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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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公路技術設計文件》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1275
颗粒名称: 技術設計
分类号: U412.31
页数: 19
页码: 1—19
摘要: 技术设计必须依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和详细的测量数据编制,其内容不得违反初步设计所作的各项决定。
关键词: 工程技术 技术设计

内容

總則
  1. 技術設計必須依據已批准的初步設計和詳細的測量資料編製,其內容不得違反初步設計所作的各項决定。
  2. 技術設計是對批准的初步設計中一切規定及技術問題使之明確化與具體化。
  3. 技術設計是每項工程的主要文件,在技術設計中,决定主要技術問題,規定整個公路及其個別對象的技術經濟指標,並計算工程價値。
  4. 技術設計應當是綜合的,應包括關於公路建築和養護的主要技術决定。
  5.技術設計及其所附預算,經過相應機關批准,卽成爲該基本建設之基本文件。不經原批准機關許可,不得對已批准的技術設計作任何變更。
  6.技術設計應有充實的內容,不但能作爲施工時期的技術决定,並卽可依此進行各種設備和結構的訂貨,施工的正式準備,和不需施工詳圖的各項工作。
  7. 設計機構對每一公路工程或其他設計對象,應委任主要設計工程師一人,對整個設計負責。
  8.中央交通部直屬各公路機構應監督設計的進行,驗收設計機構所備的測量設計和預算資料,檢查其質量,並對技術設計負責全部審核,提出審核意見書,報請上級機關批准,其審核批准程序規定如下:附註:(1)河北,綏遠,山西三省及內蒙古自治區主管之建設單位,其技術設計,一律暫由中央交通部公路總局審核批准。
   (2)限額數字以中財委之規定爲標準,“限額以上”及“限額以下”以整體初步建設中總的投資爲劃分的根據。
  9.各建設單位之基本建設,如係分期進行,可按建設先後次序,分期編製技術設計,但各期技術設計所附預算之總和,不得超過已批准的初步設計之總概算。
  10編製技術設計時,關於一切小型建築物(如小橋、涵管、小擋土墻、房屋及其他簡單建築物等)應使用標準圖。
  11住宅及其他公用事業房屋,在技術設計中亦應利用標準圖編製,如無標準圖時,則應連同施工詳圖一次完成。
  12技術設計之內容應包括下列資料: (1)路綫:路綫平面和縱剖面圖並指出構造物的位置,比較綫及路綫選定的理由,土壤及地質情况,路基標準橫斷面之選定,路基特殊情况下橫斷面之設計,穩定路基之措施,複雜地段表面排水之設計,防止雪砂之措施及其他防護工程之設計,臨時道路之確定,根據地方條件及當地材料選定路面類型。
  (2)大、中型橋樑:選定橋樑位置及標高之根據,橋位帶等高綫平面圖附有地質水文資料的縱剖面圖。橋樑設計圖(正面、平面、斷面)附詳細的計算資料,計算範圍應足以確定各部結構的尺寸,並須算出各項工程數量及材料數量,以便編製預算。
   解决調節水流和防護工程的問題,計算總跨徑及橋下淨空並考慮航運和排筏之要求。
  (3)小橋、涵管及其他小型構造物的設計,應根據第10條提出之。
   (4)特別工程:
   隧道:採取淨空的理由,隧道通過的位置,隧道襯砌類型的選擇,開鑿方法,防水層及排水設備。
   大擋土墻:平面位置及高度的根據,採用的尺寸及墻基深度的理由,並計算構造物的强度及穩定性。
   防止塌方的構造物:設計防止塌方構造物的理由與根據(塌方地段的調查,塌方的因素)。
