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9月28日海南行政公署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婚姻法保障妇女权利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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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7478
事件名称: 1951年9月28日海南行政公署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婚姻法保障妇女权利的决定》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7/001
起始页: 006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1年9月28日
发生地点: 海南

事件描述

1951年9月28日海南行政公署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婚姻法保障妇女权利的决定》。《决定》要求各机关团体:(1)用半个月至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学习中南军政委员会发布的《贯彻执行婚姻法的命令》,使干部认识到婚姻法是国家大法之一,必须忠实贯彻执行;(2)各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婚姻法的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3)进行婚姻法检查,如发现干部有破坏婚姻法者,应视其情节轻重,及时处理;(4)过去处理失当或积压的婚姻案件,应重新依法处理;(5)各级妇联要加强妇女的教育工作,提高妇女觉悟,破除落后的封建观念,使其认识到自己的地位和出路,懂得人民政府对她们正当合法的要求始终是支持的,自杀是懦弱的表现;(6)由人民法院海南分院和海南妇联组织一个调查组,专门调查妇女受害案件,以制止类似事件发生。《决定》要求把搞好贯彻执行婚姻法与保障妇女权利和土改工作密切结合起来。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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