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部長在全國衛生會議報告建立全國各級基層衛生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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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醫政部份)》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0947
颗粒名称: 賀部長在全國衛生會議報告建立全國各級基層衛生組織
分类号: R197.62
页数: 5
页码: 1—5
摘要: 为了保障与促进劳动人民的健康,以提高生产、繁荣经济,就必须积极展开群众性的卫生工作,而群众卫生工作的执行,又必须有合乎群众需要的各种基层卫生组织,尤其是县以下的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和工矿的基层卫生组织,这对全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农劳动群众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全国卫生会议 基层卫生组织

内容

公共衛生組的綜合報告
  由於過去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長期間的統治剝削,造成中國人民愚昧落後不衛生的現實情况,在新民主主義的經濟制度政治制度之下是必須變革的。過去衛生機關醫務人員集中都市,忽略了工礦和農村,放棄了廣大工農羣眾,這種脱離羣眾的現象,也是必須糾正的。過去衞生機關醫務員,在舊的醫學思想影響之下,單純着重醫療,輕視預防,對人民的健康採取消極治療的措施,致使人民疾病業生健康低落,這種不合理的情況,也是必須澈底改善的。
  為了保障與促進勞動人民的健康,以提高生產、繁榮經濟,就必須積極展開羣眾性的衛生工作,而羣眾衞生工作的執行,又必須有合乎羣眾需要的各種基層衛生組織,尤其是縣以下的農村基層衛生組織和工礦的基層衞生組織,這對全國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農勞動羣眾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問題。
   一、農村的基層衛生組織
  1. 組織系統
   縣:衛生科、衛生院
   區:衞生助理員、衞生所
   鄉:衞生委員
   村:衛生員
   十戶:居民衞生小組長
   說明:
  (1)縣衞生科與區助理員是行政單位,縣衞生院與衞生所是業務單位,為使行政與業務結合便利,科長應兼院長,助理員應兼所長。
  (2)鄉衛生委員與村衛生員,原則不脫離生產(有能負擔脫離生產幹部的地方,聽其自行處理)。
  (3)在廿戶以下的自然村不另設居民衛生小組長,在廿戶以上,每十戶設一居民衞生小組長。
  (4)至於羣眾性的醫藥衛生機構,如醫藥合作社、接生站等,不包括在此組織系統內。(5)各級應組織羣眾性的防疫衛生委員會,並以同級政府首長為負責人,以提倡推廣貫徹羣眾衛生事業。2.人員編制
   縣衞生科:甲等縣五人、乙等縣四人、丙等縣三人。
   縣衛生院:甲等縣五十人、乙等縣三十人、丙等縣二十人。
   區助理員:一人。
   區衛生所:三人(醫助一、助產士一、衛生護士一)。
   鄉衛生委員:一人。
   村衛生員:一人。
   十戶居民衞生小組長:一人。
   說明:
  (1)編制人數,各地得因經濟力量與當地工作需要,酌量增減。
  (2)舊有的衛生機構應盡量設法恢復。
  (3)目前財政條件和人力條件,都還有困難,除鄉村不脫離生產人員應盡力提前設置外,縣區機構,應先重點設置,由點到面,逐漸普及。
  3. 基本任務
  縣衛生科:辦理有關衛生行政以及醫院診所、醫生、藥房管理等事項。
   縣衛生院:辦理防疫保健醫療以及衛生人員訓練等事項。
  區衞生助理員:辦理區的衞生行政以及醫生、藥房、醫藥合作社的管理等事項。
  區衛生所:辦理防疫、接產、簡易治療以及改造舊產婆,訓練種痘員等事項。
  鄉衛生委員:協助區衛生助理員辦理疫情報告、出生死亡調查報告、衞生宜傳等事項。
   村衛生員:辦理村衞生檢查督導事項。
   十戶居民衞生小組長:辦理十戶衛生檢查督導事項。說明:
   農村衛生,百端待舉,中心要求有三:
  (1)在五年內全縣人口(包括第五年未新生的)每人種痘一次。
  (2)在五年內全縣各自然村至少有一個改造過的舊產婆。
  (3)在二年內(一九五二年)全縣每個區至少成立一個醫生聯合診所,或醫藥合作社,在五年內每個區裏的醫生(中醫西醫)應全部集中訓練過,並組織到醫藥合作社或防疫隊裏邊去。
  4.經費
   縣衛生科、區衛生助理員列在正式編制內,由國家經常費解决。
  縣衞生院、區衞所的建設費、經常費及人事費,由地方附加粮解决,縣附加糧應撥百分之十為地方衞生建設開支。
   防疫、保健業務用費,由省衛生事業費補助。
  衛生機關係文化性、福利性事業機構,不是單純生產機構,各種稅收應酌量減免。
   二、城市基層衛生組織
  1.組織(1)中等以上城市設衞生局。市內各區政府設衛生股、區設衛生所、街設衛生員、十戶設居民衛生小組長。
   (2)較大城市(一百萬人口以上)應另設衛生工程局。
   (3)十五萬人口以下之小城市(省屬市、專屬市)設衞生科。
  (4)由市到街,均應建立各級衛生委員會,各行業均應設立衛生委員會,以發動羣眾,配合政府號召,貫徹市民防疫保健事業。
  2.基本任務
  衛生局、衞生所:辦理市內的工廠衞生、婦幼衞生、環境衞生,以及其他防疫保健及醫藥管理事項。
