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2月12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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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0490
事件名称: 1992年12月12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18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12月12日
发生地点: 三亚市

事件描述

1992年12月12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在《通知》中指出,省委、省政府的《决定》是海南建省以来,加强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促进民族共同繁荣的又一战略部署,也是经济特区民族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政部门以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和十四大精神为动力,从以下几方面贯彻落实:(一)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二)对少数民族乡、镇社会经费发展,除了依靠当地乡镇政府和群众的努力外,对少民数族地区还要继续实行必要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三)做好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培养科技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工作,这不仅是党的民族政策的要求,也是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事业的需要。

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仅收录三亚市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之后,从1988年1月至1992年12月这一阶段市委、市政府和领导下属各部门的主要活动情况(包括会议、指示、决定、事件、生产、建设以及上级领导人到三亚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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