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7月19日三亚市委、市政府根据省琼府函(1988)6号的批复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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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唯一号: 200132020230000023
事件名称: 1988年7月19日三亚市委、市政府根据省琼府函(1988)6号的批复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01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7月19日
发生地点: 三亚市

事件描述

1988年7月19日三亚市委、市政府根据省琼府函(1988)6号的批复,结合三亚市升格为地级市后的实际情况,对于党政机构的设置,经研究决定,党委设5个工作部门,政府设27个工作部门,撤销原三亚市河东、河西街道党委、办事处,设中共三亚市郊区工作委员会和三亚市郊区管理委员会(管辖各乡镇、南海办事处)、中共河东区工作委员会、河东区管理委员会,中共河西区工作委员会、河西区管理委员会;原市属各公司、工厂、农场、盐场,按原隶属关系,为新设立机构管辖范围管理;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均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不列入国家机关序列,改行政编制为事业编制。人民武装部保留原来的级别,工作任务范围不变。

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仅收录三亚市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之后,从1988年1月至1992年12月这一阶段市委、市政府和领导下属各部门的主要活动情况(包括会议、指示、决定、事件、生产、建设以及上级领导人到三亚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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