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區麻醉藥品加工製造暫行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0794
颗粒名称: 西南區麻醉藥品加工製造暫行辦法
分类号: R954
页数: 1
页码: 11
摘要: 西南区麻醉药品加工制造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根据中央卫生部卫机药字第三七二号命令所颁布之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之原则制订之。
关键词: 西南区 麻醉药品 加工制造 暂行办法

内容

第一條西南區麻醉藥品加工製造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根據中央衛生部衞機藥字第三七二號命令所頒佈之管理麻醉藥品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之原則制訂之。 第二條本部呈准中央衞生部批准西南軍政委員會衞生部重慶製藥廠爲西南唯一合法的麻醉藥品加工製造的機構,其他任何廠家一律不得製造。
   第三條加工製造所需原料以盡量採用中央指定的麻醉藥品製造機構的產品爲原則。 第四條加工製造之麻醉藥品,品質含量應符合中央衞生部管理麻醉藥品條例第七條之規定,加工製造之製劑其製造範圍按中央衞生部頒佈之麻醉藥品管理辦法施行細則第四、五條規定辦理之。 第五條按管理麻醉藥品暫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之原則,製造機構應將每月加工製造情形除向中央衞生部中央麻醉藥品管理委員會報告外,同時應向西南衞生部報告。 第六條本區之加工製造機構及中央在本區域內指定之分支機構,按管理麻醉藥品第十四條規定中央衞生部中央麻醉藥品管理委員會及西南軍政委員會衞生部得隨時派員稽查與督促。
   第七條加工製造麻醉藥品機構之人員如有違法舞弊情事依法從嚴懲處。
   第八條本辦法經呈請西南軍政委員會批准後施行。

知识出处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

出版者:重庆瑞华印刷厂

全国制药工业会议于一九五零年八月二十五日开始,九月一日结束,历时八日。出席各有关机关及各地区代表七十四人。计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中央军委卫生部、中央人民政府轻工业部代表共二十三人,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文教委员会、监委会、财政部、重工业部、全国总工会等代表共十二人,华东、东北、华北、西北、西南、中南各地区卫生部、工业部、公私营药厂代表共三十八人,中国医药公司代表一人。另有特邀专家代表四人,国药业及各地区列席代表十四人。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