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3月2日经广东省委批准恢复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党委和自治州人委并迁回通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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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8779
事件名称: 1962年3月2日经广东省委批准恢复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党委和自治州人委并迁回通什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7/001
起始页: 027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2年3月2日
发生地点: 通什

事件描述

1962年3月2日经广东省委批准,恢复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党委和自治州人委并迁回通什,于今日开始正式办公。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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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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