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製預算說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公路技術設計文件》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1279
颗粒名称: 編製預算說明
分类号: TU201.7
页数: 10
页码: 20—29
摘要: 编制预算说明包括:(一)一般说明;(二)材料;(三)工程机械;(四)间接费用;(五)利润;(六)税金;(七)冬季施工;(八)临时工程;(九)返还款额;(十)施工用之机械,器具、工具及仪器之购置等。
关键词: 编制预算 预算说明

内容

(一)一般說明
  1.脚手架、模型板、支撑、拱架,其建築費用應在預算中列入直接費內,其能收囘之材料費并在預算中扣除之。
  2. 施工期內之工程放綫與測量工作,均屬施工單位工程管理技術人員之職責,已包括在間接費之行政管理費內,不得另列預算;惟在施工前之恢復定綫則列入第一款第二項中。
  3. 施工時使用之工具損耗,應包括在間接費中,不得列入直接費內。
  4.建設機構的技術監理費及幹部培養費,按第一款費用之百分數計算,不滿400億者不得超過0.5%,400億及以上者不得超過0.3%,但由建設機構自行施工者,不得列技術監理費。
   (二)材料
  1.外購材料單價按運至工地倉庫的價格計算,計包括材料購入原價,供應機構的附加費,施工機構的購置及倉庫費、包裝費、運至工地倉庫的運費及裝卸費等。自工地倉庫再行將材料運送施工地點,係工地運輸,其運費不列入材料單價內,應列入直接費之“運輸費”項目內,但不經工地倉庫之外購材料(如外購石子等),其單價按運至指定料場交貨的價格計算。
  2. 當地自採材料如砂、石等其單價按採料場的價格計算,由料場運至施工地點的運費、應列入直接費之“運輸費”項目內。
  3.工程現場以內的運輸,無論是垂直運輸或地面運輸,都不計算在材料費之內,應包括在各項工程預算定額之內。4.外購材料之“購置及倉庫費”按工地倉庫(或指定料場)交貨價格之一定百分數計算(百分數另定),其費用內容如下:
   (1)採購機構及堆棧倉庫的經費。
   (2)驗收和檢查的費用。
   (3)在運送和保管上的損耗。
  5.自採材料(如採砂、石等)或附屬企業自己生產之成品(如鋼筋混凝土樁,鋼筋混凝土水管等)及半成品應編製單價計算表,以計算其價格,並按生產中之基本工資,加算一定百分數之間接費(百分數另定)。
   (三)工程機械
  1.工作組織中所規定的建築機械,應計算每種機械的使用費,此項費用分固定費用與變動費用兩類,應以“機班”爲單位,根據定額來計算。
  2.小型機械及機械化工具(如千斤頂、車床、絞車、土斗車、電焊工具等)的費用,應包括在間接費內,不列入工程機械使用費內。
  3.工程機械使用費之內容如下;
   固定費用——這一類費用是固定的,不因地區而變動,計包括:
   (1)折舊費。
   (2)維修費。
   (3)安裝、移裝及拆卸費。
   (4)運費(包括運到工地的往返運費,運往修理廠的往返運費及旅費)。
   (5)機械在工地的看守費。
   (6)潤滑、擦拭等輔助材料及輔助設備費用。
   變動費用——這一類費用因施工地點條件的不同而有變化,包括機械運轉中使用機械人員的工資,所耗用的燃料(煤炭、煤油、汽油、植物油等)電力及水等費用。
  4. 機械之折舊計算如下:
   (1)基本折舊。
   每年基本折舊額=重置完全價値×基本折舊率(2)大修理折舊。
   每年大修理折舊額=重置完全價値×大修理折舊率
   (四)間接費用
   間接費用分爲“行政管理費”及“其他間接費”兩類。
  1.行政管理費:各級工程管理部門(如工程局,處、段、隊、所、工區等)爲執行一般管理工作所需的一切費用均屬之,其詳細內容如下:
   (1)工資(包括職工的基本工資及輔助工資)。
   (2)附加工資(包括勞動保險費、醫藥衞生補助費、福利補助費、工會經費等,照政府規定,按工資的一定百分數計算)。
   (3)低値及易耗品攤銷費。
   (4)修理費(包括辦公用房屋傢具用品等的修理費)。
   (5)折舊費(包括辦公用房屋傢具等的折舊費)。
   (6)辦公費。
   (7)差旅費。
   (8)稅金(包括房地產稅、帳簿票據合同的印花稅等)。
   (9)租賃費(包括辦公房屋的租賃費)。
   (10)取煖費(包括辦公室的取煖費)。
   (11)公益事業費(向當地政府捐納的地方性公益事業費用)。(12)其他(包括圖表費,及不屬以上各項的行政管理費用)。
   附註:
