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9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0456
事件名称: 1992年10月9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通知》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17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10月9日
发生地点: 三亚市

事件描述

1992年10月9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通知》。在《通知》中指出,学习税法是国家列入第二个五年普法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征管法》是一部税收程序法,是保障税收实体法贯彻实施的法律。通过法律手续来保障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更有效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有利加强宏观控制,微观上搞活经济以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要求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征管法》,提高以法治税和依法纳税的观念。自觉覆行纳税义务,积极为国家积累资金做贡献,税务机关要履行职责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堵塞税收漏洞,确保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还指出《征管法》是专业法律、法规,普及对象是向全民、全社会,需要人人学税法、懂税法、守税法、用税法,完善对税务机关的执法制约制度和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制度。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也有了更全面详尽的规定,要真正学会掌握和运用。最后要求学习《征管法》必须联系实际,对照检查各单位在执行税法中存在什么问题,边学边改。

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仅收录三亚市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之后,从1988年1月至1992年12月这一阶段市委、市政府和领导下属各部门的主要活动情况(包括会议、指示、决定、事件、生产、建设以及上级领导人到三亚活动等等)。

阅读

相关地名

三亚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