   防止塌方構造物的設計圖(平面圖、側面圖、切面圖)。
  13技術設計中之工作組織,必須要製出施工機構的組織,將修建道路分爲若干工區(或工段、工程隊),並定出其分界地點,工區的長度應根據工程數量,性質及技術上的複雜程度,建築期限,施工時所採用的機械設備與地理條件來確定。“工作組織”中應包括下列資料:
   (1)實際工作日計劃:按年度規定整個工程及其主要組成部份的開始與完工日期。
   (2)全部工程的主要工程數量。
   (3)建築安裝工程施工方法的簡要說明。
   (4)工程上需要的主要材料,半製成品,工程機械設備,運輸工具等數量及其供應與解决辦法。
   (5)工程上所需勞動力。
   (6)計算工程上所需要的附屬企業、倉庫、辦公房屋、住宅、碎石廠,混凝土工廠及其他建築物。
  (7)公路或設計對象建築簡略平面圖(佈置總圖)載明所有附屬建築物的佈置(倉庫、採料場、碎石場、混凝土工廠,運輸道路及其他臨時設備等)。
   (8)臨時附屬企業建築物和設備的解决方案。
  14技術設計中應包括設計對象的預算文件。
   技術設計的預算
  1.技術設計之總預算,應按全部工程編製之。對於分期進行之工程,其第一期工程應編製預算,後期工程可根據以往類似工程的單價編製概算,列入總預算內。
  2.路綫距離較長,其經過區域因自然條件與經濟條件之不同,可分段編製總預算。
  3.在技術設計中,對下列不很重要的工程及個別工作,以概算方式編製預算:(1)勘測設計,(2)路綫土地及準備工作,(3)臨時工程,(4)特別支出與未列入預算的各項工作費用。
  4.永久性或半永久性大橋全長在100公尺,或全長雖不足100公尺,但其中一孔跨徑大於30公尺者,及臨時性大橋全長大於200公尺者應單獨編製總預算。
  5.技術設計的預計,由下列各項組成:
   (1)整個工程的總預算及綜合預算。
   (2)個別對象的預算和概算。
  6.路綫工程之總預算按下列項目編製之。
   第一款
   第1項勘測設計
   第2項路綫土地及準備工作
   第3項路基
   第4項路面第5項橋樑
   第6項涵管
   第7項隧道
   第8項漫水工程
   第9項渡口設備
   第10項防護工程
   第11項安全設備
   第12項電訊設備
   第13項房屋工程
   第14項管理用之機械、器具、工具及儀器的購置。
   第15項特別支出與未列入預算的工作費用。
   第二款
   第16項建設機構的技術監理費及幹部培養費。
   第三款
   第17項臨時工程
   第18項 (第一、二、三款合計以外的)意外費用(按1——17項總數之5%計算)
  7.單獨設計之橋梁其總預算按下列項目編製之。
   第一款
   第1項勘測設計
   第2項土地及準備工作
   第3項引道
   第4項墩台
   第5項上部結構
   第6項調節水流及防護工程
   第7項電訊設備
   第8項房屋工程
   第9項特別支出與未列入預算的工作費用第二款
   第10項建設機構的技術監理費
   第三款
   第11項臨時工程
  8.總預算中應列出“返還款額”,卽工程結束後,應返還給政府的款額,其具體內容詳編製預算說明。
   技術設計文件的組成
   技術設計文件共分下列三組
   第1組需送上級機關批示之文件。
   第2組不需經過批示直接交給建設機構的文件。
   第3組留存設計機構自行保管的資料與原始文件。
   第1組文件……需送上級機關批示之文件:
   (甲)新建公路
   第一部
  1.批准初步設計的機關、日期、文號與指示及對初步設計的審核意見。
  2.說明書:技術設計之說明書,須說明設計中每一部份(路綫平面、縱剖面、路基及工程地質、路面、人工構造物等),需要說明的問題如下: (1)路綫的敍述。
