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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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5437
颗粒名称: 体制沿革
分类号: F327.66
页数: 1
页码: 3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海南省农垦事业的体制沿革经历了多个阶段。自1952年成立华南垦殖局海南分局起,经历了从垦殖处到农垦局的改制,从国营农场到农垦兵团的转变,再到撤销兵团恢复农垦局的调整。最终在1988年,海南农垦划出广东省农垦系统,成立海南省农垦总局,直接受海南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
关键词: 海南省 体制沿革 华南垦殖局

内容

海南省农垦事业创建于1952年。30多年来,随着形势的变化和事业的发展,农垦体制经历几度变化。
  1951年,国家成立华南垦殖局,由中央林业部和华南局双重领导。1952年1月,以海南行政区公署橡胶垦殖处为基础,成立了华南垦殖局海南分局。同年10月,华南垦殖局海南分局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林业工程部队第一师合编,林一师部队的番号和待遇继续保留。合编后海南垦殖分局下辖13个垦殖所,垦殖所下辖21个国营垦殖场或国营特种林场。
  1955年,华南垦殖局海南分局改为海南农垦局,撤销垦殖所,国营垦殖场实行调整,扩大规模,并改为国营农场,按县团级编制配备干部。年底,海南农垦局下属有国营农场24个。
  1958年国营农场曾一度下放,与当地人民公社合并,半年后又恢复原体制。1959年4月,中共广东省委明确指出:广东农垦系统国营农场属于“中央企业,双重领导,条条为主,分级管理”。1962年中共中央转发的《国营农场领导管理体制的规定》重申,国营农场是全民所有制的农业企业,应该按国营企业的管理原则管理。国营农场的生产计划、产品处理、资金管理、人员调动(所谓“四权”)集中于国家所指定的管理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1960年成立海南行署外贸基地局,后改为五料作物基地局,并建有13个国营农(茶)场。1968年12月五料作物基地局并入海南行署农垦局。
  1969年4月,中央决定把广东省农垦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纳入军队序列。兵团机关设在海口市,下辖10个师,其中在海南的琼山道美、万宁兴隆、通什、昌江石碌、临高加来、琼中牙挽和儋县八一,分别设立一、二、三、四、五、六、十等7个师,各国营农场改为团,全岛共设95个团和1个独立营。原华侨系统的兴隆、彬村山农场,以及军队系统的八一农场同时归兵团领导。
  1974年10月,中央决定撤销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师以上机关恢复农垦体制,以省管为主,团改为农场,分别在海口市和通什市设立海南农垦局和通什农垦局,分别管辖汉区和自治州的国营农垦企、事业单位。同时成立海南区党委农场工作部,加强对农垦的领导。
  1978年10月,兴隆、彬村山华侨农场划归华侨系统管理。
  1988年1月,海南农垦从广东省农垦系统中划出,下放给海南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同年7月,海南建省后成立海南省农垦总局(总公司),统管全省农垦事业。原海南、通什两个农垦局和海南区党委农场工作部随之撤销。

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海南省况大全》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充分利用了本省各级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面、概要地介绍了海南岛自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开设郡县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进程。侧重于解放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特别是突出介绍了海南建省后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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