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编 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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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5530
颗粒名称: 第十二编 商业
分类号: F713
页数: 11
页码: 465-4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商业是指商品流通和交换的经济活动。在海南省的商业领域,包括日用工业品、副食品、粮油商业、供销合作社和集市贸易等方面的经营。日用工业品和纺织品商业涉及到各类生活用品的购买和销售,副食品和粮油商业涉及到食品杂货的交易,供销合作社是农产品和农资的购销渠道,而集市贸易则是传统的集市交易形式。
关键词: 海南省 副食品 粮油商业

内容

海南岛的商业以较快的速度,实现了由自给性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建省办经济特区后,海南商业的发展比国内一些地区更为迅速,一个开放式的、四通八达、丰富多彩、货畅其流的特区商业市场正在逐步形成。
  概述
  海南的商业历史悠久,秦汉时代已有历史记载。早在秦代,大陆就有商贾泛舟来琼,从事商业活动。汉代,岛上已出现职业商人。宋代,大批汉族居民迁居海南,民族杂居面积逐渐扩大,吸引商贾获利而进入海南,甚至深入黎峒,福建、浙江、广东不少商人定居海南专门从事贸易。汉族完全以货币为主要流通手段,岛上的内外贸易已比较发达。当时,海口白沙一带建起了海南最早的商业街道——白沙街。元代,海口市设立了岛上第一个商业贸易机构——“海北、海南贸易提举司”。明代,海南岛逐渐形成了商业墟市122个,商港20个。清代,岛上的商品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出现了颇具规模的制糖、纺织、制革及采矿业,促进了商品贸易。道光年间(公元1821年至1850年),海南岛的商品墟市增加到301个,店铺比明代增加了10倍,至此,岛上的商业活动形成了第一次高潮。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1858年琼州被辟为通商口岸。由于洋商和洋货的大量涌入,海南的手工业和民族工业受到很大的冲击,民族商业的发展跌入了低谷。辛亥革命以后,岛上的民族商业获得了生机。接着不久,随着日寇入侵和国民党发动内战,海南岛的商品生产完全陷入了停滞状态。日寇不仅掠夺岛上大量资源,而且直接派出商人控制海南的商业经营,使民族商业重陷困境。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海南岛解放前夕。
  解放以后,随着岛上商品经济的复苏,商业也得到了振兴。1950年5月,海南首先成立了国营商业管理机构——海南行政区公署商业处(以后改为工商处,再后改为商业局),设立了百货、纱布、土产、盐业和粮食等国营商业公司36家,共有职工1130人,初步形成了从管理到经营,从批发到零售等一套完整的国营商业系统。新兴的国营商业,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方针的指引下,广泛开展购销活动,大力组织物资交流,奠定国营商业的领导地位,同时,也带动了集体和私营商业的发展,使全岛的商业活动又一次形成高潮。1956年,在全岛进行了对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将90%以上的私营商业组织起来,成立了公私合营商店或合作店(组)。1958年“大跃进”时期,供销社和商业处合并,一部分参加公私合营和合作店的商业网点过渡到国营商业,形成了国营商业一家独办市场的局面。而城乡个体经济逐渐受到限制,影响了海南商业的更进一步发展。“文革”十年动乱,全岛的商业工作处于被动境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海南实行“以开放促开发”的方针,打破了长期闭关锁岛的封闭局面,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海南岛的商业活动再次形成新的高潮,出现了欣欣向荣,购销兴旺的景象。
  建省前(1988年5月份前),海南的商业公司、企业有:海南商业贸易总公司,海南华侨、友谊、特供、民贸公司,海南五金、交电、化工公司,海南百货公司,海南纺织品公司,海南商业储运公司,海南糖、烟、酒公司。县市一级商业局属下也设立相应的分支机构,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国营商业体系。到1986年止,海南共有全民所有制商业单位3174个,从业人员4.3万人,供销合作社5273个,从业人员2.6万人。