   (2)設計條件及技術經濟指標。
   (3)設計的計算及根據,附有關路綫决定的協議書。
  3. 地形圖:比例尺不小於1:100,000圖上繪出設計路綫及比較綫、里程、工程材料產地,以及現有其他交通綫。第二部平面圖
  1.路綫平面圖:比例尺爲1:10,000(山嶺區爲1:5000)圖上須繪出平曲綫位置及數値(包括偏角及左右向曲綫半徑、切綫長度、曲綫長度、曲綫起點和終點的里程)。
  2.路綫個別情形複雜(大橋橋位)或地形複雜(路綫展綫、塌方等)地段的平面圖:比例尺爲1:2000至1:5000;特別困難地區比例尺爲1:1000至1:500。
  3.路綫上大泥沼平面圖:比例尺爲1:2,000,泥沼深度超過2公尺者,應在路基用地範圍內標出泥沼底之等高綫。
  4. 塌溝等高綫平面圖:(路綫經過的及其附近的塌溝)。
   第三部縱剖面圖
  1. 設計路綫及比較綫縱剖面圖:比例尺水平1:5000,垂直1:500,圖上須繪出土壤縱剖面。
  2. 山嶺地區縱剖面圖:比例尺水平1:2000,垂直1∶200,圖上須繪出土壤縱剖面。
  3.路綫上大泥沼縱剖面圖:圖上標出泥沼深度和泥炭層的厚度。
  4. 塌溝縱剖面及橫斷面圖。
   第四部路基
  1.各種塡挖高度所採取的路基標準橫斷面圖。
  2.公路用地標準斷面並指出植樹情况。
  3. 特殊地點的橫斷面。
   必要時須提出:
   (1)建築特別構造物和加固路基的理由(擋土墻、盲溝及其他等)。
   (2)在泥沼地區和塌方地段修建路基的理由。4.山嶺地區的橫斷面。
  5.路綫外及沿綫大取土坑表。
  6.應挖除泥沼泥炭表。
  7.土壤試驗分析表。
  8.工作項目表。
   (1)路基土石方工程項目表。
   (2)排水設備項目表。
   (3)泥沼地段表並附探測資料。
   (4)翻漿地段表。
   (5)積雪地段表。
   第五部路面
  1. 路面結構標準橫斷面(包括各種路面種類和結構)。比例尺水平1:100,垂直1:20。
  2.路面工程項目表。
   第六部構造物
  1.構造物項目表(橋梁工程、涵管工程等)。
  2.小型構造物結構圖。
  3.中型橋及立體交义須提出:
   (1)簡要說明書及計算。
   (2)橋位平面圖:比例尺1:500——1:200。
   (3)構造物略圖附地質斷面。
   (4)結構圖。
   附註:(1)構造物一般應採用標準圖,在不能採用標準圖時,可個別設計。
   (2)複雜之構造物,大的渡口,以及大型橋應分別單獨提出技術設計。第七部特別構造物
  1. 大的擋土墻(對於不大的擋土墻可與第四部第3項之橫斷面圖合併)。
   (1)擋土墻項目表(指出類型)。
   (2)擋土墻設計圖。
  2.隧道:
   (1)說明書:說明建築隧道的理由並引用計算上的根據。
   (2)設計隧道地段等高綫平面圖:比例尺1:500——1:2000附0.25——1.0公尺等高綫。
   (3)帶地質斷面的構造物略圖。
   (4)隧道結構圖(襯砌、洞口、擋土墻等)。
  3. 防止塌方的構造物:
   (1)說明書:塌方地段的詳細敍述並說明防止塌方的辦法。
   (2)塌方地段平面圖。
   (3)地質斷面。
   (4)防止塌方構造物的結構圖。
   第八部公路附屬建築物及其他工作與設備
  1. 安全設備項目表。
  2. 房屋工程項目表。
  3. 臨時房屋工程項目表。
  4. 臨時道路工程項目表。
  5. 臨時便橋工程項目表。
  6. 收購土地及附屬物項目表。
  7.拆遷建築物項目表。
  8. 拆遷電訊及電力綫路項目表。
  9.砍伐樹木及拔除樹根項目表。10. 公路植樹項目表。
   第九部工程材料
