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谱例小引十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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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氏族谱》 家谱
唯一号: 230020020220000276
颗粒名称: 第十一节 谱例小引十二则
分类号: K820.9
页数: 8
页码: 85-92
摘要: 谱例小引十二则应为谱例十二则加小引。值得注意的是谱例的第六条中有“今将我大德公子孙入川者,编列成帙,以示水源木本,分而仍合之义”的记载,可见清朝乾隆十二年那次修谱,我湖南的先祖们把入川的支派是列入了的。
关键词: 谱例十二则 张氏族谱

内容

(按:应为谱例十二则加小引。值得注意的是谱例的第六条中有“今将我大德公子孙入川者,编列成帙,以示水源木本,分而仍合之义”的记载,可见清朝乾隆十二年那次修谱,我湖南的先祖们把入川的支派是列入了的。)
  谱内所载甚多,详且悉矣。其中编年纪事,直等春秋。疑略实详,笔法备焉;惩戒提训,家法全焉。不有谱例,恐后来之捡览者,充几盈极,不知是何属意,如衣之无领,纲之无纲,难以举手。谨将谱例十二则,列明於后,凡观谱者,先看此例,定尔了然心目。
  一、家乘,虽不敢竟摹史体,然编年纪事,率与史同。弔系之下,宗法备焉。欧公以五世为一弔,苏公以五世为一提。今故仿而行之,定以五世为一图。父下注子,至第二图仍自五世起,重注父名。是前五世之末,即后五世之始,取其联上属下,较然可稽。一、魏公自宋南渡以来,为合族一世之祖,而旧谱五世图则以十世魏公为始者,盖自宋迄元,历年既久,事多遗逸,分支既众,难於稽访。故万全公以上则从略,万全公以下则从详,亦远宗近守之义也。兹谱仍遵旧例。
  一、支谱内开载甚悉,今不能尽依。如某人几子存析,惟列其存者后,诸所无传者,即系空名,於乃父项下以「止」字别之。删烦便览也。
  一、夫妇配偶,宜大书某氏於本名之下,分注某乡某甲某官之女,以明乾坤敌体之义也。凡嫡、庶继,必一一载明,至若下堂之妇,则节烈有亏,出嫁之妻,其情义已绝,并不紊载,只书「再醮」。
  一、宗族中间有无息者,许立抚子为嗣。如长房乏嗣,必立二房之次子,以长子无出继之理也。二房不愿,方许立三房之次子。司马温公云:「为人后者为人子」。若以弟继兄,孙承祖,必令改正,无紊昭穆。至异姓乱宗,大不可也。凡立嗣者,下必直书某人之子为后,取生养并重之义。间有随母下堂,定须注明。无嗣可立者则书「止」。
  一、我族自魏公以下,支分派别,地之远近各殊,谱事难以合一,故随所居之地,各修支谱。然支派虽殊,本源则一,不有以联之,将各祖其祖,而不致念於祖之所自出,与祖之所自分也。今将我大德公子孙入川者,编列成帙以示水源木本,分而仍合之义。其在远迁者,远莫能至,故未录焉。
  一、我族内子孙嫡派,必溯源寻流,照图详纪,虽至贫至贱,以及僧道,不敢漏落。苟非嫡派,虽极富贵,不敢妄收,以紊宗支。
  一、坟莹先世云眠,乃子孙根本之地。有等不孝者,视为泛常,祭扫屡缺,任其蓬蒿,久则不识为何人之墓。间有自私自利者,图谋进葬,甚至侵犯祖墓而不顾。谱必於某祖某妣下,注葬某处、某山、某向,一以令子孙识其葬所,春秋祭扫无失,一以禁子侄不得侵犯。且有无知者,阴谋风水,冒认古冢为祖冢,先於谱内详注。兹谱止令照遵旧谱坟墓抄注,不许改图添设字迹,以启后来争端。至先代祖妣无后者,谱当载明墓所,不知者不必志载,非故意忽略也。
  一、谱内所载各支世系,俱出自各支亲书编入,查访至确,并无朦混,必不敢以一人私见,妄为损益。族众亦无得藉口拾遗,致滋紊乱可也。
