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9月15日海南区政府公布《海南行政区内联企业优惠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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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10937
事件名称: 1986年9月15日海南区政府公布《海南行政区内联企业优惠办法》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8/001
起始页: 015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9月15日
发生地点: 海南

事件描述

1986年9月15日海南区政府公布《海南行政区内联企业优惠办法》。主要内容有:在岛内从事各种不同行业生产的内联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减免税待遇;用地优先安排,并免交土地税和土地使用费;在进口生产资料、海南市场短缺消费品和产品的出口关税等方面享有岛内自营企业同等的优惠待遇,客户分得的留成外汇可汇出岛外,也可在海南进口生产资料,经上级部门批准和交纳关税后运回内地。此《办法》自1986年10月1日起实施。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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