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9月中旬琼海县乐会公社国营商业部门、供销合作社联合召开消费者代表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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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8740
事件名称: 1961年9月中旬琼海县乐会公社国营商业部门、供销合作社联合召开消费者代表会议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7/001
起始页: 026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1年9月中旬
发生地点: 琼海县

事件描述

1961年9月中旬琼海县乐会公社国营商业部门、供销合作社联合召开消费者代表会议,根据群众的要求,改进购销工作,进一步密切店群关系。会议要求各单位积极运用消费者代表会议制度,监督和帮助商业部门改进工作,并决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费者代表会议。《海南日报》发表《编者的话》说,由群众中产生的消费者代表,一方面有权监督工作,反映群众对商店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另一方面有责任经常向周围群众宣传和解释党的商业政策和商品分配工作。认真推行消费者代表会议制度,是解决商业部门与消费者之间矛盾的一个良好形式。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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