  一、行派之设,所以统同辨异著代明伦也,虽子孙繁衍,居址涣散,必以此知某为尊、某为卑,以明叔侄公孙之分。倘有子孙好为奇特,欲增减於一字之间,不为后世无所稽考,而尊卑齿序难分。今仍依康熙二十七年戊辰岁之旧谱,原派挨行,勿庸更改。
  一、兹谱告成,共记若干本,分发编定字号,珞以印记,实书「几世孙某领讫一本存照」,以杜非正宗冒认之弊。如无图印,即属伪谱。
  一、谱系之叙述不轻,而书法之切当亦非易,远而兼采昔贤之遗绪,近而博参当代之硕儒。略远而缺疑,详近而纪实。纲举目张,而无片字之苟;旨明事核,而无一笔之虚。今既纂集成篇,各房领讫,珍而重之,分而藏之,俾吾宗后觉同志览此,而尊祖敬宗之念兴,因是而仁亲叙伦之恩笃。允矣,盛典,昭兹来许,申我宗盟,谅此至嘱。
  季瑛公十二世裔孙赞与三甫沐手撰
  译文——
  谱例小引十二则
  (按:应为谱例十二则,前面的文字为小引)
  小引
  这本家谱內所记载的内容很多,既详细,又完备,其中如何编年,如何记事,与《春秋》一样。该详的详,该略的略,应存疑的存疑,是实在的翔实,各种笔法也是完备的。家谱中还有惩戒教训的内容,从家法的角度看,也是全的。但没有谱例,就担心后来翻检阅览的人,面对这摆满几案、塞满书架的家谱,无所措手足,好像衣服没有领、鱼网没有纲绳,不知从何处着手。谨将谱例十二则,明明白白地开列在后面,凡是阅览家谱的,先看了这些条例,一定会一目了然的。
  谱例
  一、家谱,虽然不敢完全模仿史书的体例,但是编年记事,大率要与史书相同。在一弔一系的排列之下,宗族的系统关系就完备了。家谱撰写的创始人之一欧阳修把五代人作为一弔,苏老泉把五代人作为一提。现在所以仿照他们的办法以五代人作为一图。父一代之下注写子一代(如此类推),至第二图,仍然从上图的第五代起,重注上图第五代的名字。这就是前五代的末代就为后五代的开始一代,取其承上启下,有明显的关联便於查考。
  二、魏公自从宋朝都城南迁以来,成了全族一世的先祖。但是旧谱中的五世图却以十世魏公为始祖的缘故,是因为从宋代到元代,年代太久远,事情的记载多已遗漏散失。宗族的分支又多,难於考察访问。所以,对万全公以上的记载就从略,万全公以下的记载就从详,这就是“远宗近守”的道理,这部家谱仍然照旧例编写。
  三、各支谱内记载十分详细,如今可能完全依照。例如某人有几个儿子,只开列其中存有记录的,那些没有流传的,就写一个空名在他父亲的项下,用“止”字来加以区别。这是删去繁琐的以便於阅览的缘故。
  四、夫妇配偶,应当郑重地写明某氏在本名的后边,分别注明她是某乡某甲某官的女儿,来表明乾坤匹配的道理。是正妻、遮妾或继室,要一一载明,至於改嫁他姓而未守寡的,算不上节烈,离异再嫁的,其情义已经断绝,对这些不必详细记载,只写“再醮”两字。
  五、族人中有没得后人的,允许立过继的儿子为后嗣。设若长房没有后人,一定要立二房的第二个儿子为后嗣,这是因为长子没有出继的道理。二房不愿,才准许立三房的次子。司马温公说:“作别人继承人的就是别人的儿子。”如果是弟弟过继哥哥,孙子继承祖父,这种情况一定要改正,不要搞乱了辈份。至於外姓人来搞乱了宗法,是绝对不可以的。凡是立嗣子的,其名下一定要直截了当地写明立某人之子为后,取的是生与养同等重要的道理。偶或有随着他的母亲改嫁而去的,一定要加以注明,'没有后嗣可立的,就写上一个“止”字。
  六、我族自魏公以下,支派纷繁,居住地又远近不同,修造家谱的事难於统一,所以可以根据所居处的不同地域各自修造支谱。但是支派虽然不同,根源却只一个,如果完全没有联系,各支各派就将只知道本支本派的祖先,而不了解他们是从何分出的。现在把我族中迁入四川的大德公的子孙,编列成册,来表明水有源、树有根,分开之后仍然要合起来的道理。那些迁移得很远的,远到没有办法到达的,所以没有记录他们。
  七、我族内的子孙嫡派,一定要追溯源流照着世系图详细记载,即使是最贫穷、最下贱,以及和尚、道士,也不敢漏落。如果不是嫡派,即使是极为富贵,也不敢乱收,来搞乱了宗支。
