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1月孙惠公在梅山亲自带领和指挥县前进队指战员自制土地雷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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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崖县革命斗争史大事记(民主革命时期)》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0668
事件名称: 1947年11月孙惠公在梅山亲自带领和指挥县前进队指战员自制土地雷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12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7年11月
发生地点: 崖县

事件描述

一九四七年十一月,蔡劲军因“剿匪”不力而被撤职,由韩汉英接任广东省第九行政区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妄图收拾残局,可他深感兵力不足,难于继续作大规模的进攻,故采取“重建防御,相机进攻”的方针。针对敌人的方针上级指示开展积极打击敌人。为了有效地打击敌人,县委书记孙惠公在梅山(县委住地)亲自带领和指挥县前进队指战员和梅山乡民兵、妇女、青年自制土地雷。他们发扬抗日战争时期的革命精神,挑焦土、烧木炭制硝,将四五年五月在梅东村前海坡上拾到盟军鱼雷折除出来的几十斤炸药制成“土地雷”②。

知识出处

崖县革命斗争史大事记(民主革命时期)

《崖县革命斗争史大事记(民主革命时期)》

本书主要是编写民主革命时期的斗争史实。崖县革命斗争历史悠久,在崖县这块土地上参加斗争的英雄儿女,经历千难万险,数以千计掉头颅,洒血肉,为党为人民的革命事业创造了光辉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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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蔡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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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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