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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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5643
颗粒名称: 档案
分类号: G275
页数: 5
页码: 594-598
摘要: 本文介绍了海南岛档案工作的发展历史和海南省档案馆的馆藏情况。海南的档案工作始建于1958年,经历了创建、撤销和恢复发展三个阶段。建省后,海南省档案馆成为全省馆藏档案最多的综合性档案馆,保存了海南历史上的革命历史档案、民国时期的档案以及解放后的行政区直属机关档案。海南省档案馆注重宣传和贯彻《档案法》,深入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档案事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 海南省 档案工作 海南省档案馆

内容

【发展简史】
  海南岛的档案专门机构始建于1958年11月,至1989年已有31年的历史。在这以前,海南没有专门机构管理档案工作,仅由行政秘书部门分管一些文件和资料,而且分散在各个单位,没有集中统一管理。随着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海南岛的档案事业也经历了创建、撤销和恢复发展三个阶段。
  1958年~1965年,是海南岛档案机构、事业的创建阶段。
  1956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以后,海南岛就开始建立机关档案工作。1958年11月11日,海南行政区党委、海南行政区公署决定成立“广东省海南行政区档案馆”,编制专职档案干部15名,同海南行政区公署办公室档案科合署办公,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在这段时间里,海口市及各县都先后建立档案馆(室)。1959年1月7日中共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下达后,海南行政区档案馆便成为海南区党委和海南行政区直属的文化事业机构,其基本任务是统一保管海南行政区一、二级机关单位的党政档案,为海南党政领导机关、为各项生产建设、政治斗争和科学文化事业服务,各县(市)的档案馆(室)为本级党政机关各项工作服务,在这一时期,海南行政区档案馆收藏有海南行政区直属机关的文书档案、长昌煤矿的企业档案以及历史档案6000多卷,配备7名专职干部,1965年海南行政区档案馆已初具规模,各县(市)档案馆的馆藏档案近20000卷,档案干部近100名。
  1966~1978年,是海南各级档案馆(室)工作机构被撤销的阶段。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海南行政区档案馆的档案转移到偏僻的山区后库,7名档案干部调走5名,档案馆机构也随之撤销。各县(市)档案馆(室)大部分被撤销或合并,工作处于停滞状态。1968年开始把海南区档案馆的工作归口到海南行政区革委会办事组第二秘书办公室管理,各县(市)的档案工作也归交各县(市)办事组管理。1969年档案部门陆续补充和增加了一些档案工作干部,海南行政区档案馆开始接收被撤销了的海南区直属机关的档案。1970~1971年,为了贯彻广东省档案工作博罗现场会议精神,海南行政区革委会决定抽调一批干部清理海南行政区档案馆现存的档案,要求销毁85%以上的档案。当时由于一些领导同志和广大档案干部的抵制,档案资料才没有被烧毁,但大部分却被拆散打乱。
  1979~1989年,是海南档案事业恢复和发展阶段。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海南区党委为了贯彻中央和广东省的有关指示,1980年3月18日发出琼字(1980)12号文《批转区党委办公室关于恢复和建立行政区各级档案工作机构的报告》,恢复了海南行政区档案馆,成立了海南行政区档案局。局、馆两个牌子,一套人马。1981~1985年分两期建成海南行政区档案馆大楼一座,并于1981年从山区后库搬运回全部档案资料进新馆。海南岛的各县(市)的档案馆、局也在这期间先后恢复和建立,档案工作开始有了新的起色。1986年1月15日海南行政区党委办公厅和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调整我区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海南行政区档案局(馆)由原海南区党委办公厅管理划归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领导,列入政府编制序列。各县市除琼海县、陵水县档案局(馆)仍由原县党委分管外,其他3个市、14个县的档案工作机构先后划归政府管理,执行同级政府对档案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的职能。1988年4月13日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根据体制改革的要求,海南实行“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改革,成立海南省档案馆(局),为省副厅级文化事业单位,归口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省档案馆同时挂省档案局的牌子,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对外代表政府行使全省档案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能。各市、县照原保留局、馆合一和各项职能。
