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6月12日海南区政府转发《关于供销社税收政策问题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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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11061
事件名称: 1987年6月12日海南区政府转发《关于供销社税收政策问题的意见》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8/001
起始页: 017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6月12日
发生地点: 海南

事件描述

1987年6月12日海南区政府转发《关于供销社税收政策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对于流动资金已经亏光的贫困社,经批准后,给予适当减免税照顾;供销社批发、调拨的业务收入,如因恢复征收批发环节营业税后发生亏损,可以企业申请减免;供销社收购的农产品,除水产品、茶叶、烟叶、毛线、原竹木、食用生猪、牛、羊需缴税外,其他一律免征产品税;供销社在1985年1月1日前使用银行提供设备贷款兴办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食品工业,经批准,可实行税前还贷,还贷后如纳税有困难,可按减免税规定办理。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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