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

知识类型: 专题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唯一号: 200134020230000204
专题名称: 消费税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12/001
起始页: 0675.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一般在生产环节征税,从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消费税。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解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征税消费品根据国家的调控目的有计划地调整,至2010年,征税范围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14个大类。征税方式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三种方式。从价定率的税率根据不同征税对象从1%~45%不等。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