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2月1日海南区政府要求各市、县和各级部门要全面进行搞活固定工制度的试点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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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11140
事件名称: 1987年12月1日海南区政府要求各市、县和各级部门要全面进行搞活固定工制度的试点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8/001
起始页: 019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12月1日
发生地点: 海南

事件描述

1987年12月1日海南区政府要求各市、县和各级部门要全面进行搞活固定工制度的试点。主要做法为进行劳动组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考工定级、择优上岗等。是否搞活的标准主要看:企业职工是否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企业的活力是否增强,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否提高;富余人员是否得到妥善安置。搞活固定工制度还要与企业内部工资分配、人事制度、保险制度的改革配套同步进行。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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