  《档案法》颁布实施以后,海南的档案事业得到较快的发展。至1989年底,全省现有省、市、县档案局20个(省级档案局1个,地级市档案局2个,县级市档案局1个,县级档案局16个),各级各类档案馆24个(其中省、市、县综合档案馆20个,部门档案馆3个,事业档案馆1个)。全省档案馆(室)已基本形成网络。24个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287255卷(册),从省至各市、县的档案工作机构都是局、馆合一,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由于近几年来档案覆盖面逐年扩大,产生档案增多,全省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已建立档案室11190个,其中建立综合档案室149个(其中初级管理综合档案室142个,中级管理综合档案室6个,高级管理综合档案馆1个),各级各类档案馆、室配专、兼职档案干部职工11356人,其中专职档案干部166人。档案干部专业教育、档案学理论与技术的研究、档案史料编研工作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等都相应地得到发展。全省现有2名档案干部取得副研究馆员技术职务,30人取得馆员(中级)技术职务,91人取得助理馆员、管理员初级技术职称,填补了我省的空白。
  各级各类档案馆(室)现有缩微机、计算机和复印机60台(部)及一批档案设备和设施。各级档案馆(室)在加强业务基础建设的同时,还认真抓好档案的利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1986~1988年全省各级档案部门接待利用档案者52452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达191784卷(件),为海南省各项改革、开放和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创造经济效益价值5000多万元。档案门类也从六十年代前的单一的文书档案发展到现在的门类比较齐全综合性的档案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也按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编制了适应工作需要的比较系统的检索工具,为加速海南特区建设提供了大量的档案资料。
  【海南省档案馆馆藏情况】
  海南省档案馆是全省馆藏档案最多的综合性档案馆,现保存档案194个全宗,档案52928卷,资料67607卷(册),按馆藏档案所属的历史时期划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海南岛1950年5月1日解放为界线,分为解放前和解放后两个部分,解放前的历史档案有海南革命历史档案和历代王朝、中华民国时期的档案。
  解放前的海南历史档案
  (一)海南革命历史档案:这部分有三个全宗群,即琼崖区党委全宗群(包括琼崖特委、琼崖苏维埃、琼崖人民政府和琼崖纵队的档案);琼东、西、南、北区地委、专署全宗群;琼崖各县委、人民政府全宗群。档案形成时间是1925~1950年,其内容主要反映海南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是研究海南一战、二战、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历史必不可少的档案史料。
  (二)民国时期海南历史档案:有11个全宗群,即国民党海南特别区党部全宗群;海南特区行政长官公署全宗群;广东省第九清剿区司令部全宗群;琼山县政府全宗群;海口市政府全宗群;海南银行全宗群;琼崖盐场全宗群;海南、海口市邮电局联合全宗;海南铁矿全宗;广东省粮食经理委员会海口办事处全宗;广东航政局海口办事处全宗。
  解放以来海南行政区直属机关档案 截至1988年底止,已经进馆档案共有45437卷(其中原自治州直机关档案12944卷)。这部分档案按来源分为党群系统和行政系统,按种类分为文书档案,占67.9%,专门档案占32%。这些档案对工作查考、经验总结、科学研究、领导决策和编史修志具有必不可少的利用价值。
  资料 主要是海南地方性报刊、图书、地图、文件汇编等,共14679卷(件、册),这些有特别重要的海南革命史料和明、清时期的海南历史资料,对当前编史修志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档案保管及利用 馆内档案虫害防治,主要采用樟脑驱除和甲蒸法、低温冷冻,同时建立每年春秋两季开展档案虫害检查治理制度,对破损、字迹褪变档案,主要采用裱糊和复印机复印的方法抢救。库房温湿度的控制,采取密封和自然通风、风扇通风相结合的办法。档案提供利用,主要采取三种办法:一是开设阅览室和检索室备有全宗说明、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组成的档案目录313本,民国历史档案人物卡片30万张,自1980~1988年底止,共接待利用者9294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38062卷(册);二是提供复制件,自1980~1988年底,使用复印机为利用者提供复印件共136005张;三是编纂、编写参考资料,主要采取自编和同有关单位合编的方式,共编辑出版档案史料10种12册,共70万字,这些资料对海南的开发建设、机关工作和编史修志工作起了一定的参考作用。
  【海南建省后的档案工作概况】
  建省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档案局的直接指导下,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大力加强思想建设、法制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档案事业的迅速发展。使全省档案工作在七个方面取得较大的成绩。
  深入贯彻实施《档案法》,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1987年9月5日通过公布,198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后,海南省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和档案部门,采取各种不同形式和措施,深入宣传、贯彻实施《档案法》,促使我省档案工作较快的发展。为使《档案法》深入持久的贯彻实施,海南档案局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法制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与省法制局联合发出琼档字[1989]12号《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实施<档案法>的通知》,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认真总结一年多来学习、宣传和实施《档案法》的情况,认真解决实施《档案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1989年,省档案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领检查组深入到海口、三亚、通什市和琼山、琼海、陵水等18个县和省直13个机关单位,检查、指导《档案法》的贯彻实施,还选定海南省人民银行作为实施《档案法》的试点,并及时总结经验召开现场会推广。