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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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0749
颗粒名称: 第十一條
分类号: R954
页数: 1
页码: 1
摘要: 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关键词: 麻醉药品 暂行条例

内容

第十一條麻醉藥品之供應與購用,以下列各項爲限: (一)公辦或已在地方衞生主管機關依法登記之私營防疫醫療機構及藥廠藥房,因業務上正當需要者。
   (二)已在地方衞生主管機關領有開業執照之開業獸醫師,因業務上正當需要者。
   (三)公立或政府有案之私立試驗硏究機構及學校團體,因硏究或試驗上正當需要者。

知识出处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

《西南區第一屆衛生工作會議參考資料》

出版者:重庆瑞华印刷厂

全国制药工业会议于一九五零年八月二十五日开始,九月一日结束,历时八日。出席各有关机关及各地区代表七十四人。计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中央军委卫生部、中央人民政府轻工业部代表共二十三人,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文教委员会、监委会、财政部、重工业部、全国总工会等代表共十二人,华东、东北、华北、西北、西南、中南各地区卫生部、工业部、公私营药厂代表共三十八人,中国医药公司代表一人。另有特邀专家代表四人,国药业及各地区列席代表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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