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5月3日市委决定成立政法委员会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0176
事件名称: 1990年5月3日市委决定成立政法委员会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06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0年5月3日
发生地点: 三亚市

事件描述

1990年5月3日市委决定成立政法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由市委副书记陈人忠兼任,副市长黄锦生兼任副书记,待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委员:李信义、陈鸿章、蔡德民、徐祖光、潘奇思。下设办公室、设调研科、政工科,编制15人,经济独立核算,同时撤销原市委政法办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办公室。

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仅收录三亚市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之后,从1988年1月至1992年12月这一阶段市委、市政府和领导下属各部门的主要活动情况(包括会议、指示、决定、事件、生产、建设以及上级领导人到三亚活动等等)。

阅读

重要人物

陈人忠
相关
黄锦生
相关
李信义
相关
徐祖光
相关
潘奇思
相关
陈鸿章
相关
蔡德民
相关

相关地名

三亚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