  解放40年来,海南的国营商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建立了以国营商业为主的统一市场。全海南社会商品的零售额从1952年的14765万元增长到1983年的139713万元,发展速度为946.2%,逐年平均速度为7.5%。商品品种从1952年的5000多种发展到4万多种,增加将近9倍。利润总额从1953年的1227.2万元增加到1983年的1947.7万元,上缴国家税金也从同期245.3万元增加到472万元。海南建省以后,商业发展更加迅速,城乡市场繁荣,商品购销增加。1988年全省社会商品纯购进总值17.37亿元,比建省前一年增长3.2%,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7.47亿元,比上年增长32.6%,扣除零售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2.4%。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消费品零售额34.32亿元,比上年增长33.1%,各种经济类型零售额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全民所有制商业零售额120339万元,比上年增长38.3%,集体所有制商业零售额4.9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合营经济商业零售额1952万元,比上年增长218.5%,个体经济商业零售额8.48亿元,比上年增长29.6%;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12.44亿元,比上年增长39%。
  1988年,主要消费品纯销售量有较快增长,其中猪肉增长35.9%,鲜蛋增长27.0%,彩电增长33.3%,电冰箱增长108.2%,洗衣机增长19.4%,自行车增长27.7%。
  1988年全省商业机构共有7.80万个,从业人员18.50万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商业机构4130个,人员5.58万人;集体所有制商业机构7362个,人员3.58万人;合营商业27个,人员485人;个体有证商业6.56万个,人员9.21万人。
  1989年,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40.27亿元,比1988年增长7.5%。在社会商品零售额中,消费品零售额37.64亿元,比1988年增长9.7%,农业生产资料零售额2.62亿元,下降16.7%。商业零售额26.2亿元,比1988年增长2%,饮食业零售额3.92亿元,比上年增长2.9%,工业零售额1.82亿元,增长2.9%,其他行业零售额2.44亿元,增长74.4%,农民对非农业居民零售额5.93亿元,增长22.1%,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16.12亿元,增长29.6%。国内纯购进总额25.04亿元,比1988年增长44.19%。根据海南特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海南省商业行政管理机构再次进行调整。原主管全省工业、内外贸易行政管理的海南省贸易工业厅,于1989年5月调整分解为海南省贸易厅和工业厅。海南省贸易厅主管全省内外贸易事务,专门负责全省商业、供销、粮食系统的立法、规划、监督工作。
  日用工业品
  解放前,海南岛的日用杂品市场主要由本岛和外地小商贩经营,规模小,品种不多,主要以大路货和一些传统商品为主。解放后,海南才逐渐建立了以国营商业为主体的日用杂品供应销售渠道,在计划供应时期有效地保证了全岛日用杂品的有秩序供应。
  解放初期的50年代到60年代,海南经营日用工业品的主要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少数个体摊贩,供应的日用工业品主要是夏凉品、铁锅、碗筷、肥皂、火柴、煤油、纸张、竹木制品、烟花炮竹、文化用品及各类家俱和传统日用杂品,在这一时期,日用工业品比较齐全,也比较充足。70年代以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有些日用工业品比较紧缺,有的要凭票供应或排队购买。
  进入80年代以后,日用工业品发生更新换代的变化,如家用电器、炊事用具、塑料制品、不锈钢餐具、钢木新潮家俱等。增加了煤气炉具、饮食服务用品等经营项目。1988年全省日用工业品商业系统,纯购进商品总额为4209.1万元,比上年增长21%,纯销售商品总额为5201.1万元,比上年增长25%;建材类工业品纯购进商品总额为1184.2万元,比上年下降3.5%,纯销售商品总额为1740.3万元,比上年增长14.5%。废旧物资纯购进商品总额为94.4万元,比上年增长215%,纯销售商品总额为286.6万元,比上年增长88.9%,废旧物资直接出品总额为1233.6万元,比上年增长786.8%。建省以后,海南日用工业品的购销,除了充分利用建省办特区的优惠条件和市场机遇,还积极经营适应消费变化的产品。
  在企业管理方面,全省日用工业品商业系统,都不同程度地推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有些还试行了“责任出资,抵押经营”等形式,把风险机制引入企业。为了缓解资金紧张的困难,部分地区(县市)的日用工业品公司,还在企业内部推行了“股份制”,利用闲散资金,加速企业流动资金的筹备与积累,不断扩大日用工业品的经营,以适应消费不断高涨的需要。
