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苗族婚姻习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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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唯一号: 200134020230000080
专题名称: 三亚市苗族婚姻习俗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12/001
起始页: 0230.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苗族在婚姻方面,实行一夫一妻制,同姓(主要是同血缘关系)不通婚,婚姻多由父母做主,但一定征求子女的意见,另有一些男女青年则通过对歌自由恋爱。但不管哪一种形式,都要经过问卜、算命和送聘等程序。苗族婚礼一般都要举行三天活动。第一天新郎接亲时的礼服内层穿白色衬衣,象征冰清玉洁;中层穿民族服装,表示不忘本色;外层套长袍,显现礼貌庄重。陪郎一般要五人,一为正陪郎,一为对歌手,一为挑礼郎,一为护郎,一为女陪郎。迎亲队在路上要等到太阳落山才可抵达女方家村口,放炮传讯,听到村中炮声回应方可在女方家代表带领下进村。进村时,陪郎撑着黑色伞护送新郎,先在岳父家预订接待新郎的另一户人家停宿,接着摆酒宴,宴席上须有芭蕉心,用以象征爱情的专一,忌上狗肉、牛肉,第二天早饭后,新郎才到岳父家同新娘拜堂,向岳父母及亲戚问安。接着,新娘家人背新娘出门,并派5名陪娘,伴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第三天早上,新婚夫妇回老丈人家生活,直至议定期限届满。苗族盛行入赘婚,有的因女方家无子而招女婿接嗣,有的因男方家贫困交不起聘金而至女方家做工几年。苗家夫妻关系一般较好,离婚的现象很少发生,寡妇再嫁不受歧视。未婚男女常在月夜对歌牵情,男青年喜欢在路边拉起绳索拦留女青年对歌。歌声多用鼻声,配竹琴,曲调低回含蓄,月夜静听如天籁,令人神思飘逸。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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