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编 对外经济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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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5548
颗粒名称: 第十四编 对外经济贸易
分类号: F727.66
页数: 10
页码: 483-492
摘要: 本篇内容包括海南的商品检验和海关工作历史概况。商品检验部分涉及商品检验机构的沿革和海南商检工作的简况。海关部分涉及海南岛海关工作的历史概况和解放后海关工作的发展简况。
关键词: 贸易经济 对外贸易 海南省

内容

海南岛是我国开展海外贸易比较早的地区,但由于诸多原因,对外贸易的发展却极其缓慢。1983年,中央确定了海南要“以开放促开发”的基本方针,给海南的经济建设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海南的对外贸易才真正迈开了前进的步伐。特别是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使海南的对外经济贸易得到迅速的发展,跨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并取得较大的成效。
  简况
  海南岛远离大陆,四面环海,地处广东、香港、澳门的外缘,在我国东南沿海海岸线的最南端。是我国较早的通商口岸之一,唐代已有土特产输出,其中槟榔和吉贝(即棉布)最为大宗。到了宋代,海运交通逐渐发达起来,海口的白沙门开始成为中外商船停泊和货物进出贸易的商埠,称海口浦。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被迫对外实行“五口通商”,其中包括海南岛的海口港。据记载,1932年经过琼洲海关进出货物已达11.4吨,从此,海南岛的对外贸易也就缓慢地发展起来了。
  海南解放以后,经过40年的艰苦努力,对外贸易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稳定发展的过程,从年出口几十万元到建省后的1989年进出口8亿多元。产品结构日趋合理,进出口迅速发展。
  海南岛对外经济贸易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但是,在解放前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残酷剥削,加上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战争和国内反动派的统治,严重地影响海南生产力的发展,造成对外经济贸易停滞不前的局面。
  1950年海南解放以后,国家对海南岛的开发和建设给予很大的支持,社会生产力得到恢复和发展。国家外贸部门又在海南建立油棕、椰子、咖啡、胡椒、香茅等热带作物生产基地,这就为发展海南对外经济贸易创造了条件。1956年,海南岛成立了第一家国营对外贸易机构——海南土产进出口公司。此后又相继成立了食品、茶叶、畜产等进出口公司和一批出口商品基地。可是,由于正值抗美援朝战争,帝国主义对我国封锁禁运,战略上海南岛又是重要的军事禁地,因此采取“闭关锁岛”的方针。海南孤悬海外,对外不能开放,对内又隔着一道海峡,这就从根本上限制了海南岛优势的发挥,加上“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的影响,对外经济贸易几乎处于停滞的态势。从1950年到1979年的29年间,累计出口创汇仅1.04亿美元,平均年创汇仅358万美元。50年代,每年出口1仅停留在50~100万美元之间;60年代,平均每年出口创汇只有250万美元;70年代,每年出口创汇也不过800万美元,1977年首次突破出口创汇1000万美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的实施,特别是1980年国务院批转《海南岛问题座谈纪要》,中央和广东省决定对海南岛的经济建设给予大力支持。198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又决定加快海南的开发建设,进一步明确了以开放促开发的建设方针。从此,海南岛的对外经济贸易才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全岛先后成立了一批有进出口权的地方外贸、工农贸公司,各市、县建立了外贸企业,负责对出口货物的收购、组织出口,1984年,海南外贸出口达4113万美元,比1983年增长160%。1985年外贸出口总值达到8113万美元,比1984年增长190%,等于过去35年出口总值的总和。1988年4月海南建省,办特区以后,对外贸易发展更快,出口创汇达到1.24亿美元,比1986年增长220%;1988年对外贸易商品出口总值2.81亿美元,比1987年增长1.43倍,是1979年以前29年商品出口总值总和的2.5倍,进出口贸易总额达7.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327.8%,是海南对外贸易最有成效的一年,创历史最高纪录。1989年海南对外贸易又有较大的发展,全年进出口总额达8.96亿元,比1988年的7.7亿元增长16.34%。