  1989年全省日用工业品的国内纯购、纯销,与1988年相比,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全省国内纯购4095.3万元,比1988年下降2.7%,国内纯销4213.1万元,下降19%;库存增加317.7万元。其中,建材类国内纯购下降51.5%,国内纯销下降48%;废旧物资国内纯购1258.2万元,增长33.3%,国内纯销432.2万元,增长51%。几项主营收购品种废钢铁、杂铜、废铝锡等废旧金属纯销比1988年省较大幅度增长,但收购减少,库存减少。
  1989年,全省日杂行业,面对市场疲软,资金紧缺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日杂商业通过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不断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行业竞争优势,积极发挥主渠道的作用,对日用陶瓷、铁锅、饭碗,卫生纸等商品,在地产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向省外购进,保证生活用品市场不断挡。针对海南工业基础薄弱,回收加工利用尚处于空白的特点,大力回收废钢铁,直接出口。1989年出口废钢铁22202吨,比1988年增加822吨,收购废塑料、废橡胶、杂纸等各种废旧物资比1988年增加314.2万元。
  副食品
  海南岛的副食品经营,解放前均由私人经营,经营的品种也比较齐全。海南属于热带亚热带,发展副食品生产有优越的条件。解放以后,1955年海南行政区成立了贸易公司,国营副食品商业机构开始建立。30多年来,海南岛的副食品商业主要经营干菜、干果、调味品及传统的土特产品。购销人民生活必需的粉丝、腐竹、木耳、香茹、八角等,基本上满足了市场的需要。胡椒是海南岛的土特产品和拳头产品,海南的副食品商业部门经营了30多年的胡椒,建立起了胡椒生产、加工、保管等系统设施,有了一定的经验。司时,还加强了胡椒生产基地的建设。在华南热作“两院”和兴隆试验站的辅助下,先后拨出辅助资金和化肥,支持各地办胡椒种苗基地和生产基地。到1988年,海南胡椒种植面积达19.6万亩,年产量达4000吨。其他副食品大都由家庭和私人种植和生产。海南没有的副食品,由副食品公司或私人商贩购进经营。
  解放以来,海南的副食品商业机构几经调整。1988年成立了海南省副食品公司和各市、县副食品公司,一方面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大特区的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外引内联,加强横向经济联合。公司先后和湖南省食用菌研究室、所、湖北省土产果品公司、北京市干菜调味品贸易中心开展横向经济联合,成立了“琼湘食用菌技术联合开发公司”、“海南琼鄂联合贸易公司”、“海南京海贸易联合公司”等三家联营公司。1988年总购进额为1426.6万元。
  海南除了有副食品商业经营外,还有国营的食品商业,主要从事食品行业的组织货源、批发、零售,种苗、饲料,办加工厂、养鸡场、养猪场等多种项目经营。长期以来,每南的食品商业对扶持海南的畜牧业生产的发展,对肉食市场供应等方面发挥了国营商业的主渠道作用。
  由于海南岛原来生产基础薄弱,肉食长期以来未能自给。尤其是建省办特区以后,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使畜禽生产发展与肉食市场供应缺口越来越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除发挥民间自然流通渠道,从湛江、广西等毗邻地区购入部分活猪,补充市场供应缺口外,各级食品公司从1985年以来,每年平均从省外产区组织调入冻肉4000吨,另外,还组织一批炼猪油、炼猪杂、冻鸡等供应市场。为支援畜禽生产,每年还从省外调入大批良种鸡、鸭苗,各种混合饲料和玉米等,对缓和海南种苗市场紧缺状况,促进养鸡、鸭业的发展,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为了改变肉食结构不合理状况,海南建省后,省政府对发展副食品生产基地甚为重视,拨款2391万元,兴建综合性现代养鸡场。建成后,年产良种鸡苗140万只,肉鸡20万只,每年将为海南提供肉鸡1750吨。到1988年,全海南食品商业系统拥有17个肉鸡场,年产能力为50万只。胡椒种植面积达1926万亩,年产量4000吨。1988年,海南副食品总购进额为1192万元,总销售额为142626万元,纯利10万元。个体养鸡、养猪场、个体经营副食品商业建省后发展也比较快。副食品市场繁荣,货源充足,基本上能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
  粮油商业
  解放前海南岛,是缺粮的地区,30年代至40年代,海南岛缺粮约71958担(折合719.55万斤),而每年必须由外地输入大米,约占总缺粮额的大半。解放前粮油经营都由私人米行经营。海南的食油生产,产量可供本地需要,而且尚有少量输出香港、广州等地。解放前,食油经营大都是由私人经营或自产自销。