  (一)若工程係全部發包,其技術監理費應列入預算項目第二款“建設機構的技術監理費”項下,不列入“行政管理費”內。若係自營,而技術監理人員屬行政機關編制內者,其工資及一般辦公所需一切費用,均在機關行政費內列支,不在基本建設的“行政管理費”內計算。
   (二)屬行政機關系統的管理部門,其所需費用,應在行政費內列支,不得在基本建設的“行政管理費”內計算。
   (三)工程機械的修理折舊租賃等費應在“工程機械使用費”內計算不列“行政管理費內”。
   (四)工地冬季施工所需取煖費,應記入“冬季施工費”或“其他間接費用”內,不計入“行政管理費——取煖費”內。
   (五)包工企業應繳的稅金(工商業稅等)應單獨計列,不計入“行政管理費——稅金”內。
   (六)器材採運部門所需費用應計入器材價格內,不計入“行政管理費”內。
   (七)消防公安,勞動招募等部門所需費用應計入“其他間接費用”各該項目內,不計入“行政管理費”內。
   (八)施行公費醫療者,“附加工資”內,不再計算其醫藥衞生輔助費。
  2. 其他間接費用:凡不屬“行政管理費”的間接費用,均屬之,其詳細內容如下:
   (1)輔助工資(包括例假工資,病工工資,雨天停工工資,遷調及調訓工資,開會工資,領導責任津貼,等級差額津貼等)
   (2)附加工資。
   (3)勞動保護及技術安全費(包括安全設備的耗損及修理費,零星安全設施的裝置費,安全宣傳費,衞生設備費及消耗費等)。
   (4)勞動招募費(包括招募機構所需一切開支,招募或遷調工人所需一切費用)。
   (5)消防及公安費(包括消防及公安人員的工資,所需消耗費,所需各種設備的購置,維修、折舊等費)。
   (6)臨時建築及設備攤銷費(包括臨時建築及設備在施工期內的折耗價値。)
   (7)低値及易耗品攤銷費(包括屬低値及易耗品範圍的工具及各種用品,在施工期內的折耗價値。)
   (8)福利事業輔助費(包括公共宿舍,食堂、浴室、理髮室等所需一切消耗,維修費,及有關人員的工資等。)
   (9)工程驗收費(包括竣工後,辦理驗收移交所需試驗、檢查,丈量費、消耗、裝置費,及零星整修費等。)
   (10)現場淸理費(包括小型的淸除障礙,平整地面,淸理現場及照明設備等費。)
   (11)材料盤虧(與盤盈冲抵後的淨虧額。)
   (12)違約支出(與違約收入冲抵後,的淨支出。)
   (13)利息支出(與利息收入冲抵後的淨支出。)
  (14)其他(包括定額測定費推廣先進經驗及合理化建議費,材料試驗費,調遷費,保險費,取煖費(小額),及不屬以上各項的間接費用。
   附註:
   (一)停工維持費,非常損失,企業獎勵基金等,均不計入“其他間接費”內。 (二)醫藥費用,自設醫務人員或醫療機構所需工資,消耗、辦公、差旅、修理、折舊、租賃、低値及易耗品攤銷等費,均由“附加工資”內的醫藥衞生輔助金內開支,不另計算間接費。但施行公費醫療者,“附加工資”內也不計算其醫藥衞生輔助費。
  (三)由其他部門遷調工人來本部門工作,所需一切遷調費用計入“勞動招募費”內。本部門的工人在甲工地工作竣工,遷調乙工地工作,所需一切遷調費用,在未專設項目以前,暫時列入“其他間接費——其他”項下計算。
   (四)脚手架、模型板、支撑、拱架等,其折耗應計入直接費內,不列“其他間接費——臨時建築及設備攤銷費”。
   (五)“附加工資”內已列福利輔助費者,福利事業應由該項福利補助金內開支,不得另計“福利事業補助費”。
   (六)大型的場地淸理,應在預算內專列項目,不計入“其他間接費”內。
   (七)冬季施工所需大額取煖費用包括在冬季施工費內,在預算內專列項目,不計入“其他間接費”內。
   (八)機構內設有定額部門或專辦定額工作的人員時,其工資及一般辦公所需一切費用,均應隨其所屬機構開支,不計入“其他間接費”內。
  (九)間接費用的內容係一般規定,由於各地區建設機構的發展情况尚未平衡,各機構在編列預算時,應在規定範圍內,就事實需要及可能,酌予計算,遇有不施行的項目,卽不必計列預算。
  3.基本生產(建築工程及安裝工程)的間接費用按其直接費用的一定百分數計算,自採材料的間接費用按生產中之基本工資的一定百分數計算,百分數另定。
  4.外購或配撥材料的價格按購入或配撥價格加運雜費,加“購置及倉庫費”計算之,不攤算“間接費用”。(五)利潤
  總預算內應包括利潤額,利潤額應根據建築工程及安裝工程預算額按規定的利潤率計算。因僅限於建築及安裝工程,應在“預算表”內分別計算加列。
   (六)稅金
   總預算內應包括稅金,稅金應根據全部預算數按政府規定的稅率計算。
  此項稅金指應繳政府的工商業稅及按營業額計繳的印花稅等。至房地產稅及按“件”或“憑證書面金額”計貼的印花稅等,應在間接費用內計算,不屬此項“稅金”範圍。
