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敎育部關於開展農民業餘敎育的指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當前教育建設的方針(增訂本)》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1238
颗粒名称: 中央人民政府敎育部關於開展農民業餘敎育的指示
分类号: G427.19
页数: 4
页码: 106-109
摘要: 在提高農民的文化水平方面,以適應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發展的需要,但在遇有重大政治任務時,則應加重時事政策敎育的比重,則應首先着重村幹部、積極分子及靑年男女,2凡未完成土地改革的半老區和新區,一般地應以結合當地當時中心工作與羣衆運動,應特別注意民族政策的敎育。亦可採用當地社會生活中普遍應用的別種文字,並輔以各種分散形式的和有專人領導的識字班或小組(如與生產相結合的地頭小組,均可按照情況分設初級班(組)與高級班(組),初級班(組)吸收文盲與半文盲入學。並具有初步讀、寫、算能力。
关键词: 教育建设 业余教育

内容

一九五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
   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農民業餘敎育,提高農民的文化水平,是當前我國文化建設上的重大任務之一。
  二十餘年來,在老解放區曾進行了多種形式的農民業餘敎育,對提高農民政治覺悟,完成各種對敵鬥爭任務,起過偉大的作用。但由於長期處於戰爭環境,在提高農民的文化水平方面,成績還不很大。現在國家已經統一,農民業餘敎育亟應加强,以適應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發展的需要。爲此特作下列的指示:
  (一)農民業餘敎育一般地應以識字學文化爲主,配合時事、政策敎育和生產、衞生敎育。但各地區的情況不同,農民覺悟程度亦有差異;因此又必須根據具體條件與要求,分別步驟,因時因地制宜,依照下列原則,規定各種不同地區的敎育內容:
  1凡經過土地改革,農民生活已初步改善的老區,首先推行識字運動,逐漸減少文盲,並配合進行時事、政策敎育與生產、衞生敎育。但在遇有重大政治任務時,則應加重時事政策敎育的比重。在對象方面,則應首先着重村幹部、積極分子及靑年男女,逐漸推廣到一般農民。爭取在三五年內使村幹部及靑年積極分子學會常用字一千字以上,具有初步讀寫算的能力。
  2凡未完成土地改革的半老區和新區,由於農村中反封建的鬥爭正在展開,一般地應以結合當地當時中心工作與羣衆運動,運用各種形式,進行政策、時事敎育爲主,以激發農民的階級覺悟,提高其政治認識。如農民要求與條件許可,亦可適當地進行識字敎育,爲土地改革完成後開展農民識字運動打下基礎。
  3少數民族地區,除按老區新區各採不同方針外,應特別注意民族政策的敎育,並針對當地少數民族特點與情況,進行其他必要的敎育。少數民族的文化敎育除尙無民族文字者外以用本民族文字爲原則,但在自願的原則下,亦可採用當地社會生活中普遍應用的別種文字。
  (二)過去農民業餘敎育主要是採取冬學形式,多年以來已經行之有效,今後仍應繼續發展,作爲廣泛動員農民學習的一種方式。但爲了更進一步使農民業餘學習趨向經常化,同時又必須爭取條件,使這種季節性的業餘學習,逐步轉變爲常年業餘學習。在有條件的地方(如某些老區)應盡量舉辦和堅持農民業餘學校,並輔以各種分散形式的和有專人領導的識字班或小組(如與生產相結合的地頭小組,與生活相應的炕頭小組等形式)。學習形式必須多種多樣,不應强求一律。不論集中與分散的形式,常年學習與季節性學習,均須靈活運用,並應盡量與農民的生產互助組織與文娛組織互相結合。