  解放以后,海南于1953年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政策,粮油供应都由国营商业部门经营,国家机关、军队、厂矿企事业的干部职工都定量供应,一般都能保证消费的需要。1956年至60年代以前,粮油市场很少开放,都由国家粮食部门统购统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干部职工的粮油供应仍由国家包销,但粮油贸易市场逐渐放开,有些私人也从事少量的粮油经营,调剂了余缺。海南是个缺粮的地区,每年仍从国内其他省份调入或从东南亚的泰国、缅甸进口大米。全省有三分之一人口吃商品粮,粮食供应量的四分之三靠省外调入。
  1988年,海南省粮食总产11.98亿公斤,全年收购入库12741万公斤,完成全年计划的87.9%。海南粮食经营部门共组织收购省内外议价贸易粮23万吨,全年投放市场贸易粮达26.73万吨,获利1126.44万元,比1987年增盈659.50万元。同时创出一条以“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新路子。全省粮油部门已设有多种经营粮店86间,加工场43间。同时发展各种种养业和养殖业,当年全省粮油部门多种经营销售收入1330.44万元,其他庭院经济收入110万元,整个粮油经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989年,海南省粮食系统有行政管理部门20个,下辖492个企业,干部职工总人数1.63万人。其中,有粮食管理所284个,粮油加工厂94间,粮店448间,粮食运输车队12个,各类粮油公司59个。这一年,是海南省粮食购销计划近几年完成较好的一年,主要是购多销少,库存充足,供应平稳,粮食形势稳定。
  1989年,海南省各级党政领导重视抓农业,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发展。虽然部份市县连续遭受风、水灾,晚造粮生产损失严重,但全年粮仍获得丰收。全省粮食总产量达30.2亿斤,比1988年增长26.2%,增加6.24亿斤,接近历史最好水平(30.8亿斤)。
  为了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各级政府统一部署,立足抓早抓紧,组织大批干部深入农村收购。1989年度全省粮食收购入库实绩32999.4万斤,比1988年度增加7517.8万斤。其中,合同定购粮入库18939.4万斤,比1988年度增加2689.6万斤;议顶超粮入库14060万斤,比1988年度增加4828.2万斤。1989年粮食年度全省食油收购入库662.6万斤。1989年全省兑现粮油合同定购挂钩物资化肥29095.5吨、柴油2909.55吨。完成中央议转平粮食15318万斤,省外纯调入粮食61129万斤,比1988年度增加调入13476万斤。
  1989年,全省粮食总销售(不含财政供应)72832.4万斤,比1988年度减销4157.8万斤。全省食油总销售727.4万斤。
  供销合作社
  海南岛的供销社商业是解放后在没收官僚资本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集体所有制合作商业。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深入进行,国营商业和供销社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形成了从管理到经营,从批发到零售,从纯商业到饮食服务业、商办工业等一整套经营体系。1986年,全岛共有供销合作社5273个,从业人员2.6万人,是全岛商品流通的主要渠道之一。至1988年海南建省后,全岛有19个市县供销社和四个省直属公司,一个综合加工厂,一个供销学校,共有机构5830个,其中批发机构685个,零售机构4182个,从业人员2.8万人。
  1979年后,海南岛的供销社商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及时转移工作重点,从过去主要行政手段逐步转移到用经济手段,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来领导、管理供销,从主要抓微观经济活动,抓当年的购销、调存计划,开始转到注意抓宏观经济决策,抓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上来。为了克服大锅饭、铁饭碗带来的弊端,供销社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主要是进行管理体制上的改革。在继续健全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承包经营”、“包干上缴”等形式的承包责任制,较好地提高了经济效益。在这个基础上,全岛供销系统鼓励各门店大胆冲破现有条块体制和行业界限的束缚,实行横向经济联合,变封闭式的经营为开放式的经营,实行了横向经济联合的项目179个,联营形式有工商联营、农商联营、供销与乡镇企业联营等。