  衛生員:辦理疫情報告,出生死亡調查報告,急救,協助辦理婦幼衛生、環境衞生等事項。
  十戶居民衛生小組長:辦理十戶清潔檢查及衞生(如出生、死亡、疾病)報告等事項。說明:城市衛生中心要求如下:
   (1)在五年內各城市應辦好水源管理及糞便管理。
   (2)傳染病報告制度與管理制度,應建立好,並重點消滅或減少天花、白喉。
   (3)各大城市在五年內聯合公私助產人員組成接生網。
  (4)每個城市在五年內中醫西醫應全部訓練過,并大力提倡辦理聯合診所醫院與醫師責任區。
  3. 經費
  城市衛生經常費,以佔全市總支出百分之十為原則(衞生工程及垃圾糞便處理不包括在內)。
   地方附加稅,應撥百分之十補助衛生事業費。
   各衞生機關(包括醫院)衞生經費支出,應由當地最高衞生機關負責掌握。
   衛生機關係文化性福利事業機構,不是羣眾生產機構,各種稅收,應酌量減免。
   三、工礦基層衛生組織
  1.組織
  (1)工廠礦山應按工人多少,設置衞生科,並設衞生院衛生所或衞生員。小規模工廠,得設聯合性衞生機構。或流動巡迴衞生機構。
  (2)在無專任衞生人員之礦廠,應委託當地開業醫師辦理廠礦衛生事項。
  (3)廠礦所在地之政府衛生機關,應以工礦衞生業務為主要業務。
  (4)廠礦應有羣眾性的勞動保健委員會,直接由工廠管理委員會領導,辦理工人保健福利事項。廠礦行政負責人、黨團支部負責人、工會負責人、工程師及衛生負責人員與工人代表共同參加。
  (5)建議勞動部、工業部、總工會、衛生部共同組織勞動保護監察委員會。監督檢查各廠礦衛生安全設施狀况。
  2.基本任務(1)開展衛生教育,啟發工人養成衛生習慣,愛好衛生制度,以使健康有基本保障。
   (2)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尤其着重工作間以及宿舍、廚房、廁所等之衛生管理。
   (3)注意急救訓練,並應有急救與治療的設施。
   (4)防止流行病及職業病。
   (5)有女工的廠礦應着重女工保健及托兒設施。
  3. 經費
  工人保健醫藥用費,由廠礦方面與工人共同負擔,應按廠礦生產規模與工人需要,雙方協商辦理。俟健康保險制度統一規定,當依照規定執行。
   四、防疫組織
  1.組織
  (1)目前農村流行病與地方病經常不斷,在流行發生,而各地衛生組織還沒有普遍建立,集中力量,组織機動性的防疫隊,突擊危害性大的疾病,是迫切需要舉辦的事項。
  中央、大行政區、省及專署皆應組織防疫隊,巡迴突擊防疫。編制員額應參照各地區疾病情况,合理規定。
  (2)在經濟與衛生條件較好的地方,同時有特殊地方病問題的地區也應設置固定的防治站或防治所。或責成當地衛生機關以地方病為中心工作。
  (3)在適當的城市,應設防癆實驗組織,應在某些性病發生嚴重的地區,設性病防治機構。
  (4)防疫是艱苦的工作,但又是切合人民需要十分重要的工作,應結合立功創模運動,啟發防疫人員為人民服務的積極思想。
  2. 基本任務 (1)撲滅疫病,防止疫病流行,為防疫隊的基本任務。(2)在平時協助地方辨理一般衛生工作,並協助組織建立地方上的基層衛生組織(如衛生所、醫藥合作社等)。(3)協助組織訓練當地醫生,啟發他們預防為主的新醫學思想,引導他們積極參加衛生防疫工作。
   (4)巡迴各地對羣眾進行衛生教育,開展衞生運動。
   (5)對危害性大的傳染病與地方病進行調查研究。
   (6)防疫隊、防治所本身也是學校,不斷的訓練人員分派地方參加工作。
   (7)加強檢驗人員與設備,協助指導地方防疫事項。
  3. 經費
   (1)所有防疫隊、防治所實驗組織之用費,應統由衛生事業費中支出。
   (2)防疫隊人員在外活動,應有一定外勤報銷制度。
   五、總的說明
  1. 各種基層衛生組織,必須與各種羣眾組織結合,甚至依靠羣眾,才能使衛生工作貫徹。因此政府與羣眾的兩種組織,缺一不可。
  2.羣眾的工作,必須有政府領導,各級政府負責人在思想上能認識羣眾衛生的重要性,並在行政上予以領導,是推行衛生的决定條件。
  3.醫務人員首先應建立預防為主的思想與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啟發羣眾,團結社會醫事人員,貫徹羣眾衛生的事業。
  4.各醫學教育機構,必須明確建立預防爲主的教育的內容方法,才培養出合乎廣大羣眾需要的醫生。
  5.盡力恢復舊有的衛生機構,使用舊有的衛生人員,加以思想教育技術教育,對目前廣大工農勞動羣眾的需要,是有幫助的。
  6.各種衛生業務,在推行中應注意研究實驗工作,辦理業務機構(如衛生試驗所、婦幼保健院、傳染病院、衛生實驗區……等)以配合並提高各級基層衛生組織事業。
  7.組織遠征防疫機構,協助邊區少數民族地區,辦理防疫,及衛生宣傳等,應予注意的。
  8.東北解放較早,衛生建設先進一步,已有初步經驗,可為各地參考,本决議中所列各種編制、經費、任務、要求等東北已有超過各規定者,當不受規定限制。
  9.各種衞生醫療事業機構,原為文化性福利性機構,不應看作單純生產單位。各級政府應支持保障其業務之發展,以使工作面向基本羣眾更有可能。

知识出处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醫政部份)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醫政部份)》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醫政部份)》主要介绍了西南区第一届卫生工作会议(医政部分)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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