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10日海南区党委、区政府作出《关于大力发展农业,夺取明、后两年农业丰收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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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10981
事件名称: 1986年12月10日海南区党委、区政府作出《关于大力发展农业,夺取明、后两年农业丰收的决定》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8/001
起始页: 016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12月10日
发生地点: 海南

事件描述

1986年12月10日海南区党委、区政府作出《关于大力发展农业,夺取明、后两年农业丰收的决定》。主要内容有:(1)统一思想,提高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坚定开拓农业的信心。(2)增加农业收入,强化生产后劲。(3)认真抓好粮食生产,不断提高自给水平。(4)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鲜活产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5)发展乡镇企业,增强农村经济实力。(6)推进农业科学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力。(7)完善、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8)加强农业领导,提高基层组织的活力。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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