1989年全省对外贸易出口额首次突破3亿美元,全省实际出口总额3.35亿美元,完成年计划3.32亿美元的100.8%,比1988年的2.81亿美元增加5223万美元,增长18%。出口创汇产值也不断增多,全省1989年有各级各类公司71家,比1988年增加23家,增长47.9%。在出口创汇企业中,外贸专业公司是主力,在10家外贸专业公司中,年创汇超过300万美元的有6家,其中有1家超过2000万美元。出口品种也不断增多,1989年全省外贸收购总值2.24亿元,比1988年的1.52亿元增长47.45%,品种达513种,比1988年增加294种,增长134%,出口商品结构有明显变化,初级产品所占比例下降,工业制成品出口比例增加。其中:农副土特产品占出口总额的35.1%,比1988年下降4个百分点;矿产品占出口总额的28.6%,比1988年下降10个百分点,轻纺工业品出口总值8479.66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5.3%,比1988年上升9个百分点。尤为突出的是化工、橡胶、医药等产品的出口总值1744.87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5.21%,与1988年相比增加739.5万美元,增长73.67%。机械产品出口值为101.2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0.3%,比1988年增加35.9万美元,增长55%。
  随着海南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社会生产不断发展,省内企业生产提供出口货源不断增多,出口产品的自产比重也逐渐增大。1989年全省出口商品中,省内商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88年的17.5%,增至34%,从6401万美元增加到1.14亿美元,增长135.36%。但出口商品仍以初级产品为主,其中,农副土特产品为6188.89万美元,矿产品为1614.6万美元。出口品种也不断增多,1989年全省外资收购总值2.24亿元,比1988年的1.52亿元增长47.45%;品种达513种,比1988年增加294种,增长134%。单项商品出口创汇超过100万美元的有90种,比1988年增加54种。
  1989年全省进口总额为5.4亿美元,比1988年的4.9亿美元增长10.5%。进口货物中,工农业生产资料占62%,生活资料占38%,大宗货物主要有化肥331206吨,钢材90119吨,粮食128594吨,高分子化合物23788吨,成品油211089吨,农药125吨。此外,还有一批丰富市场的商品,以满足社会生产和市场的需要,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商品检验
  海南岛具有独特的自然优势,但由于多种原因,经济建设和对外贸易发展比较缓慢。1952年到1976年的25年间,海南的对外贸易出口总值一直在1000万以下徘徊,年进口总值平均为862美元。大多数出口商品都是调往广州口岸出口。因此,自解放以来的相当长时间里,海南一直没有设立商检机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工作先后由广州商检局(广东省商检局前身)、湛江商检局办理。
  【机构沿革】
  为了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1974年10月24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国家商检总局批准建立海口商检处(属正科级),于1975年6月1日正式受理检验任务。由于当时工作条件限制和人员不足,只能从事抽取样品和某些商品的感官检验,重要商品和比较复杂的检验项目,均送广州商检局检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海南“开放促开发”方针的实行,使海南的经济建设和对外贸易日趋活跃,商检任务逐渐繁重。基于这种情况,1982年,广东商检局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国家商检局批准,将海口商检处升格为县团级单位。1983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速海南岛开发建设的决定,海南的对外贸易蓬勃发展,进出口商品成倍增长。新形势对商检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1984年10月,经国家商检局同意,报请经贸部批准,决定海口商检处升格为副厅级局,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海南商检局),实行广东商检局和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广东商检局领导为主的体制,人员编制增加到57人。1985年10元1日,经国家商检局批准,正式以海南商检局名称对外签发证书。1988年4月,为适应海南建省办特区需要,国家商检局又决定将海南商检局升格为正厅级局,成为全国省一级商检局之一,直属国家商检局领导,人员编制定150人,并配备了新的领导班子。
