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婚姻程序结婚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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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三亚海棠湾乡土人文录》
唯一号: 200134020230001852
专题名称: 黎族婚姻程序结婚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66/001
起始页: 0288.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解放前,一般结婚年龄是14~16岁,解放后稍提高一些,一般在16~18岁以上。婚礼习惯在每年旧历十一、十二月间举行。结婚这一天,男方穿上新的民族服装,吃完饭后在家等候新娘到来。媒人选长辈两女挑槟榔和礼品到女方家接亲。接亲的女人要穿上黎族传统盛装,并从头到脚戴上金银首饰和鞋等,到女方家迎亲。女方家也同样穿上民族传统新衣服,严加重妆。吃完饭后,由迎亲队伍和女方派的四男四女一起送新娘到男方家,同村青年也跟去,并打着八音陪送;送到男方的村子后,男方就派人将预先准备好的两把稻草点燃,新娘要从火堆上跳过,一男子则将一个鸡蛋抛过火堆打破,意在驱邪。新娘入门后,不鸣炮,不拜祖公。只是由新郎和伴郎等人站在门口堵住入房门口,新郎拿一把由树叶编织成的扇子在新娘头上轻轻拍打,这时新娘的伴娘等上前去将新郎支开,让新娘入房。这种拍打,意在女人要做贤妻良母,夫妻白头偕老。吃饭时,男方找来的四男四女同女方陪新娘来的四男四女一起对坐,吃饭时,双方女子互相敬酒,仪式完毕,后吃饭,饭后将新娘送回房间休息。习惯当夜不同新郎同睡。送亲来的青年男女的诸亲友一起喝酒对歌,通宵达旦。两天后,新娘和陪送的人一起回娘家。 过去,黎族各支系普遍存在结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女子回娘家居住,可以在村中的“寮房”里和不同血缘的男子发生性关系,不受社会舆论责备,妻子在“不落夫家”期间与别人“放寮”生的孩子,带回家中丈夫也不虐待和歧视,当作自己的孩子抚养,同其弟妹一样享受同等的家庭待遇。“不落夫家”时间有长有短,长则十年短则一年半载,一般是在怀孕或生孩子以后才长期住在夫家(这个旧俗,现在已废除)。这一习俗,反映了黎族传统文化生活的宽容。

知识出处

三亚海棠湾乡土人文录

《三亚海棠湾乡土人文录》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分为建制沿革、自然资源、乡土浩气、赤胆忠魂、民族民俗民娱、乡貌新姿、乡土名士录八编,介绍了三亚海棠湾区域、建制沿革、古迹、商旅、地质与地貌、气候、地产与特产、黎族人民抗日斗争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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