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2月中共广东省委召开扩大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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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7949
事件名称: 1957年2月中共广东省委召开扩大会议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7/001
起始页: 014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7年2月
发生地点: 海南

事件描述

1957年2月中共广东省委召开扩大会议,作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之一的冯白驹,原定议程是代表省委作《关于工业整编问题》的报告,但到会议第三天冯却成为大会批判的对象,要他交代“反党信件”的问题(即1956年10月14日林克泽关于要他回海南当行署主任问题给冯白驹的信),这一晴天霹雳,使冯白驹莫名其妙。自此之后冯白驹就作为“地方主义、反党集团头子”受到大小会议和报章批判。广东省反地方主义运动也自此全面展开。海南的反地方主义运动也从此全面开始。这年12月19日,在中共广东省委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正式通过了《关于海南地方主义反党集团和冯白驹、古大存同志错误的决议》。说冯白驹的错误性质是从严重的地方主义发展成为进行有组织、有纲领、有目的的反党阴谋活动的反党集团,而冯是这个集团的头子。决议给予冯白驹撤销省委书记、省委常委和海南军区第一政委的职务的处分。1958年1月10日至29日,海南区党委召开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会议根据省委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开展了反地方主义斗争。会议错误地对冯白驹、黄康、林克泽、符哥洛、陈武英、陈说、文度、杨少民、陈克文、李汉、马白山等同志进行了批判,并作出《关于清除海南地方主义的决议》,对黄康、陈说(区党委书记)、杨少民、马白山(区党委常委)、陈武英、文度、陈克文、李汉(区党委委员)等同志分别作出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留党察看等错误处分。这次会议还作出《关于临高反革命暴乱事件的决议》,开除符英华、符凤耀的党籍,并建议逮捕监禁(1983年5月8日作出平反决定)。此后一段时间内,处理了一批所谓犯地方主义错误的同志,其中县以上主要干部约100人,包括一般干部共200余人。这一错案使一批海南地方干部长期受屈。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彻底平反。1983年2月9日中共中央正式作出了《为冯白驹、古大存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央同意中纪委《关于冯白驹、古大存的问题审理意见的报告》,撤销1957年12月广东省委第八次全体会议(扩大)《关于海南地方主义反党集团和冯白驹、古大存同志错误的决议》,撤销对冯白驹、古大存同志原处分的决定,恢复他们的名誉。冯白驹、古大存同志都是我党的老党员,他们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长期坚持武装斗争,对党对人民是有重要贡献的。”在此前后,其他被错误处分的同志都全部给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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