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9日海口市军管会制订接管人员7条纪律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7150
事件名称: 1950年5月9日海口市军管会制订接管人员7条纪律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77/001
起始页: 001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5月9日
发生地点: 海口市

事件描述

1950年5月9日海口市军管会制订接管人员7条纪律:(1)接管人员须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及进城守则;(2)对接管的财物只有清点保管的责任,没有私自处理与动用的权利;(3)不得擅自打乱被接管单位之原来机构,如须改革者须提出意见呈报上级批准;(4)不得接受被接管机关的任何公私馈赠及宴会;(5)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6)发言及答复问题,不得超出上级规定的原则、方针及方法;(7)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知识出处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上册)》

《新海南纪事》(1950——1992)是海南解放42年来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了解和研究海南当代史的最基本的历史资料,也是可供理论工作者、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党政军干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参阅、检索的工具书。

阅读

相关地名

海口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