  1983年,为加速海南岛开发建设步伐,国务院批准三亚港为对外开放港口。经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批准,设立三亚商检机构,于1985年3月成立海南进出口三亚商品检验处,作为海南商检局隶属单位正式对外开展业务。1987年经国家商检局批准,三亚商检处改名为三亚商检局。
  1985年经国家商检局批准,成立了民间商检机构——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海南分公司,接受国内外客户的委托,开展检验、鉴定、出证业务等。
  【海南商检工作开展简况】
  海南商检机构自成立以来,依照《商检条例》和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加强管理,认真检验,公正准确,维护信誉,促进外贸,为四化服务”的商检工作方针,使海南的经济建设和对外贸易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海南进出口商检工作,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年增长。1975年至1979年的5年间,共检验出口商品1400批,商品总值27.92亿美元。其中检验出口商品1023批,商品总值2.18亿美元。在对出口商品检验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出口合同的商品465批,占批数的0.045%,商品总值1498.39美元,占0.068%,经过经营、生产单位返工整理或调换合格商品,后放行给予出口,较好地把住了出口商品质量关,维护了国家的信誉。检验进口商品1.18万批,商品总值25.73亿美元,经过商品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或合同要求的1284批,占批数的10.88%,商品总值2.04亿美元,占进口商品总额的0.079%。海南建省后,商检机构逐渐理顺和不断完善,商检队伍不断壮大,逐步建设成为一支多层次、多专业,业务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技术队伍,检验设备和手段也不断的完善和加强,自检能力已从1984年前的20%提高到1988年的90%以上。商品检验范围、项目也逐渐扩大,检验的商品种类由1983年前的几十种增加到1988年的560种。
  1988年,由于海南建省办特区,海南的对外贸易出现前所未有的好势头,商品检验工作成倍的增加,这一年,共检验进出口商品2892批,商品总值4.08亿美元,其中检验出口商品1359批,货值1.32亿美元,发现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出口合同要求的86批,占批数的6.3%,商品总值139.99万美元,占出口商品总值的1.06%,经过生产,经营单位返工整理或调换合格商品后合格给予放行出口;检验进口商品1533批,商品总值2.76亿美元,发现不符合合同或标准规定的153批,占检验批数的10.31%,不合格的商品总值1343.5万美元,占进口商品总值的4.87%。经商品检验机构出具证书,为有关单位向外谈判索赔提供了依据,维护了国家利益。1988年,商检部门结合海南的实际情况,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了地方法规2个,对大进大出等方面的管理程序进行积极的探索,为促进海南的进出口贸易作出了较大的贡献。1989年,海南商检局在进出口商品增加,商检人员不足,一些出口产品质量下降的困难条件下,还是较好地完成了进出口商品检验和监督管理的任务。据统计,全年共完成了进出口商品3847批,商品货值6.51亿美元,与1988年相比,分别增长33.02%和59.56%。
  海关
  海关,是一个国家监督管理进出国境的货物、物品和运输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海关,我国古代也称“市舶司”,是我国管理外国船货的官府机构,创始于宋太祖开宝四年(公元971年)。
  【海南岛海关工作历史概况】
  宋代,海南岛已经形成了一批港口、集镇和较大的居民点,海南与大陆,海南与东南亚国家的商人已有一定的贸易往来,指南针已应用于航海事业,促使琼州市舶司(海关)的建立。南宋孝宗乾道年间,建立了琼州市舶司,属广州市舶司管辖。它负责把从南海一带返回的商船押送到广州市舶司,但琼州还不是与外国直接交易的地点,不过可允许南洋船、阿拉伯船航行时在海口停泊。
  元代废市舶司,于元三十年(公元1293年)易名改为海北海南博易提举司,到了元武宗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改名为覆实司,实质上掌管和市舶司相同的事务。
  明代实行了以市舶附于贡舶,朝贡附于蕃货的朝贡贸易制度。海南岛不属于接待朝贡船舶之地,对国内又实行了严厉的海禁政策,因此,海南岛所设市舶机构因没有存在的价值而逐渐名存实亡,最后市舶机构消亡了。
  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清政府设立了粤、闽、浙、江海关,粤海关管辖广东省50多个关口,其中总口7处,海口是总口之一,海口总口下设9个署税馆,12个分卡。海口总口辖管9个分口:铺前分口、清澜分口、沙䇭分口、陵水分口、乐会分口、万州分口、北黎分口、崖州分口、儋州分口。它的职能是检查货物,征收关税,船程和规礼等。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了《天津条约》,规定海口辟为通商口岸。
