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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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5576
颗粒名称: 财政
分类号: F812.2
页数: 3
页码: 522-5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海南建省后,海南财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促进海南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体制经历了多次变动,财政收入逐年增长。在财政领域,海南实行了税利分流、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管理、发展财政信用等举措,推动了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财政审计也起到了重要的监督作用。
关键词: 海南省 财政 概况

内容

【概况】
  建国以来,海南财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财政在“加强防卫,巩固海南”,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促进海南的开发建设和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海南解放以后,随着海南政冶体制的变化,财政体制也经历了多次的变动。海南岛于1950年5月解放,7月份建立财政机构。1951年,各市、县建立税务机构186个,干部2659名;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纠正了乱收乱用的现象。在经济恢复时期,由于党的正确领导,上级减轻海南的税务负担和人民的大力支持,以及财政干部的不懈努力,同时加强缉私和税源的管理工作,1950年海南共征税款31万多元,超额完成12.57%。1952年财政收入1302万元,其中工商税收1016万元。
  “一五”时期(1953~1957年) 由于我国进行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财政工作也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健全了各项财政管理制度,并且设置了财政监察机构,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政纪律,海南的财政工作也得到较顺利的发展。土地改革运动结束后,海南岛开始了查田定产工作,通过查田定产,为贯彻“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和合理负担的农业税政策打下基础。1953年财政收入完成计划的105%;1954年海南区党委对各方面的工作实行分战线管理,各项预算也分由各战线掌握,发挥了各系统的积极性,节约了支出,全海南年终结余676万元;1955年财政收入比1954年增长14%;1956年,进行工资改革和增加了预算外的行政基建,过多地砍掉了一些其他收入项目,因而,1956年出现财政赤字;1957年,海南大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控制了非生产性的支出,同时制定了经济作物的加征办法。1957年的财政收入为年计划的102%,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支授农业水利和各项基建拨款3394万元,促进了海南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五”时期(1958~1962年) 海南财政工作实行“以收定支,收支挂钩,余额分成”的财政体制。五年中,总收入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总收入增长了30.7%,总支出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总支出增长28.6%。在预算安排上,保证了工农业生产和重点建设资金的需要。1959和1960年两年,财政为大办农业拨出无偿投资款11339万元,促使海南93个穷社和639个穷队改变了贫困落后的面貌。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3~1965年) 海南财政工作坚持了“增产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对工业企业进行了整顿,帮助企业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推行了企业三级核算制,提高了经济效益,扭转了海南连续两年亏损的局面。同时,加强了农业的财务管理,监督农业资金的投放和使用,更好地发挥了支农资金在发展生产中的作用。
  “文革”时期(1966~1975年) 海南财政虽然受极左路线的干扰,但能认真贯彻执行“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方针,财政收入平均每年递增5.2%。
  “五五”时期(1976~1980年) 由于粉碎了“四人帮”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海南财政工作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贯彻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加强财政的管理工作,使海南财政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促进了各项工作。
  “六五”时期(1981~1985年) 海南财政工作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贯彻执行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财政收入逐年增加,1984年和1985年,财政收入达到30549万元和31613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海南建省后的财政工作】
  1988年海南建省后,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改革了财政管理方法,对省级19个转向大社会的事业单位采取了“头三年财政补贴,三年后实现自给”的财务管理方法,鼓励事业单位走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道路,减轻地方财政负担。另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给予海南的各项优惠政策,制订出鼓励投资、税收优惠办法20条,吸引了大批投资者;积极开辟新税源,实行税利分流,加强税收征管,严格税收财务大检查。
  1988年至1989年,海南的财政工作,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加速开发建设海南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进一步稳定经济,深化改革,以改革总揽全局的方针,用好、用足中央给予海南的各项优惠政策,财政收入逐年增长,1989年,全省财政收入完成62481万元,财政总支出达138090万元。
  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为适应海南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海南财政体制进行一系列的改革:
  1、实行税利分流,深化企业改革。海南省办经济特区,许多工作实行超前改革。由于海南所有制结构是多元化的,不仅“三资”企业占较大的比重,而且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参股的股份经济、合作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将有更大的发展。为了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海南省从1988年起,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所得实行了税利分流的办法。即企业实现的利润,先按照同一税率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再分配利润,其中,属于国家投资分配的利润要缴交财政。这样,既有利于促进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之间展开公平竞争,又可以保证国家资金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实现增值,为推行企业的股份制创造了条件。1988年,在减税让利的情况下,海南省工业企业上交财政收入3308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15.6%;外贸企业出口创汇7859万美元,上交财政利润443万元。
  2、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管理和各市、县的财政补助办法。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对省级19个转向大社会的单位采用了“头三年财政补贴,三年后实现自给”的财务管理办法,鼓励事业单位走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道路。同时,对各市、县的补助办法也作了改革,首先对收支平衡的市、县给以较大数额的奖励,其次对赤字县的资金缺口中合理的部分给以适当补助,对不合理的部分不给补助。许多县在实行行政事业经费包干后,在开展“双增双节”运动的基础上坚持“一支笔”批钱的制度,这些措施对促进各市、县搞好财政收支平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大力发展财政信用,积极筹集建设资金。海南省财政工作在省政府和国家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政府公共投资的目标开展财政信用工作,建立和联办了两家公司,争取到中国农业开发投资公司出资2000万元。1988年7月又得到国家财政部给予一笔无息借款的支持。海南省第一次建立了各项促产周转金,经财政部门考核确有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较大的项目,均可按有偿低息或无息的办法给予扶持,1988年,支持三亚市、屯昌县搞城镇自来水工程,解决了近4万人的吃水问题,有力地支持了工交商贸企业。农业及森林企业开展多种经营,促进了经济发展。1988年,全省投放支持生产周转金2185万元,创造产值1724万元,新增加税收利润共37万元。
  4、抓好财务大检查,发挥财政监督作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贯彻党中央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精神,1988年,全省有9462个企业、事业、行政单位进行了自查,自查面为85.5%;全省抽调2262人组成520个检查组对4496个企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面达38.6%。查出违纪金额为3852万元;1989年,全省抽调了2720名业务骨干,组成657个工作组和检查组,查出违纪金额5918万元,应入库金额4758万元。自查户数占应查户数的98%。财政违纪表现形式主要是偷漏税收,乱摊乱挤成本,转移、截留利润,罚没收入及其它收入,虚报多列亏损骗取国家财政补贴,乱发实物补贴,利用公款请客送礼等。通过财务大检查,加强财政监督的作用,这不仅对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企业管理素质,加强对市场零星税源的管理和增加财政收入起了重要作用,而且促进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海南省况大全》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充分利用了本省各级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面、概要地介绍了海南岛自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开设郡县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进程。侧重于解放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特别是突出介绍了海南建省后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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