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的金融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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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5559
颗粒名称: 解放后的金融事业
分类号: F832.766
页数: 4
页码: 495-498
摘要: 本文主要叙述了1950年至1989年期间海南岛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涵盖了金融业在全岛解放后的重建和发展进程,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海南分行的成立、对外汇管理和金银流通的管制措施等。
关键词: 金融业 发展史 海南省

内容

1950年5月1日,海南岛全面解放,除解放前夕结束的中央信托局、中国农民银行海口机构外,所有国营、省地营银行,由海南军事管制委员会接收管理。
  从1950年至1989年的39年间,海南金融业经历了不平凡的筹备与成立、恢复与发展、“大跃进”与三年经济调整、“文革”十年、全面复苏、十年改革、建省办特区等七个历史发展时期。39年来,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海南金融事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
  海南第一家社会主义银行的成立全岛解放之后,海南军政委员会为重建新的经济秩序、稳定金融,于1950年5月28日派出海南军事管制委员会金融组,接收国民党官办和地方办的银行:中央银行海口分行,农民银行海口和椰林办事处,中国银行海口支行,交通银行琼州支行;广东省银行海口支行,海南银行等7家。
  海南军政委员会金融组在接管了国民党政府各家银行的基础上,经过紧张的筹建工作,于1950年6月9日,海南第一家社会主义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海南分行在海口市成立,统管全岛的金融业务。
  随后,中国银行海口支行、交通银行海口支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口支公司相继成立。私营侨批业改造成为银行办理侨汇的有力助手。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分行成立后,在海南军政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了为建立统一的人民币流通市场的货币斗争。在各级党政军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取得了人民币统一市场货币流通的巨大胜利。
  为统一货币,稳定市场,采取了一系列的金融货币斗争政策和有效措施:
  一、肃清外币,禁止一切非法货币,以巩固和扩大人民币阵地,提高人民币的威信以达到货币的统一。
  1950年6月9日海南分行成立,开始营业,发行人民币,废止国民党伪币,禁止外国货币流通,同日由海南军政委员会发出“金字第一号”公告:
  (一)查海南已全部解放,为统一国家币制,稳定金融,特规定人民币为唯一合法本位币,自即日起,一切交易、买卖、债息、票据、契约、出纳等行为,均须以人民币为本位。
  (二)查外币在本岛各地市场流通不少,这严重损害了我国主权与人民经济生活,本会为保护主权、顾全人民利益,扫除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建立独立的新经济秩序,扩大与巩固人民币市场,特明令宣布自即日起禁止港币及一切外国货币在全琼流通使用,及私相买卖,自6月9日以后,如仍有使用,或私相买卖外币者,一律以破坏金融论处。
  (三)前由琼崖临时人民政府发行之光银代用券,当由人民银行规定比价尽快收回。海南军政委员会组织各级政府、机关、学校学生上街、下乡宣传“人人拥护人民币,使用人民币,使国家财政经济基础更加巩固。”同时宣传市场物价稳定对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伟大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家喻户晓,乐于持有和使用人民币。
  在海南军政委员会的领导下,人民银行抓紧建立机构,吸收干部,1950年除白沙、保亭、乐东3个县因客观条件不够外,其他各县均有银行。
  二、禁止银元流通和金银投机活动。海南解放初期,海南军政委员会为照顾海南人民解放前存在以银元为交易的民间习惯,故尚未宣布禁止银元在市场流通和取缔银元、黄金买卖的明令。
  解放初三个月的时间里,形成人民币与银元混合的货币流通市场,少数不法之徒利用此种情况,进行投机买卖银元与黄金的活动,影响人民币信用,扰乱物价,影响人民生活,阻碍生产恢复与发展。1950年8月初,鉴于各界人民对人民币信赖、物价已趋稳定,肃清银元在市场上流通的条件已经具备,海南军政委员会于9月发出关于禁止金银流通与金银投机的布告,做出三项规定:(一)、自布告之日起金银只准储存不准流通,更不准从事金融投机,人民币为全岛唯一之法定统一货币,一切公私会计、交易计价、纳税比兑、债务往来,均必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违者法办。(二)、凡涉之债务关系及契约票据等以银元为计随者,一律不承认与偿还。(三)、为严格禁止金银流通与金银投机,特制定《金银管理暂行办法》自布告之日起即行实施。
  此外,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协同市、县公安部门,打击金银投机活动。同时人民银行各分支行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措施:(一)加强金银收兑工作,普遍设立兑换机构,组织巡回收兑小组,以便深入乡村各集镇收兑;(二)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市场交易检查,坚决禁止流通使用;(三)加强宣传,改变群众中重银元、轻本币的心理;(四)严格取缔地下钱庄和黑市活动。
  三、加强外汇管理。海南岛在海外的华侨有170多万人,每年寄回巨额汇款用以赡养国内亲属。海南岛在地理上毗邻东南亚,各国贸易往来和经济联系密切,自清朝至民国期间,已建立不少侨批业商号,与海外侨批业联号经营海外汇款业务,对繁荣经济交往有积极作用。解放后,海南采取了“外汇归公,利益归私”的侨汇政策,一方面发挥私营侨批业继续经营的积极性,一方面通过海口中国银行对外汇业务的专业管理,对私营侨批局实行领导,督促和检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侨批业进行登记,1950年8月登记的有34家,发给执照准予开业经营,要求从国外汇回和水客携带回的外币,必须经中国银行按牌价兑换成人民币解付给侨眷。
  (二)鼓励侨批业和水客购办物资进口,开展反限制斗争。
  (三)加强华侨服务部门工作,并在侨眷密集地区召开侨眷代表会议。
  (四)加强外汇收支管理,实行以货易货的外汇政策,杜绝外币入口,卷土重来,再在市场上流通。
