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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重慶市電氣技師(副)管理暫行規則第十五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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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區第二次電業會議業務部份参考資料》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0055
颗粒名称:
重慶市電氣技師(副)管理暫行規則第十五條
分类号:
F407.6
页数:
1
页码:
6
摘要:
重慶市電氣技師(副)管理暫行規則第十五條。
关键词:
电气工业
电气技师
暂行规则
内容
技師副受暫停業務處分者如逾期不將開業證明書於三日内呈由本局暫存者得處以撤銷開業證明書之處分並永遠不得在本市執行業務。
知识出处
《西南區第二次電業會議業務部份参考資料》
西南區第二次電業會議業務部份参考資料详细介绍了有关重庆市电业管理的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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