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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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5328
颗粒名称: 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2
页码: 278-280
摘要: 本文介绍了海南省计划生育的沿革和主要措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海南省领导重视计划生育工作,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兑现政策奖罚和采取节育措施等方式,逐渐推动了计划生育的普及和实施。通过这些措施,海南省成功地控制了人口增长,提高了人口素质,促进了社会主义建设和经济发展。1989年,海南省颁布了《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推进。
关键词: 海南省 计划生育 沿革

内容

【沿革】
  自封建社会以来,由于社会原因,历代统治阶级没有认识到人口的增长与整个社会的发展紧密相关,从未提出人口节制生育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认识到人口的增长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的建设、人民的健康和生活水平的提高。1954年12月,刘少奇同志主持召开了节制生育问题的座谈会,1956年毛泽东同志提出把“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列入农业发展纲要。周恩来同志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党中央作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指出:“要在生育方面加以适当的节制”。根据中央精神,1958年海南岛在汉区各县市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这是海南岛最早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当时的计划生育宣传并不为广大的人们所接受,节制生育问题未得到充分重视。1962年全岛人口发展到355.18万人,就当年出生17.21万人,自然增长43‰,自然增长率比全国高15.86%,比全广东省高9.32%。人口的迅猛增长,大大地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影响了人民的生活和健康水平的迅速提高,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给人们敲响了人口警钟。
  1963年,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根据广东省委的部署,海南把计划生育列入妇女卫生工作,做为任务之一,使计划生育工作得于开展。这是海南岛的第一次较大规模的计划生育行动。由于大力宣传,使人们初步认识到人口计划生育的意义,相对地采取了一些节育措施,人口增长得到一定的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62年的43‰,下降到1963年的32.4‰和1964年的29.3‰,比广东省下达的31.5‰的计划还要低。但由于当时政策失调(少数民族地区不推行计划生育),使全岛人口自然率增长下降幅度不大。1964年,全岛人口有353.33万人。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受“文革”影响,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瘫痪,工作停滞。到七十年代,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海南的计划生育工作才得到恢复和正常运转。由于领导重视,机构人员落实,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到1980年下降到19.41‰,比1972年下降5.34‰;1982年后,根据中央、省委指示,海南各地连续几年掀起计划生育工作的行动高潮,较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到1987年,人口出生率下降到13.68‰,比1980年下降10.43‰;自然增长率下降到9.55‰,比1980年下降9.86‰;多胎率下降到9.65‰,比1980年下降24.95‰;计划生育率上升到81.57%,比1980年上升24.56%。
  为了更有效地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确保海南的开发建设顺利发展,1989年10月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有效地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措施】
  人口的计划生育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关系到人民的健康、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和国家的繁荣富强。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基本国策。海南近10多年来,在人口计划生育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1、领导重视。自中央号召计划生育以来,海南党政领导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于1963年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妇幼工作的任务之一,放到议事日程上来。1964年成立了海南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1979年成立海南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党委1名副书记兼任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岛的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下属的市、县都相应成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抓计划生育工作。特别是在1982年后,各级领导更加重视计划生育工作,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健全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制度,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国民经济计划,做为长期的一项任务来进行部署。由于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使计划生育工作持久地开展。
  2、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由于人们长期以来受到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早婚早育,“多子多福”等思想影响较深,对计划生育工作存在抵触、淡漠等情绪,有些人甚至公开阻碍、反对这项工作。为了提高人们对计划生育的认识,自觉节制人口增长,各级党委、政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报刊、广播、图片、幻灯、电影、墙报、大小会、戏剧等一切宣传工具和阵地,进行大力宣传,持久号召,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之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不断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向前发展。
  3、兑现政策,严明奖罚。海南岛主要执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改本)的计划生育政策,并结合本岛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计划生育政策。1979年8月印发了《海南行政区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中指出:“对于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实行计划生育,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只生1个孩子者,应予表扬和奖励。其孩子入托的,按省规定,免收保育费”。1980年又印发了《关于行政机关奖励申请只生1个孩子的夫妇一次过奖金开支的通知》,进一步严明奖励制度,鼓励一对夫妇只生育1个孩子,节制生育。对破坏计划生育工作或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惩罚。
  4、节育措施。计划生育工作,除了领导重视,宣传发动,政策落实,还要有相应的节育措施,以保证人口计划的实现。海南采取了“一胎上环,二胎结扎,计划外怀孕进行人流引产”等节育措施。对已生1个孩子的夫妇采取放环、药具避孕等措施,对已生2个孩子的动员其结扎,对计划外怀孕的劝其采取人流引产等补救措施,禁止多胎生育。1980年上环人数1.5万人,到1987年上环人数达10.03万人;1980年结扎人数1.02万人,到1987年发展到6.02万人;1980年流引产5.89万人,到1987年有6.94万人。大大地控制了人口自然增长率,保证了人口有计划地增长。

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海南省况大全》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充分利用了本省各级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面、概要地介绍了海南岛自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开设郡县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进程。侧重于解放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特别是突出介绍了海南建省后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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