  1.工程材料供應平面圖:繪出路綫,標明當地工程材料的採料場,材料倉庫,卸料火車站及碼頭,並指出至路綫的運距。
  2.材料平均運距計算表。
  3.工程材料調查表。
  4.工程材料試驗指標表。
   第十部工作組織
  1.說明書:敍述工程施工方法。
  2.佈置總圖:圖中指出施工部門,附屬企業、倉庫、道路及其他設備的佈置。
  3. 實際工作日計劃:指出整個工程及其主要組成部分的開始與完工日期。
  4. 主要工程數量綜合表。
  5. 需要主要工程材料數量表。
  6.需要工程機械及運輸工具數量表。
  7.需要勞動力數量表。
  8. 建築部門的組織及工程技術人員的需要。
   第十一部預算
  1.總預算及綜合預算。
  2. 預算和概算。
  3.單價表。
  4.工程材料單價計算表。
  5.機械班費用計算表。
  6.工資、運輸及裝卸單價表。7. 返還款額計算表(或預算表)。
  8.預算說明書。
   (乙)改建及恢復公路
   第一部
  1.批准初步設計的機關、日期、文號與指示,及對初步設計的審核意見。
  2. 說明書:說明書內應闡明。
   (1)公路全面狀况及改建或恢復地段狀况。
   (2)改建或恢復的經濟合理性及其理由。
   (3)工程種類及性質,採用的技術標準。
   (4)對於改善公路的預期結果。
   (5)工作組織並說明機械的使用程度。
   (6)對於材料、機械、運輸工具、勞動力的需要和對於外地材料的需要。
  3.地形圖:比例尺不小於1:1.000.000圖上繪出道路網,註明里程並標明修理各路段。
  4.公路現有狀况及設計示意圖:須指出現有路面種類,路面寬度和厚度,翻漿地段,排水系統,構造物、路基、通車等狀况,所設計的工作數量。
   第二部平面圖
  1.路綫平面圖:比例尺爲1:10.000(山嶺區爲1:5.000)僅路綫改建或恢復地段需要繪製,圖上須繪出平曲綫位置及數目(包括輪角及左右向,曲綫半徑,切綫長度,曲綫長度,曲綫起點和終點的里程)
  2.路綫個別情形複雜(大橋橋位)或地形複雜(路綫展綫,塌方等)地段的平面圖:比例尺爲1:2.000至1:5.000特別困難地區比例尺爲1:1,000至1:500。
   第三部縱剖面圖
  1. 縱剖面圖:比例尺水平1:2.000垂直1:200,僅在下例情况始提出縱剖面圖。
   (1)改建地段。
   (2)翻漿和塌方地段作大修時。
   (3)需要改善排水設備地段。
   第四部路基
  1. 修理地段可以作爲特徵的路基橫斷面圖:可與第五部第1項路面橫斷面圖合併。
  2. 山嶺地區橫斷面圖:在下列情况提出之。
   (1)當加固路基而建築特別構造物有說明之必要時(如建築擋土墻等)。
   (2)當設計加寬路基時。
  3.土壤試驗分析表:僅在下列地段提出之。
   (1)修理翻漿及塌方地段。
   (2)重建地段。
  4.工作項目表。
   (1)路基土石方工程項目表。
   (2)排水設備項目表。
   第五部路面
  1.路面結構標準橫斷面圖:(包括各種路面種類和結構):比例尺水平1:100垂直1∶20,可與第四部第1項合併。
  2.路面工程項目表。第六部構造物
  1. 改建和修理的構造物項目表:(橋樑工程、涵管工程等項目表)。
  2.小型構造物孔徑計算資料,在下列情况下提出之。
   (1)構造物孔徑變更時。
   (2)構造物之結構及式樣變更時。
  3. 構造物修理簡圖:須以不同之綫標出更換的或增添的部份。
  4. 改建或恢復的構造物結構圖:如變更原有橋樑結構時,則需提出結構圖並須說明採用此種結構的理由。
   附註:重建之複雜構造物,大的渡口以及大型橋,應分別單獨提出技術設計。
   第七部特別構造物
  1. 設計擋土墻項目表。
  2. 擋土墻設計圖。
  3. 擋土墻修理項目表,表中應指出修理和加固方法。