  四、开展反假斗争。50年代的反假斗争,具有很浓的政治斗争色彩。解放前国民党政府在军事上节节败退,便采取了种种手段对我进行经济上的破坏,制造了许多假的人民币。当时,我们正在治理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通货膨胀问题,大量假票投入市场,大大地加重我们工作的困难。所以,反假斗争是稳定经济和金融,稳定社会和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在反假斗争中我们设立两道防线:一是出纳柜台,二是口岸。银行出纳发行部门把反假工作做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出纳工作人员在收入款项中发现假钞,不但要处罚没收,而且还要追查假票的来源,跟踪破案。50年代初期的反假斗争的另一重点是口岸堵截。当时,假票都是从台湾、香港印刷偷运进来的。所以,银行、公安、边防、海关密切合作,形成一道严密的防线,把大批量的假钞在口岸堵截住。海关、边防日夜把关,银行和公安紧密配合。若发现案情,银行就立即派有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识别鉴定。通过两条防线的努力,使假票进不来,流不通,保障了人民的利益和国家利益。
  1951年至1957年是海南金融业的恢复与发展时期。海南解放之初,面临几种经济成分并存,地方财政困难,生产发展十分落后的局面。人民银行当时在各级党政支持下,采取实行现金管理、统一金银市场、积极筹集社会资金、重点扶持地方国营企业等措施,在短短时间内就制止了国民党遗留下来的恶性通货膨胀,使全岛的工农业生产有了迅速的发展,市场开始呈现繁荣,人民生活趋向稳定,新生的人民政权威信不断提高,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拥护。银行在群众中的威信日益提高,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也不断发挥。
  海南的金融业,是在贫困、落后的经济基础上起步的。海南解放初期,农村经济尚处于自然经济状态,少数民族地区更是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经济状态,民间高利贷盛行,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村经济百业待兴。人民银行海南分行在军政委员会的领导下,坚决打击和驱逐外币在市场上的流通。由于政府和银行所采取的措施得力,人民币在海南市场流通正常,形成一个良好的金融秩序。
  1958年至1965年是海南金融业的大跃进与三年经济调整时期。由于受大跃进的影响,银行为支持“实现粮食千斤岛和钢铁、机械、粮食三大元帅升帐”等冒进口号,农业贷款取消专款专用,取消或放宽贷款限额,出现了盲目支出不问效果的现象。这个时期,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基本建设和信贷失控。运用金融杠杆调节经济,是社会主义银行的基本职能。1962年起,中国人民银行海南分行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和《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一方面加强现金、工资基金和集团购买力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货币流通状况好转,物价稳定,市场趋向繁荣。一方面重点支持农业、轻纺工业的发展,进一步调整农、轻、重比例。
  1961年至1965年,国民经济进入调整时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压缩基本建设投资。海南银行积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制止计划外工程,停建缓建基建工程32项,积极组织清理积压物资,清仓查库,挖掘内部潜力,扩大信货资金来源,大力支持海南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
  1966年至1976年,经过“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贯彻落实,扭转了1958年“大跃进”所造成的局面,海南的经济和金融业刚出现可喜发展势头之际,“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了。
  在十年动乱中,海南农金工作人员疏散,业务萎缩,机构锐减,影响了金融工作的开展。
  1977年至1978年,是海南金融业开始进入恢复时期。1978年12月,党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共党史上一次伟大的转折点,也是金融史的转折点。
  在这个时期,海南金融业全面进入恢复阶段,有了一个新的起点。银行加强对储蓄工作的领导,增加储蓄机构和工作人员,恢复了原来各项制度,并对储蓄业务工作进行了系列改革,试行储蓄工作专业化管理,开展储蓄所的承包,注重提高服务质量。从而,大大地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1977年7月,国务院重申国家保护侨汇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政策,纠正侨汇工作中“左”的错误。海南银行和有关部门努力把各项侨汇政策落实到实处,增加物资供应,从这年起侨汇有所上升。
  1978年,货币与商品比例1:5.22,表示市场货币稍为偏多。据统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1978年海南货币投放仅5620万元。1978年现金收入只有9.3亿元,总支出9.8亿元。
  海南的社会购买力很强,但市场商品年年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使一部分急于交换商品的购买力,在海南无法兑现,必然流出岛外。据调查了解,1978年净流出货币0.4亿元。
  社会上未实现的购买力,有一部分在银行储蓄,有一部分则成为城乡居民手持现金和集团单位库存现金。据调查了解,1978年末海南市场货币流通量仅有1.69亿元。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海南的金融体制改革迈开了新的步伐。在这期间,银行和信用社重点支持农村能源开发、乡镇企业、农垦企业建设、多种经营和开发性生产等等,发放了大量的贷款。据有关部门统计,1987年农业银行农贷余额达13.27亿元,比1978年增加11.3倍。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余额5.24亿元,比1978年增长近14倍。对于促进海南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海南省况大全》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充分利用了本省各级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面、概要地介绍了海南岛自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开设郡县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进程。侧重于解放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特别是突出介绍了海南建省后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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