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9月1日海南行政公署决定榆亚、昌感盐区进行民主改革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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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7461
事件名称: 1951年9月1日海南行政公署决定榆亚、昌感盐区进行民主改革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7/001
起始页: 006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1年9月1日
发生地点: 海南

事件描述

1951年9月1日海南行政公署决定榆亚、昌感盐区进行民主改革,并规定在清理漏户产业期间,所有生产设备统由盐务机关代管,海南盐务局已通知各漏户股东进行登记。同日,海南行政公署发出布告:为了消灭盐区中的封建剥削把持制度,解放生产力,榆亚、昌感两地盐漏户有清理其产业之必要,在清理期间,由当地盐务机关代管,审查股权,清理帐目,保障正当股东权益,走上合法经营正道。在代管期间,盐漏一切开支由公家掌握处理。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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