車速度爲18公里每次裝卸時間爲0.5小時,汽車使用期限爲1954年1月1日至9月1日(243天)爲完成運輸任務,需要車輛若干?爲了完成運輸任務,需要6輛4噸車,5輛2.5噸車。汽車之配合可以任意選擇,但汽車的噸位及其類型應適合於所運貨物之性質。
   (二)水路運輸
   水路運輸,其計算方法與汽車運輸相類似。
   (三)馬車運輸
   在汽車運輸中所述一切有關運輸工具的基本指標,也適用於計算
   馬車運輸。茲列舉僅爲馬車運輸所具有的補充概念如下:
  1.平均在册馬數,按使用期內平均算術大小計算。
  2.在場馬日數,卽平均在册馬數乘其在場日數所得之積。
  3. 工作馬日數,等於在場馬日數扣除停車馬日數。
  5. 一個馬日的行駛里程,等於一日內歷次載貨行駛里程與空駛里程之總和。
  6.一個馬日的工作量(噸公里)等於平均一日行駛里程,乘載重量利用係數(假定定額載重量爲一噸),再乘行駛里程利用係數。茲舉例如下: 一匹馬平均一日行駛里程(8工作小時)决定爲28公里,馬車載重量利用係數等於0.9,行駛里程利用係數等於0.6。
   則一個馬日的工作量=28×0.9×0.6=15.1噸公里。假使利用馬車的總運輸量爲15,700噸公里,運輸期限爲100天,車輛利用係數爲0.8。
   則共需13車噸
   如採用的馬車、其載重量爲0.7噸。
   共需馬車19輛

知识出处

公路技術設計文件

《公路技術設計文件》

《公路技术设计文件》主要描述了技术设计必须依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和详细的测量数据编制,其内容不得违反初步设计所作的各项决定。是对批准的初步设计中一切规定及技术问题使之明确化与具体化。技术设计是每项工程的主要文件,在技术设计中,决定主要技术问题,规定整个公路及其个别对象的技术经济指标,并计算工程价値。应当是综合的,应包括关于公路建筑和养护的主要技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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