   第八部公路附屬建築物及其他工作與設備
  1.安全設備項目表。
  2. 房屋工程項目表。
  3.臨時房屋工程項目表。
  4. 臨時道路工程項目表。
  5. 臨時便橋工程項目表。
  6. 收購土地及附屬物項目表。
  7.拆遷建築物項目表。
  8. 拆遷電訊及電力綫路項目表。
  9.砍伐樹木及拔除樹根項目表。
  10.公路植樹項目表。第九部工程材料
  1.工程材料供應平面圖:繪出路綫,標明工程材料的採料場材料倉庫,卸料火車站及碼頭,並指出至路綫的運距。
  2. 材料平均運距計算表。
  3. 工程材料調查表。
  4. 工程材料試驗指標表。
   第十部工作組織
  1.說明書,敍述工程施工方法。
  2.佈置總圖:圖中指出施工部門、附屬企業、倉庫、道路及其他設備佈置。
  3.實際工作日計劃:指出整個工程及其主要組成部份的開始與完工日期。
  4. 主要工程數量綜合項目表。
  5. 需要主要工程材料數量表。
  6. 需要工程機械及運輸工具數量表。
  7.需要勞動力數量表。
  8.建築部門的組織及工程技術人員的需要。
   第十一部預算
  1. 總預算及綜合預算。
  2. 預算和概算。
  3.單價表。
  4.工程材料單價計算表。
  5. 機械班費用計算表。
  6.工資、運輸及裝卸單價表。
  7. 返還款額計算表(或預算表)。8.預算說明書。
   (丙)大橋
   第一部
   甲、批准初步設計的機關、日期、文號、與指示、及對初步設計的審核意見。
   乙、說明書:
   引言:敍述測量設計的經過及初步設計中所作的主要决定,說明在技術設計中所作的主要變更,並指出理由。
  1. 河流情况的敍述:根據水流性質的詳細敍述(地形、氣象和水文情况)作出河流情况的分析。
  2. 橋位的選擇和橋位路綫的敍述。
   敍述橋位附近上下游河床地形,航運和飄浮物情况,以及編製初步設計時橋位之比較及每一比較橋位的具體特徵。
  3.測量工作的敍述。
   詳述一切測量工作(工程地質工作除外),並附測量時所得資料一覽表。
  4. 橋位工程地質的性質。
  5.水文計算資料。
   本項所包括的資料,應足够作所有水文計算之用。
  6. 橋位構造物的主要尺寸。
   本項應包括橋位所有構造物的主要尺寸的確定,連同調節水流構造物在內。
  7.調節水流構造物的結構。
  8. 橋樑引道的結構。
   第7項及第8項內應有關於調節水流構造物和引道的詳細說明和明細圖樣、等高綫圖、工程地質測量資料等。9.對於施工的見解,與有關資料的說明。
   (1)關於施工組織與佈置的重要决定。
   (2)說明關於需要輔助構造物、動力、機械等的資料。
   (3)說明關於需要勞動力、臨時房屋等的資料。
   (4)說明關於需要主要工程材料和金屬結構的資料。
  10建橋的工作班制(卽一班制或兩班制等,每一勞動力每天以工作八小時計卽一班,兩班制卽每日兩個工作班輪流工作十六小時)。
   第二部計算
  1.計算中對於所採用的尺寸,數字應有詳盡的根據。
  2.本部列出所有構造物各部材的詳細靜力計算及圖解。
   第三部圖樣
  1. 橋位等高綫平面圖:比例尺爲1:500——1:2.000.,圖上須標出引道,墩台、調節水流構造物及防護工程等。
  2.橋位中綫縱剖面圖:比例尺爲水平1:1.000,垂直1:100或水平1:2.000,垂直1:200。圖上須繪出橋型簡圖、水位、航運標高及地質斷面。
  3. 橋樑正面、平面、縱、橫斷面圖:比例尺1:100——1:500。圖上應有:
   (1)主要尺寸。
   (2)構造物範圍內之土壤斷面(包括引道的附近部份在內)。
   (3)詳細地質斷面。
   (4)水位標高:低水位、設計的高水位、最高洪水位、流水標高。
