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1月13日海南省委同意三亚市人民法院改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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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0326
事件名称: 1991年11月13日海南省委同意三亚市人民法院改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13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11月13日
发生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

事件描述

1991年11月13日海南省委同意三亚市人民法院改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法院院长李信义担任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副厅级),同意新成立的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黄涛可破格担任。

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仅收录三亚市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之后,从1988年1月至1992年12月这一阶段市委、市政府和领导下属各部门的主要活动情况(包括会议、指示、决定、事件、生产、建设以及上级领导人到三亚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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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李信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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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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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海南省
发生地点
三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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