  供销系统的产品购销方式是:统购、派购、议购三种。农副产品一般经过“生产者——基层收购单位——县级批发公司——零售商店——消费者”等几个购销环节;工业品一般要经过“生产者——一级批发站——二级批发站——三级批发站(基层供销社)——消费者”等九个购销环节。近年来,海南供销系统和全国各地一样,放宽和调整农副产品的购销政策,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缩小一、二类农副产品的品种和范围,给供销社经营注入了新的活力,出现了新局面。建省前的1986年,全海南的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商品纯购进达11.67亿元,比1978年的4.35亿元增长1.68倍,平均每年递增13.12%,比1952~1978年递增率12.8%高出0.84%;纯销售额为16.73亿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66.6%,比1978年的9.28亿元增长80%,平均每年递增7.65%。
  海南建省后的1988年,全省供销系统国内纯购进2.86亿元,比1987年增长11.9%。其中工业品购进2.2亿元,比1987年增长29.4%;国内纯销售5.97亿元,比1987年增长10.8%,其中生产资料零售1.2亿元,比1987年增长10.4%。全省农村市场中,供销社主管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杂品及主要副食品供应均比1987年有所增加,供销社经营促使农村市场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
  从1988年开始,按照海南省政府“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要求,省联社以深化企业改革,提高服务效能为中心,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发展企业联合,进一步搞活城乡物资交流,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省、市、县级供销社进行转轨,由原来的行政管理型转变为经营服务型,均成立了供销发展总公司,除了留下少数人负责原有行政管理事务外,大多数人组成若干的业务经理部,转入经营服务。在企业内部,全面推行经理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部分单位开始推行扩资入股和责任出资,把风险机制引入企业经营管理。已实行出资入股的公司29个,占公司总数的25%;已实行出资入股的基层社83个,占基层社总数的28%,参加责任出资职工6840人,占职工总人数的25%。推行责任出资和扩资入股,把企业与职工的利益紧密联系,增加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强化了企业经营行为的自我约束机制。在供销社企业外部,积极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仅省直公司就先后同北京、湖北、宁夏等兄弟省社、企业及港商举办联营企业27个,投资额达3161万元,港币3000万元,大部分已经开始营业,1988年购销额达2027万元,同时向工贸、农贸结合发展。1988年与农村商品生产专业户建立起专业产销合作社36个,参加农户有1471户。全省供销系统已自办和联办瓜菜、胡椒、槟榔、南药、菠萝、香茅等商品基地35万亩,还办起一家农副产品综合加工厂。在办瓜菜基地中,注意抓好反季节瓜菜生产,1988年共收购北调瓜菜2350吨,支援了北京等地冬季瓜菜供应。
  集市贸易
  集市贸易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商品交换的一种传统形式。在海南岛,汉朝已有职业商人出现,随之,集市贸易也逐步开始。到了宋代,民间的集市贸易已经活跃,市镇上出售的商品有漆器、铁器、铜器、银器、竹藤制品、陶瓷器、盐、酒、米、面等,到清代通商口岸的开放,岛内各地的集市贸易更加繁荣,货物集散点不断增加。海南岛的集市到民国时期,在中部的少数民族地区,大都是实行物物交换。当时市场上农民所生产的是野蚕丝、各种药材、香料、牛、猪、皮革、木材、油类等。商人则以棉纱、棉布杂货(盐、烟草、酒、火柴、草纸、剪刀、猎枪等)与其交换。其他发达的集市便是汉族聚居地区。象海口、陵水、加积等处发达集市,在海南不下百余处。这些集市有隔日或三日四日的定期不等。此类集市大都设在河流沿岸和交通中心地方,它既是乡村的货物集散地,同时又是村民文化经济与交际的中心,附近农民在这些集市中,把农产品和日用商品进行交换。集聚在市场的商品,经由输出经纪商或外商转卖,一般都是自给半自给经济状态下的商品交换。也有实行货币集市的地区,一般都是在汉民族定居和港商、华侨较多的地区。解放以后,海南岛的城乡集市贸易更为活跃,逐步由自给、半自给下的商品交换向着商品经济状况下的商品交换转化。十年动乱期间,海南岛的城乡集市贸易受到冲击,不少地方减少或关闭集市,全岛贸易出现了萧条的境况。
  1979年后,随着党的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海南岛积极开放和建立城乡农贸市场,使城乡集市贸易出现了繁荣兴旺的景象。1987年海南建省前,各地新建、扩建市场301个,面积31.16万平方米。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8.9亿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1.4%。1988年海南建省以后增加了60个,达到361个,面积38.77万平方米。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12.5亿元,比1987年增加38.9%,占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3.4%。征收市场管理费1402.3万元,比1987年增加35.4%。通过自筹资金,财政拨款、银行信贷及各方面集资等多种形式,投入市场建设资金904万元,比1987年增加45%,建筑面积7.62万平方米,比1987年增加121倍。其中棚顶市场16个,面积3.18万平方米,室内市场44个,面积3.90万平方米。到1988年底,全省拥有集市贸易市场512个,其中工业品小商品市场31个。
