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的藥品供應工作槪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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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0935
颗粒名称: 蘇聯的藥品供應工作槪况
分类号: R194
页数: 1
页码: 1
摘要: 在苏联,保证全国人民药物供应的事业,叫作“药房事业”。药房是衞生事业的整体当中的一部份,均由公家经营,经费列在政府的预算当中,但仍采用企业的方式经营。
关键词: 苏联 药品供应 工作概况

内容

這是第一屆全國衞生會議時請蘇聯朋友給藥學同人報告的一個簡單狀况,似乎可以給我們一些參考,特把它記錄下來,可能有錯誤的地方,還請大家示。 在蘇聯,保證全國人民藥物供應的事業,叫作“藥房事業”。藥房是衞生事業的整體當中的一部份,均由公家經營,經費列在政府的預算當中,但仍採用企業的方式經營。 蘇聯總衞主部下面有一個全國性的總藥房,這是一個與總管理處性質相似的機構。各省有一個省的總藥房,縣市有縣市的藥房,距離縣市中心較遠的地方有藥品供應站。此外,還有一種零售小店,人多的地方卽有開段,分固定與流動兩種,如車站、碼頭、機場、花園及多人集會的地方,均可以看到這種小店。小店專售成藥,種類有一定限制,不配方。醫院爲滿足本身的需求,亦設有藥房,一切消費均由國家供給。診所不附設藥房,需要藥品應在附近市場的藥房購求。 器械另有器械的總管理處,直接隸屬於總衞生部,不歸全國總藥房指揮,但它的貨品均供給藥房,醫院需要非消耗性的器械,不能直接向藥房購買,應在報告當地衞生主管機關,轉報總衛生部核准,通知器械總管理處,撥給全國性藥房,才能得到。 全國性總藥房附設有名種製藥工廠。省的總藥房附設有藥品庫供應全省各地藥房的需要,有化驗所檢查藥品效力的是否正確,又有分裝部專司藥品的分裝與配製丸錠安瓿,大都市亦均設有藥品庫,便利供應。每一種新出的藥品都要經過醫學研究院的許可才能出賣,藥品的售價均由國家規定,不能自由增減。總衞生部與各省的衞生主管機關內均專設有一處或一科,主管藥品的查驗事宜。每一個政府的藥品檢查官都可以代表政府,隨時到各藥房或藥庫查驗。因爲藥品有這許多嚴密的管理辦法,所以每一個蘇聯醫師都相信蘇聯的藥品一定好。 各地藥房的規模因人口與區域不同,大小不一致。中等大的藥房除主任外,有調劑員一人專門收受處方與檢果處方的是否合理,助手一人係實際執行配方工作的人員,均爲中級藥科學校出身,此外有檢查員一人係大學藥科出身,專司檢查配就的藥劑是否適合,未經檢查員簽字,藥品不許出藥房的大門。中級藥科學校係招收受敎育有七年以上的學生入學,修業年限爲三至四年,大學藥科係招收受敎育十年以上的學生入學,修業年限爲五年。當一個藥房的檢查員,如無大學藥科畢業的資格,至少要在藥房內工作十年以上,才育資格輪到充任。 醫師的處方箋係作爲一種證件看待,配藥完畢應退還給病人,藥房另抄一紙留底,但有毒物的處方箋不退還給病人。檢查處方箋應注意(1)用量是否適當,(2)是否違犯配伍禁忌的規定。如認爲不合,可以拒絕配製,但醫師堅持自己意見時,可以由醫師特別簽字,仍照方配給,不過藥房的主任應把這種情形卽時報告當地衞生主管機關注意。 蘇聯的一切事業均富有計劃性,各地藥品的分配數均按各地的發病率决定。植物藥使用亦甚普遍,均係發動各地集〓農場種植供應的。爲配合預防爲主的方針,各地藥房除配製處方外,還兼售合式的奶頭與牙膏及日常需要的衞生用品,藉以幫忙衞生事業的推進,增進人民的健康。

知识出处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

出版者:重庆瑞华印刷厂

全国制药工业会议于一九五零年八月二十五日开始,九月一日结束,历时八日。出席各有关机关及各地区代表七十四人。计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中央军委卫生部、中央人民政府轻工业部代表共二十三人,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文教委员会、监委会、财政部、重工业部、全国总工会等代表共十二人,华东、东北、华北、西北、西南、中南各地区卫生部、工业部、公私营药厂代表共三十八人,中国医药公司代表一人。另有特邀专家代表四人,国药业及各地区列席代表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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