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月17日三亚市委决定成立第二个五年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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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0247
事件名称: 1991年1月17日三亚市委决定成立第二个五年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10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1月17日
发生地点: 三亚市

事件描述

1991年1月17日,三亚市委决定成立三亚市第二个五年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陈人忠担任,副组长黄锦生(副市长)、符景光(市人大副主任)、周忠良(宣传部长)、潘奇思(司法局副局长)、王诚安(财政局副局长)、麦庆宁(经贸局副局长)、邓日妙(工业局长)、吴海新(农垦局三亚办事处主任)、符兴鉴(农业局长)、邱锦焕(教育局副局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内),由潘奇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仅收录三亚市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之后,从1988年1月至1992年12月这一阶段市委、市政府和领导下属各部门的主要活动情况(包括会议、指示、决定、事件、生产、建设以及上级领导人到三亚活动等等)。

阅读

重要人物

陈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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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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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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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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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庆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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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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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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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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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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