  此項“稅金”由包工企業自承包工程收入內繳納,不計入工程成本內。因此“稅金”應在“總預算表”內根據全部預算總數按規定稅率計算加列再求得最後預算總額,不在“預算表”內計算。
   (七)冬季施工
  施工地帶屬於嚴寒區域,或因個別特殊工程,因施工期限較長,或因任務關係必須於冬季施工者,其技術過程及工作組織必須與一般情况不同,因而增加其工程費用,此種費用以概算方式計算,並按不同工程分別計算之。
   冬季施工費用之具體內容如下:
  1.因下列原因而增加之人工與材料費:
   (1)因取暖而停工及因嚴寒而縮短工作時間。
   (2)因集中於溫暖地點,施工場地窄小,造成工作上之不便。
   (3)因土壤凍結,挖掘困難,需要搗碎或爆炸。
   (4)因材料必須加熱而作額外的摻和,增加材料的損耗。
   (5)爲縮短凝固時間,在混凝土中摻加速凝劑(如氧化鈣)。2.因在機械上按設保溫設備,增多機器油以及增加燃料與防凍液(防水凍結)等費用。
  3. 因下列原因施工組織上需要增加的費用。
   (1)暖棚之設置、拆卸與移動。
   (2)臨時火爐與保温器之設置,拆卸與移動。
   (3)對通蒸氣之結構物及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必要保温設備。
   (4)淸除工地冰雪,台架上加砂,加强防火設備,住房防寒設備,以及冬季工作服之供應等。
   (八)臨時工程
  1.臨時房屋:臨時房屋之損耗,是一種不能歸還的損失,因此應儘量少建:
   (1)首先應考慮利用沿綫城市與村鎭之現有房屋。
   (2)在現有房屋不够情况下,應儘可能恢復或修理損壞的或不甚完好的房屋,減少新建。
   (3)應將計劃修建的公路永久性房屋,先行修建利用,以縮小臨時房屋的費用。
  (4)臨時小型房屋(25平方公尺以下),其建築費由流動資金內開支,其損耗應在間接費內攤銷,此項臨時房屋,不得列入臨時工程項目內。
   臨時建築物經過使用拆除後,尚可收囘一部份材料費,此項收囘之材料費稱爲“淸理價値”。
   (1)臨時建築物的淸理價値,應按其使用年限照下表計算之:臨時建築物之淸理價値表
   (2)沒有定出適當“淸理價値”標準的建築物,應就拆除後可獲得的材料數量計算之,材料單價可按原單價的50%計算。
   (3)可拆裝的建築物之淸理價値,按下式計算之:
   上式А-爲淸理價値
   Б-爲建築物之購置或建造價値(不包括運輸拆裝及雜費等費用)。
   а-爲建築公路期中建築物的週轉次數。
   В-爲建築物整個可能週轉次數。
   臨時建築物之折舊率規定如下表2. 臨時道路:
  (1)臨時道路爲通往火車站、碼頭及採料場等之臨時路綫此種費用,應根據設計中所規定必須修建的道路,按不同情况,分別以概算方式確定之。
   (2)臨時道路中所應修建的臨時性橋涵,應一併計算在內,不單獨列出。
   (3)臨時道路除修建費用外,不許列入在使用期中之修理費。
   (4)工地小路與人行路之修建及修理費,應在間接費內開支,不得列入臨時工程內。
   附註:臨時工程在使用期中之維修費,應按其性質分別在基本生產附屬生產之間接費內或材料的“購置及倉庫費”內列支。
   (九)返還款額
   總預算中之返還款額其內容如下:
   (1)淸理場地用砍伐與拔除的方法所得到的木料價値。
   (2)拆遷用地界綫內的建築物,所得的而不能再直接用於建築的材料價値,(一般可按新材料價百分之五十計算)。
   (3)拆除第三款中之臨時工程,出售材料所得的“淸理價値”。
   附註:凡建築安裝工程上所用支架拱架、模型支撑等,其返還材料費應在預算中扣除之,不列入總預算中之“返還款額”內。
   (十)施工用之機械,器具、工具及儀器之購置
  施工用之固定資產性質的建築機械、器具、工具及儀器,在技術設計中應列出需要數量及規格,至其購置應由各區主管機構統籌,提出購置預算。

知识出处

公路技術設計文件

《公路技術設計文件》

《公路技术设计文件》主要描述了技术设计必须依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和详细的测量数据编制,其内容不得违反初步设计所作的各项决定。是对批准的初步设计中一切规定及技术问题使之明确化与具体化。技术设计是每项工程的主要文件,在技术设计中,决定主要技术问题,规定整个公路及其个别对象的技术经济指标,并计算工程价値。应当是综合的,应包括关于公路建筑和养护的主要技术决定。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