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1月8日海南区公署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革委会先后拨款66万元增设自然保护区和重点保护林区11处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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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10181
事件名称: 1981年11月8日海南区公署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革委会先后拨款66万元增设自然保护区和重点保护林区11处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8/001
起始页: 005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1年11月8日
发生地点: 海南

事件描述

1981年11月8日海南区公署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革委会先后拨款66万元,增设自然保护区和重点保护林区11处。成立森林经营所6个,划定一批一般保护林区,新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林区和森林经营所面积共128.8万亩,新设立的自然保护区有:万宁六连岭自然景观保护区、文昌县清澜港红树林保护区。重点保护林区有:琼中县五指山、铁钻岭、鹦歌岭,乐东县佳阳林区,白沙县鹦歌岭、斧头岭、南开岭,保亭县七指岭,崖县洋林岭。6个森林经营所分别是万宁县的加新、南林、尖岭、上溪,琼海县的会山,儋县的番加。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下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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