  光绪二年三月初七(公元1876年4月1日)琼海关立。全面推行洋关制度,为资本主义倾销商品、掠夺资源大开了方便之门。
  939年2月,海南岛沦陷,琼海关被日军接管。琼海关成为倾销日本商品、掠夺海南资源、量化战争机器的帮凶。因此,外国船舶和外国货物如潮而至。当时鸦片以洋药的名义大量进口,据统计,1876年鸦片进口520.02担,1877年进口724.73担,1898年达到1020.67担。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琼海关降格为琼州支关,属雷州海关(今湛关海关)管辖。1948年琼州支关在榆林设驻船组。1949年1月琼州支关升格为琼海关。1949年榆林驻船组改为榆林支关。
  【解放后的海关工作发展简况】
  1950年5月海南岛解放,琼海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上了完全独立自主的道路。1950年6月1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
  海南军政委员会1950年6月派出军事代表负责接管琼海关以及建设人民海关事业,并办理与海关无直接关系的海务、港、电台等业务移交工作。
  海口海关在海关总署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的规定和“海关进出口税则”的实施,国家赋予海关特定的工作任务,即货监管、征关税、查禁走私三大任务,以维护国家的主权和经济利益,保护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抵制来自外国的经济侵略。
  海口海关业务的开展,在解放初期受到了一定限制,除了帝国主义给我国封锁禁运和抵制我出口商品外,由于国营经济刚刚组建,因此,对外贸易额不大,仅和香港、新加坡、泰国有贸易往来。
  这个时期的外贸特点是私营进出口商品在对外贸易中占了绝对优势。但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开始,我国采取了反封销、反抵制的措施后,海南岛私营出口商品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逐渐下降。1956年后,对外贸易均由国营对外贸易公司统一经营,实行对外贸易专营制。成立的各类对外贸易专业公司,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按照上级对外贸易公司下达的进出口计划,编制进出口货物明细单,海关凭进出口货物明细单进行查验,放行货物:对于不属于经营范围的专业公司进出口的货物,或者是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凭进出口许可证验收。后来,进出口货物明细单改为报关办理。
  由于广东省的特殊地理位置,于1950年1月广州设立“华南财委海关处”,管理协调省内外海关业务活动。1952年海关总署对广东省派出特派员管理海关工作。1953年2月,广州对外贸易管理局海口分局合并于海口。1955年海南对外贸易局成立,原海关进出口科移交给海南对外贸易局。
  为了支持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以及发展我国钢铁事业,1951年6月,设立海口海关榆林工作组。1955年7月改名为榆林办事处。1958年11月1日经海关总署批准,升为榆林支关(1962年撤销)。1958年10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八所分关”,1985年1月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八所海关”,升格为处级机构,隶属于海口海关。
  1960年海关管理体制下放,海关总署改名为对外贸易部的一个下属机构——海关管理局,广东省地方海关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对外贸易局领导,并指定广州海关为省内各海关的中心关。实行了海关管理局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领导体制。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成立的“海口港革命委员会”,海口海关是该“革委会”办事组的成员之一(1972年7月撤销),海口海关由1972年间成立的广东省对外贸易局海关处领导,直到1980年广东海关分署成立时止。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极左思潮的干扰,海关监督管理职能和查私缉私工作极度削弱,海关工作处于半瘫痪状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海关监督管理职能逐步恢复和加强。1980年2月国务院决定,将全国海关管理体制收归中央,恢复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及其业务。同年,海关总署鉴于广东省的地理位置,在广州设立广东海关分署,它是海关总署的派出机构,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协调海关与地方各关间的关系,并受广东省人民政府监督指导。