  八、坟莹是祖先安息的场所,是子子孙孙的根本之地。有那种不孝子孙把它看得很平常,很久不去祭扫,任随那里长满蓬蒿,时间久远了甚至还不认识是什么人的坟墓。偶或还有自私自利的人,企图葬入祖先坟地,甚至侵犯祖先坟墓都不管。家谱一定要在某祖某妣的名下,注明葬某处某山某向,这样做,一方面是让子孙能辨认他的埋葬之地,在春秋两季不缺祭扫,另一方面也可以禁止子侄辈不能侵犯。还有一些无知的人,阴谋侵占风水,冒认不知名的古坟为祖坟,所以坟莹必须先在家谱内详细地注明。这册家谱只令遵照旧谱上关於坟莹的记载抄注,不允许改变图形,增添字样,来为以后的争端埋下祸根。至於有绝了后代的先世祖妣,家谱应当载明其坟莹的所在,不了解的不一定作记载,这也不是故意的疏忽。
  九、家谱内所记载的各支派的世系,都是从各支派亲自写来的材料编入的,查访得极为准确,没有蒙混的情况,一定不敢凭个人的私见,随便增加或减少。族人也不得借口补充遗漏,以导致产生混乱。
  十、设置“行派歌”的作用,是用它来统一相同之处,分辨不同之处,确定代数明了班辈的,即使是子孙繁衍,居住的地方分散,一定能凭统一的行派知道谁的辈份高,谁的辈份低,谁是叔,谁是侄,谁是公,谁是孙。设若有爱好特立独行的子孙,在行派歌中间增加或减少一个字,使后世冬无从考查,因而卑尊的次序难於区分了。现在仍然依照康熙二十七年戊辰年的旧谱原有的派行,不需要变更。
  十一、这册家谱修成了,共计印了若干本,分发时编了号码,盖上了印章,还留了底册,实实在在地写着“几世孙某领去一本存照”,用来杜绝不是嫡派子孙冒认的弊端。如果没有图章就是伪谱。
  十二、记述谱系的工作任务不轻,并且,文字的考究和章法要做到准确恰当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从远处讲,是全面采纳了古代贤人经验,从近处说,是广泛参考了当代名家的成果。对於年代久远的就记得略,有疑问的就缺而不记,对於时代近的,就记得详,要是实实在在的内容才记。全编纲是纲,目是目,纲举而目张,没有一个字是马马虎虎写上的;修谱的宗旨明确,对事实考查确实,因而没有一笔是虚假的。现在已经编纂成册了,各房族众领去之后,要珍重它,保管好它,使我族后起的同仁,阅览了它,尊敬祖宗的思想就油然而生,因此,那种亲和家族,讲究伦理的感情更加深厚。这诚然是一个盛大的举动。把这盛举的重大意义昭示给未来的后裔,申明这是我张氏闾族应该遵守的准则,希望大家理解这是最重要的嘱托。
  季瑛公十二世裔孙
  赞与三甫敬撰

知识出处

张氏族谱

《张氏族谱》

“家谱是我国宝贵文化遗产中亟待发掘的一部分,记载着大量有关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以及地方史的资料,它不仅对开展学术研究有重要价值,而且对当前某些工作也起着很大的作用。”这是1984年国家档案局、教育部、文化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的通知》里的精辟论述,是国家权威部门对散藏于民间的家谱的正确评价。我《张氏族谱》的深厚历史、文化积淀正印证了这一精辟的论断。我们这本《张氏族谱》翔实而具体地记录了清朝初年“湖广填四川”那次大移民的有关情况,还十分完整地保存了南宋大学者朱熹写的《魏公行状》、《宣公神道碑》两篇人物传记,这些都是极有价值的历史资料,还有历次续修所留下的序、跋、文及《族规》、《谱禁》等也很有文化品位,无不蕴含有反映各个时期有关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等丰富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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