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4月11日海南军政委员会发出《关于划分农村阶级》的通告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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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7384
事件名称: 1951年4月11日海南军政委员会发出《关于划分农村阶级》的通告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7/001
起始页: 005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1年4月11日
发生地点: 海南

事件描述

1951年4月11日海南军政委员会发出《关于划分农村阶级》的通告,取消3月7日行政扩大会议所通过公布的《关于土改中若干特殊问题的规定》中的第二部分关于划分阶级和待遇问题的第八条,即“反动军队、警察官兵、团以上主管人,不管其本人出身如何,一般地划为中、小地主成份,营、连级指挥员,一般划为富农成份”的规定。因为划分农村阶级的标准,应根据其生产资料的占有及封建剥削的关系,而不是根据其政治标准与官职的大小。对于政治反动分子,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依法处理。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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