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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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5573
颗粒名称: 综述
分类号: F842.766
页数: 3
页码: 515-5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海南省保险业发展历程,介绍了海南保险业从1950年至1989年的发展经历,包括筹备与发展、文化大革命、恢复、改革和发展等三个历史时期,以及保险在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中的经济补偿作用。
关键词: 保险业 发展史 海南省

内容

保险,从根本上来说,是商品生产发展的产物。社会经济发展了,保险才有发展的基础。越是经济发达的地方,保险业越发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1949年10月成立的,至今已有40年的历史了。但作为它的下属机构的海南分公司的海南保险业从1950年至1989年的39年间,经历了筹备与发展,文化大革命十年,恢复、改革和发展,建省办特区等三个历史发展时期。保险作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经济补偿手段,是和历史的进步,是与商品经济发展相联系的。
  海南是个岛屿省份,素有“台风走廊”之称,是我国灾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每年都不可避免地遭受强台风的袭击。据统计:从1950年至1989年的近40年间,在海南岛登陆与造成严重影响的台风就有153个,台风造成的大水灾13次,每年受台风影响的次数之多、季节之长,均居全国之首位。加上,海南省地形成锅底倒扣状,没有源远流长的细水,没有台风则干旱,这几十年间,对海南造成严重危害的旱灾就有14次之多。同时,海南的虫害也时有发生,全省平均每年有200万左右人口的地区受到各种自然灾害的危害,占全省总人口的1/3。1989年海南省是我国六个火灾损失成倍上升的省市之一,自然灾害严重威胁着海南经济的发展,而火灾等各种意外事故的也不断出现,又加重了社会财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由于海南经济基础差,生产条件落后,财政收入有限,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等各种意外事故的频繁发生,给海南的救灾工作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因此,搞好防灾救灾工作,是海南省各级人民政府常年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
  海南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特别是海南建省办特区后,保险业进行了一系列深化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在激烈的业务竞争中,不断地拓展业务领域,在各行各业受到自然灾害后,对于参加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保障,及时给予经济补偿,为海南开发建设提供配套服务,取得可喜的成绩。
  1950至1965年,是海南保险业筹备与发展时期。1950年6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派人员来琼接管与组建保险机构工作,经过一个月的紧张筹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口市支公司于7月1日成立,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海南分行管辖,开始办理保险业务。从此,开创了海南保险事业新纪元。
  为了培养保险业人才,1950年12月至1951年7月,先后招收3批学员,送往广东省银行学校进行短期培训后,充实各级保险队伍。接着,在文昌等15个县的中国人民银行相继成立保险代理处和6个私营代理处。截至1950年12月底止,只办水险、火险两种,当年承保204笔,赔付率3.58%。
  1951年,在城市办火险、运输险外,还办理团体人身保险,在农村开办了包括:耕牛保险、渔船保险等农业保险业务,这是海南保险业进入农业领域的一次十分有益的尝试。截至12月底止,共收入保险费25.5亿元(旧币),赔款支出占11.14%。1952年承保耕牛19万头,渔船693只,渔船险金额820亿元(旧币)。
  1952年12月14日,海口市支公司升格为海南中心支公司。1953年3月,海南中心支公司划归海南财政处领导。同时,又根据上级指示,停办农村保险业务。
  1954年在开展火灾、运输保险的基础上,根据政务院规定对6个部门的财务实行财产强制保险,使海南保险业得到健康发展,全年收入保费468万元,赔款8.8万元。1955年,海南岛成立琼中县支公司。同时,将崖县营业所改为支公司,其余国营企业、地方国营企业和县民上合作的保险继续办理,大力发展城市保险业务。
  1956年文昌、琼山等4个支公司成立,城市公私合营企业和手工业合作社都采取自愿投保,货物运输采取预约和特约保险,这年,广东省颁布《广东省畜牧自愿保险试行办法》,海南保险工作的重点转向农村。与此同时,国外保险业务也有了新的进展。1957年在海南农村基本实现了生猪、耕牛保健保险化。
  1958年6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保险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年底,保险业务全面结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南中心支公司以及机构全部撤销。
  1965年3月5日,根据上级的组织方案,海南设立“广东海南行政区保险公司”,受海南财政处领导,并在屯昌、琼海等县设立一批代理处,负责办理缴纳海南财政预算的地方国营、公私营企业的财产保险业务和旅客保险业务。
  “文化大革命”十年,海南的保险业务国内已停业办理,国外的业务由银行代办理。由于,受“左”的路线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加上人们的保险意识十分淡薄,对保险在经济活动中的特殊作用理解不够。因此,这十年的保险业务发展不大。