  農民的常年學習必須不妨礙生產,農忙時應放假,農閒時應加緊學習。農民的學習必須根據農民需要與自覺自願的原則,反對强迫命令與形式主義,同時防止放任自流的現象。
  (三)農民業餘文化敎育,不論採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均可按照情況分設初級班(組)與高級班(組)。初級班(組)吸收文盲與半文盲入學,使其在三年內認識常用字一千字以上,並具有初步讀、寫、算能力。高級班(組)吸收已經完成初級班課程或有同等學力者入學,使其在二年內基本上達到相當於高級小學畢業的程度。但此項班次和期限,各地可根據具體情況加以適當增減。
  初級班(組)的課程暫定爲識字與算術兩科,以第一年專學識字第二年增學算術爲原則。高級班(組)的課程,暫定爲國語、算術、常識三科。各科課程標準,由中央人民政府敎育部另行訂定之。全年學習時間暫定爲上課一百五十次至二百次,每次一至二小時,在農作較忙時期,可酌情放假。以上規定可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與條件,靈活支配或作適當變動。
  參加初級班(組)或高級班(組)的學生,在學完規定課程並考試及格者,得由縣市人民政府發給農民業餘學校初級班(組)或高級班(組)之畢業證書。此種證書,在證明文化程度及投考工農幹部文化補習學校和工農速成中學時,與初級小學或高級小學的畢業證書有同等效力。
  (四)農民業餘敎育工作,應由各級人民政府敎育部門領導,其他有關機關及人民團體予以協助。各縣人民政府有必要時得會同當地之農民協會、新民主主義靑年團、民主婦女聯合會等有關團體組織縣農民業餘敎育委員會,統一領導本縣農民業餘敎育工作。
  (五)開展農民業餘敎育,除設有高級班,並達到一定人數,能堅持正規學習的農民業餘學校,可酌設專職敎師外,一般地應實行以民敎民的方針,號召動員一切識字的人作羣衆敎師,以敎人識字作爲自己的光榮任務。羣衆敎師中,應選擇程度較高、敎育有經驗有成績者爲骨幹。必要時並可舉辦短期訓練班,吸收失業失學知識分子,施以政治思想敎育,並輔以必要的業務敎育,畢業後,使之參加農民業餘敎育工作。鄉村小學敎職員,並應負責給羣衆敎師以業務上的指導。各縣人民政府,應經常採取各種辦法,提高羣衆敎師的政治水平與敎學能力,如定期集訓、巡廻傳授、輔導集體備課、舉行敎學硏究會、敎學展覽會及組織觀摩敎學與典型報吿等。爲使羣衆敎師能安心敎學,堅持工作,各大行政區、省、市人民政府敎育部門應根據各地具體情況,制定對羣衆敎師的優待、生活補助或奬勵的辦法。其他機關、團體、學校均有協助開展當地農民業餘敎育以及在可能條件下幫助農民業餘學校解決房屋設備的義務。
  (六)中央人民政府敎育部及出版總署應負責計劃及指導農民業餘敎育的敎材與讀物的出版。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亦得自行編印敎材。各省、市、縣,可根據地方具體情況,編輯補充敎材,有可能時並應盡量出版通俗的農民讀物與報刊。
  (七)農民業餘敎育的經費,應以依靠當地羣衆自行解決爲主。必要時得由縣敎育經費項下撥出一定數目,予以補助。各大行政區、省、市人民政府應撥出一定數額的經費,專作農民業餘敎育重點補助與奬勵之用。
   (八)各省、市人民政府敎育廳、局得依據本指示制定實施辦法,呈請上級人民政府敎行部批准後公佈施行。

知识出处

當前教育建設的方針(增訂本)

《當前教育建設的方針(增訂本)》

出版者:人民教育出版社

本叢刊的內容,主要的包括兩類:第一,就全國報紙、刊物——特別是敎育刊物中分類選輯可供參考的敎育資料;第二,選輯或選譯有關蘇聯及新民主主義國家敎育建設經驗的資料。此外,關於舊敎育的批判、新敎育的史料,以及各地敎育工作同志的專題硏究或經驗報吿等等,我們也想多多搜集並分別選印。

阅读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