1989年4月11日至18日以国家档案局长冯子直同志为组长的全国《档案法》联合检查组来我省检查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的情况,检查组先后对我省13个市、县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4月17日下午,全国《档案法》联合检查组向海南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检查实施《档案法》的情况,同时对海南省今后实施《档案法》和搞好档案工作提出四点要求和建议。海南省常务副省长鲍克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章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都在汇报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这对我省实施《档案法》和搞好档案工作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省档案局根据领导的要求,在继续深入实施《档案法》中,着重抓了增强社会的档案观念、理顺档案机构、完善档案各项法规、增加档案事业经费和设备等方面的工作,使我省档案事业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抓好各级档案馆建设,为海南特区经济建设提供有效的服务全省现有各级各类档案馆24个,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主要加强干部的思想建设和档案馆的业务建设,两年多来,取得了较显著的成绩:
  (一)接收和征集了一批档案资料,丰富了馆藏。据20个档案馆统计,至1989年底止共接收了41423卷档案和征集1857册(件)资料进馆,省档案馆接收原海南行政区机关档案、资料834卷,海口市城建档案馆收集、整理科技档案、资料163卷(册)和工程竣工图纸1268张。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有效地保护了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以利于档案的开发利用。
  (二)开展档案的科学管理和历史档案的抢救工作。在档案的整理工作中,各级各类档案部门保管的档案资料都以全宗为单位进行科学的分类、编号、排列。省及海口、琼海、文昌、万宁、定安、陵水等市、县的档案馆,一年来共抢救历史档案1177卷(件),占应抢救档案的18%,省馆现保存有应抢救的革命历史档案和民国档案6150卷(册),1989年用裱糊方法抢救历史档案908卷,共91288张,整理历史档案992卷,占应抢救的历史档案的六分之一,等于过去10年的工作量。省、市、县档案馆还不同程度的做了开放档案的准备工作,省档案馆已整理、鉴定开放的历史档案441卷,将向社会开放和利用,为各项建设提供有效的服务。
  (三)建立与健全档案科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共115个。省档案馆先后制定了《海南省档案馆收集档案实施细则》、《利用海南省档案馆保存的档案资料暂行办法》、《海南省档案馆开放历史档案实施细则》等10个规章制度,对档案馆的保管、保密、利用工作和调动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等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
  (四)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省和19个市、县档案馆,1989年为社会各阶层、各项工作提供利用档案11956卷(件),利用者4875人次。省档案馆一年来为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3032卷(件),共1062人次,创造经济效益价值500万元,还为各地各级编史修志提供了大量的历史资料。此外,为各项工作查考、落实政策凭证、裁定各种纠纷案等做出了有效的贡献,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机关档案工作在特区经济建设中得到迅速发展一年来,各级机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关于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主要抓了文书档案立卷、综合档案室建设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等几项工作。
  (一)每年年初,省档案局首先向全省各级机关发出《关于做好文书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接着组织力量深入检查指导,年终验收评比,省直机关和19个市、县机关立档单位1889个,已完成1988年文书立档工作的有1469个,占77.4%,共立案卷18513个,案卷质量基本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完成立卷任务进度比1988年加快一倍。
