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广东省政府同意三亚凤凰村民用机场立项建设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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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11147
事件名称: 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广东省政府同意三亚凤凰村民用机场立项建设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8/001
起始页: 019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12月12日
发生地点: 三亚凤凰村

事件描述

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广东省政府同意三亚凤凰村民用机场立项建设。要求新建机场规模按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进行设计。近期建设以确保安全、满足波音737类型飞机使用要求为准;远期建设以满足MD—82、波音767类型飞机使用为准。机场将由国内设计和管理。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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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凤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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