  1980年以后,为了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制定的关于工作重点的转移,对外实行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海南岛先后设立了海口新港、文昌县清澜港、儋县白马井港、崖县三亚港、琼海县谭门港、陵水县新村港为装御点。这时,海南岛的对外贸易异常活跃。
  由于对外贸易的发展,促进了旅游事业的发展,来岛贸易洽谈、旅游观光、探亲访友等人数日益增加。为了使更多的游客能来海南旅游,改善投资环境,于1983年11月开辟了海口至香港的海上交通;1984年7月又开辟了三亚至香港的海上交通:1985年2月,先后开辟了海口与香港、泰国、新加坡的空中走廊,极大地改善了海南的交通条件,加强和促进了中外关系以及贸易、旅游事业的发展。
  为了保证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促进“四化”建设,强化海关监管制度,加强沿海缉私力量,海关先后组建了海上缉私队和陆上缉私队。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查缉了大量案件,取得了重大成绩。
  1983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加速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的通知后,海面岛的开发建设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好势头。1984年6月,海关总署为加强对海口、三亚海关工作的领导,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亚海关”。这对海南岛的开发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发展旅游事业,减轻海口港、八所港物资积压和加速货物运输周转等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1985年1月,海口海关升格为厅局级机关后,下属设:三亚海关、八所海关、办公室、纪律检查组、保卫处、人事教育处、货运监管处、查私技术处、行李邮包监管处、行政管理处。海关工作人员队伍扩大了,工作范围和工作量也有了相应的增加。在海关党组织的领
  导下,较好地完成了货运监管、征收关税、查禁走私等各项任务。
  “解放思想、大胆改革、放宽政策、科学管理、健全法制、讲究文明”是海关工作的指导方针。近年来,海口海关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重视知识的培训;加强监管制度;简化管理手续,加速验收,方便合作进出,提高了经济效益。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后,海关工作更新了观念和检验手段,加强法制建设,打击走私违法行为,实行科学管理,维护了国家利益,促进了海南经济的迅速发展。1989年出口总额36082万美元,进口总额8640万美元,查获经济走私案件等工作都有较大的进展。海口海关1989年进出口业务工作量比1988年在总体上呈增长趋势。在一年内监管进出口货物量136万吨,比1988年增加45%,其中进口109万吨,出口27万吨,分别增加36%和97%。监督管理进出口货物总值8.8亿美元,比1988年增加78%,监管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584艘次,比1988年增加43%;监管来往港澳的小型船舶1129艘次,比1988年增加2%。征收关税2.4亿元,比1988年增加98%,减免关税8.9亿元,增加64%;征收代征税1亿多元,比1988年增加1.5倍,其中上缴中央财政4448万元,增加1.1倍,缴海南省地方财政6128万元,增加2倍。查获走私案件213宗,比1988年增加86%,私货总值2335万元,增加67%;罚没收入1117万元,其中交海南省地方财政558万元,均比1988年增加2.58倍。查获违规案件89宗,比1988年增加2.56倍,案值3633万元,增加7倍。进出境旅客11.8万人次,比1988年减少16%。

附注

【参考资料】 1.《海南年鉴》 2.《海南省——自然、历史、现状与未来》 3.海南档案馆有关资料 4.《海口海关简志》

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海南省况大全》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充分利用了本省各级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面、概要地介绍了海南岛自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开设郡县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进程。侧重于解放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特别是突出介绍了海南建省后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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