  (二)依法治理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1989年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机关综合档案室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机关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机关综合档案室,实现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省档案局首先选定海南省农垦档案馆、省人民银行、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为高、中、初级机关综合档案室试点,并于1989年7月20日在省人行召开全省机关档案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促使全省机关综合档案室工作得以迅速开展。年底,全省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共建立档案室1701个,其中已建立综合档案室149个,比1988年增加108个,并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档案干部,这些机关综合档案室,有初级管理综合档案室142个,中级管理综合档案馆6个,高级管理综合档案馆1个。省直机关比较规范化的25个综合档案室,一年来为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3401卷(件),利用者1475人次,为机关领导决策和各项工作服务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狠抓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省档案局根据全国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关于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试行办法》,结合我省此项工作起步慢的特点,把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1989年初,首先选定海口纺织印染厂和琼州卷烟厂搞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试点,9月中旬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经考评小组进行考核评审,这两个厂达到国家二级企业档案管理标准,并于1989年9月22日——23日召开会议推广试点工作经验,推动全省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要求全省在1991年底前80%的大、中型工业企业达到省级先进企业档案管理水平。临高、澄迈、文昌、琼山、琼海等县都开展了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在企业档案管理升级现场会精神的推动下,全省45个大、中型企业建起科技档案室,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档案干部;有500家小型工业企业建立和开展了科技档案工作,为厂矿企业的生产、技术革新和建设等方面服务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全省46项重点工程,已有26个项目竣工,其中有14个竣工项目档案已经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工程档案的整理、立卷与工程同步进行,对科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改变了过去由科、室、股分散管理的状况,充分发挥科技档案在各项建设中的作用。
  狠抓档案专业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业务水平 两年来,全省选送10名档案工作干部到国家档案局开办的档案专业培训班学习;配合办好省电大档案专业班;建省后举办了三期档案干部培训班,共有226名干部参加了培训,系统学习大专档案专业五门课程。全省各市、县和省直各单位,也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多种形式举办各种类型的短期档案培训班共18期,参加学习培训的760人,不同程度地提高了档案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档案编研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 建省两年,省和各市、县20个档案馆共编写《档案馆介绍》和《市、县概况》40本,60多万字。省档案局(馆)编的《西、南、中沙群岛概况》已印发给省委和省政府领导参考,撰写了100万字的《海南省况大全》1990年可以付印。《海南大事记》已经搜集编写完。创办出版了《海南档案》季刊共8期印1万本在国内发行,印发《档案简报》4期,初步改变了海南省档案编研工作的被动局面,也填补了这项工作某个方面的空白。
  开展了档案学会和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海南省档案学会已于1988年11月11日成立,现有会员130人。市、县档案学会18个,会员300多人,两年来,各级档案学会紧密地结合档案工作全面开展各项活动,进行档案学术的探讨共6次,撰写档案论文26篇,其中有10篇在《海南档案》上发表,对深化档案工作改革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此外,省档案学会还积极参加省科协、省党建学会、省社联召开的各种会议,活跃学会和各项工作。两年来,职称评定工作开展较好,已评定档案中级职称10名(馆员),初级职称(助理馆员、管理员)108人,促进了档案事业的发展和档案学理论研究的开展。

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海南省况大全》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充分利用了本省各级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面、概要地介绍了海南岛自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开设郡县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进程。侧重于解放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特别是突出介绍了海南建省后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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