  1979年,根据国务院1979年4月7日以国发[1979]99号文件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会议纪要,同意在全国范围内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口支公司于1979年9月宣告成立。它隶属中国人民银行海南行政区分行领导,同时,接办由中国银行海口支行办理的国外保险业务。具体业务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领导。海南于1980年下半年恢复办理企业财产保险业务。从此,海南的保险事业又获得了新生。
  海南过去工业基础薄弱,亏损户多,经济不发达。海南复办国内保险业务,是从零开始的,靠从业人员艰苦创业的精神,在当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去开拓保险业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至今已初具规模,博得广大保户的信赖。
  1982年2月,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内保险业务恢复情况和今后发展意见的报告》。根据这个指示精神,5月份,海南人民银行各县支行设置了保险代理处机构,业务发展迅速,险种由5种增加到13种。
  1983年,海南保险业务又有新的突破,全岛农垦系统机动车辆全面参加了保险,对外保险业务超额28%完成任务。
  尤其是1983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加快开发建设海南,实行开放搞活经济政策,海南进出口贸易业务倍增,国内外投资者纷至沓来。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发展,参照国际上的保险贯例,不断拓展业务经营范围,仅在一年时间内,在原来13个县市代理处的基础上成立支公司。这样一来,大大地加快海南岛保险业务发展。
  1984年2月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批准,从人民银行分出来,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南行政区分公司,独立行使职权的经济实体。这一年,涉外保险业务开始经营:承保澳大利亚CSR东方石油公司在福山地区陆地石油探钻保险和香港、泰国等地旅游团的人身保险;在国内保险业务有:人身保险和办理热带和海水养殖业保险等,同时,又在各乡镇、农场设立了保险站193个,聘请374名合同制保险员,进一步加强岛内第一线保险业务工作,为海南的开发建设提供多层次的服务。
  1987年底,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撤销,自治州公司也随之撤销,新组建三亚市公司和通什市公司。在这种情况下,琼山、屯昌等15个县及省分公司营业部(办理海口地区业务),经过全体人员的努力,这一年保险业务又有了新的发展,有保险49种,国内保险费收入和涉外保险费收入分别比1981年增加9219倍和3.1倍。完成了全年的任务,受到上级公司的好评。
  【海南建省后的保险业】
  1988年至1989年的两年对海南保险业来说,是变化最大、发展最快的两年。
  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区,除用好用足中央给予的优惠政策外,还提出:凡是国际上行之有效的经验和作法都可以借鉴和试验。1988年海南建省后,在组建海南省保险公司的同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在海南进行省级公司组建的过程中,开展了保险公司总公司总经理聘任制试点工作,总公司经理聘请省分公司经理、副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室又对各部、室的中层干部进行层层聘任,对一般干部也实行择优化组合进行聘用,这是中国保险系统领导班子中高层次的一项大改革。
  班子组成后,把保险体制改革同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全面深化改革密切联系起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开拓进取,致力于大特区外向型经济,提供了良好的保险服务,大胆地走出一条适合海南,具有大特区特色的“自我发展、自我武装、自我积累”的保险体制的新路子。
  一、实行综合改革,积极探索保险体制的新路子
  为了使保险业务的经营与海南经济特区建设相适应进行了综合性的配套改革:
  (一)在人事制度上实行聘任(用)制,层层聘任,双向选择。
  (二)在领导体制上,改为经理负责制,重大问题,交公司务办公会议讨论,发扬民主,最后由经理拍板,年终向职工报告工作,由职工投信任票和上级根据任期目标进行考核。
  (三)把费用包干落实到处、科、股。
  (四)实行按劳计奖,不完成计划不奖,完成计划得奖,超额完成计划按比例多奖,打破了奖金上没有按劳计酬的倾向。
  (五)进行机构改革:省分公司直接经营海口地区业务(不设海口市支公司),既是管理型又是经营和服务型,有利于精简机构,避免省、市业务上的争执矛盾,接触实际减少官僚主义;按险种设立内部机构,提高专业水平,减少扯皮现象。
  (六)下放业务权力,提高业务上的灵活性,如给下边的核赔权增大了,保险的费用率和劳务费在一定幅度内浮动等。
  (七)进行房租改革,适当提高以前过底的租金,实行多住多交钱,少住少交钱,不住房得补贴。
  上述改革虽然是初步的,但已逐步显示出它的威力,减少了内耗,团结协调,提高保险行业的服务质量,及时准确处理各种赔案,提高承保的办事效率,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树立起自己的良好信誉。
  二、保险业务体制发生了变化
  (一)按照特区建设的需要设置保险业务机构
  海南办特区,搞外向型经济,海南省保险体制的改革,尤其是业务部门的设置,要适应这种改变,才能跟上特区建设的步伐,才能为特区建设做好服务工作。在保险业务体制方面,做了两个改变:一是省分公司的业务机构实行由管理型向经营、管理服务型的转变。把

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海南省况大全》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充分利用了本省各级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面、概要地介绍了海南岛自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开设郡县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进程。侧重于解放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特别是突出介绍了海南建省后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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