   (5)設計航行水位標高。
   (6)調節水流構造物及引道標高。(7)基礎台階頂面標高、基礎底面標高及墩台頂面標高。
  4. 橋的主要結構部份圖:
   對於鋼筋混凝土結構須有:
   (1)樑、拱及其他部份的縱斷面圖。
   (2)橫斷面圖:示出鋼筋的準確佈置、鋼筋的詳圖及規格(指明混凝土和鋼筋的號碼)。
  5. 墩台圖:比例尺爲1:50——1:200,圖中須標明混凝土號碼,塊石混凝土中所含塊石的百分數,石料及其他等資料。
  6.鋼筋混凝土及金屬支座詳圖:比例尺1:10——1:20。
  7.人行道、懸臂樑、排水設備和防水層等結構圖以及複雜部份及複雜連結部份結構圖。
   附註:第2至第7各項圖樣中應列出工程數量、材料數量及金屬結構數量。
  8. 橋位圖:比例尺爲1:100——1:500。提出縱斷面,平面斷面及詳圖。
  9.調節水流構造物圖:比例尺爲1:50——1:200。包括平面斷面及詳圖。
  10引導及橋上的鋪砌層圖:比例尺爲1:20——1:100。
  11美觀建築物圖(如有必要時):包括正面、平面、斷面及個別詳圖。
  12鷹架圖。
   第四部工作組織
  1.橋樑佈置總圖:圖上須有附屬企業、倉庫、道路及其他設備等佈置。
  2. 實際工作日計劃:須指明整個構造物及其主要組成部份的開始與完工日期。
  3. 主要工程數量表。4.需要主要工程材料及金屬結構數量表。
  5.需要工程機械設備及運輸工具數量表。
  6. 附屬企業及臨時房屋的方案。
  7. 建築部門的組織及工程技術人員的需要。
   第五部預算
  1. 總預算及綜合預算。
  2.構造物各部份的詳細預算。
  3. 單價表。
  4.工程材料及金屬結構單價計算表。
  5. 機械班費用計算表。
  6.工資運價及裝卸價値表。
  7.返還款額計算表(或預算表)。
  8. 預算說明書。
  第2組文件……不需經過批示,直接交給建設機構的文件,凡是建設機構爲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而未列入第1組以內的文件皆屬於本組,其中主要者爲:
  1.路綫護樁記錄表。
  2.轉向角及轉點記錄表。
  3. 中綫樁記錄表。
  4. 水準標點記錄表。
  5.臨時道路記錄表。
  6.工程材料產地登記簿。
  7.土壤地質詳細資料。
  8.通向卸貨站及工程材料產地的支道平面略圖,註明樁號及位置。
  9.豎曲綫記錄表。
  10有關大地測量基點的資料。
  11永久水準標點標高表。12泥沼及鑽探資料表。
  13截水溝和跌水的計算資料。
  14土石方計算表。
  15取土坑、棄土堆及其他資料。
  第3組文件……留存設計機構自行保管的資料與原始文件。所有原始野地資料及輔助文件,須留存於設計機構檔案者皆屬之,如野外記錄簿、交义點、構造物計算資料、匯水綫的測量,土壤地質野外調查資料和其他野外的計算性質的資料等。

知识出处

公路技術設計文件

《公路技術設計文件》

《公路技术设计文件》主要描述了技术设计必须依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和详细的测量数据编制,其内容不得违反初步设计所作的各项决定。是对批准的初步设计中一切规定及技术问题使之明确化与具体化。技术设计是每项工程的主要文件,在技术设计中,决定主要技术问题,规定整个公路及其个别对象的技术经济指标,并计算工程价値。应当是综合的,应包括关于公路建筑和养护的主要技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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