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作辉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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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三亚市革命人物录》
唯一号: 200130020230000350
人物姓名: 陈作辉
文件路径: 2001/01/object/PDF/2001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194.pdf
性别:
时代: 民国
出生年: 1917
籍贯: 海南崖县

传略

陈作辉(1917— ) 海南崖县一区长山村(今属三亚市崖城镇)人。16岁入长山小学读书四年。1938年到梅山秀春堂当店员。1939年2月日军侵崖,参加抗日救国会。创办平民学校教书识字,宣传抗日。194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3年夏末,和李正统到头灶活动,被敌追击,死里逃生。10月继任长山党支部书记兼青抗会主任、民主保长和征收员。1944年5月调崖一区总支任组织委员。同月到阜化乡琼崖抗日公学学习。12月31日结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正值此时,国民党46军进剿,随区乡人员撤往尖峰土伦村。在那里遭46军和叛变分子包围,头部被砍十多刀,拼命挣扎,冲出重围。1946年2月,带伤随陈虞等回梅山恢复党组织,任长山党支部书记。4月到南区地委学习,结业后调琼崖行政公署当收发员。1948年回崖县任宣传队长。1949年为参军团主任,接收新兵,培训输送部队。解放后,调公安战线清匪反霸,巩固政权。1952年任公安局治安股股长。53年转到内保股当股长。1954年到海南公安处学习,1955年结业后,分回崖县公安局任治安股股长兼崖县肃反审干办公室主任。1956年任公安局、县法院党支部书记。1957年崖县呈报杜青雄为县检察院院长,自治州未批,反批陈作辉担任,但未予公布。1957年下半年反地方主义被划为地方主义分子,不服,后被罗列罪名,划成右派。撤销党籍职务,劳动改造。1961年安排到崖县供销社当售货员。1966年强迫退休。1967年恢复党籍级别。1982年办退休为离休。

知识出处

三亚市革命人物录

《三亚市革命人物录》

本书收录的人物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解放军部队正式追认的革命烈士,或是民主革命时期,在地方上任乡长或中共总支书记,在部队任连 级以上职务的同志。本书收录的烈士共372人,其中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为151人,抗日战争时期为95人,解放战争时期为114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为12人(海南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从1950年5月1日算起),其他人物为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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