  海南省城乡集市贸易出现新变化的特点是:集市贸易正由自给半自给经济状态下商品交换,向着商品经济下的商品交换转化。长期以来群众参加集市贸易主要是为买而卖,自购自用。它反映了自给、半自给经济的商品交换关系。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和发展,专业户的大量涌现,商品率有了较大的提高,进入集市交换的农副产品越来越多,集市规模逐渐扩大,集市周期也相对缩短,过去的五日集、十日集现在普遍改为三日或隔日集,有的则变成天天集。过去,城乡集市大多数是就地设摊,露天交换,现在,全省城乡有相当数量的集市安装了蓬顶,不少地方建起了室内市场。随着集市贸易的发展,以往单一的农副产品市场也陆续向着既交换农副产品,又交换工业产品的综合性交易市场转化。1980年,全岛集市贸易工业品成交额仅占集市成交额的2%,1986年,工业品成交额上升到7751万元,所占比重达到11.2%,1988年和1989年分别达到13377万元和18321万元,分别占集市贸易成交总额的10.75%和11.39%。此外,全岛各地还陆续涌现出一批专业性交易市场,初步形成了粮食、水产、禽蛋和饲料、水果、工业小商品、原料半成品等交易市场。在经营方式上还出现了不少批发市场。这些批发市场专业性强,规模大,辐射能力广,较好地促进了城乡集市贸易的发展。
  纺织品商业
  解放前,海南岛基本上没有专营针、纺织品的批发商,只有一些以零售为主的布店,品种也十分单调,大部分是私人或几个人合股经营,上市品种以纯棉布为主。如白布、黑布、士林蓝、酞青和绿布(俗称叽喳绿)和小花布,丝绸类主要以蚕纱为主,从业人员和经营规模都不足以形成一个行业。
  解放以后,国家先后组建了中国纱布公司海南分公司和海南针织品公司(均为海南纺织品公司的前身),成为海南最大的纺织品批发企业。以后又组建了海口、儋县、屯昌、定安、三亚(原是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等县市的纺织品公司,形成遍布全岛城乡的销售网络。1976年以前,纱布销售业都是国营公司在每个公社(现在乡、镇)设一个点销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纺织品企业经受了纺织品放开经营和改革流通体制的冲击,不断改善经营管理,逐步推行承包责任制和一业为主,兼多种经营的方针,尤其是1984年以后,各企业的经营实力和规模都有增长。通过市场竞争,企业的素质得到提高,国营商业纺织品批发企业占有市场率稳定在70%左右,其中海南省纺织品公司占有市场率约为17%。近两年,私营和合股经营纺织品业的发展迅速,有批发也有零售,约占市场销售总额的一半左右。
  1988年全省纺织品国营商业销售总额达8200万元,比1987年增长21.25%,利税额达138万元,比1987年增加270%,经营品种已扩大到棉花、纱棉布、化纤布、丝绸、呢绒、工业用布、各种针织内衣、床上用品,家庭各种布用品等。货源基地遍布国内各大产区。全省国营纺织品商业系统1989年总购进6525万元,比1988年同期减少24.6%,总销售8027万元,减少14.3%;年末库存5154万元,增加1%,其中,纺织品2133万元,减少15.5%,针织品2794万元,增加10.5%。
  1989年因资金紧缺,致使全省各级国营纺织和商业企业陷入困境,存库商品结构不合理,质次价高的商品占相当比重,纺织品系统费用水平为14.9%,比1988年提高5.95%;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亏损金额达238万元,处理商品34.7万元。
  【参考资料】
  1.《海南特区经济年鉴》
  2.《海南年鉴》
  3.《海南省——自然、历史、现状与未来》
  4.省档案馆馆藏有关资料

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海南省况大全》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充分利用了本省各级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面、概要地介绍了海南岛自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开设郡县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进程。侧重于解放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特别是突出介绍了海南建省后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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