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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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5319
颗粒名称: 第四编 人口
分类号: C924.256.6
页数: 10
页码: 271-280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琼海县的人口构成情况。包括人口分布与密度、年龄结构、性别比例、行业与职业、民族、方言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 海南省 人口 人口调查

内容

海南岛人口有案可查的可推西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据《后汉书·贾捐之传》记载,当时全岛有2.3万余户,这是我国史籍对海南岛最早的人口记载。随着海南的开拓、发展,人口逐渐增加,至清乾隆三十九年(公元1774年),全岛人口达118万;道光十五年(公元1835年)增至125.09万人。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岛共有58.75万户,228.12万人。1989年末,全岛人数已增至638.79万人。
  人口构成
  【概述】
  从海南岛人口发展的历史看,各个朝代历史条件不同,人口的发展速度也不同。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全岛有2.3万余户。到了隋朝,据《隋书·地理志》记载,有1.95万户;唐朝有8530户(《唐书·地志》);宋朝有1.03万户(《宋书·地理志》);元代有9.22万户,16.63万人(《元史·地理志》);明朝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共有6.85万户,29.13万人。明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有5.48万户,25.01万人;到明万历四十五年(公元1774年)有5.69万户,75.05万人。清乾隆三十九年(公元1774年)人口达118万人。民国时期,据陈植编著的《海南岛新志》记载,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海南岛总人口为219.57万人,37.29万户,到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为213.1万人。,
  解放后,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随着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增长较快。据统计资料,1950年全岛总人口为253.92万人;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为265.69万人;到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为347.05万人。11年中增长81.46万人,平均每年增长7.4万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岛总人口有566.77万人,比1964年增长219.72万人,增长63.3%,在18年中,平均每年增长12.02万人,比广东省的增长幅度大16.7%,比全国的增长幅度大18.2%。1988年,海南建省后,随着开发、开放和特区建设的深入发展,从国内各省市引进大批技术、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使海南的人口状况又一次发生重大变化。据1988年统计资料,全省总户数143.95万户,总人口627.49万人,比1982年增长60.72万人,增长10.71%。到1989年,全省有总户数147.72万户,总人口638.79万人。
  回顾海南岛人口演进的历史,解放后人口迅猛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1>、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决定了人口发展的基本趋势。解放前封建割据,军阀混战,社会动荡不安,生产工具落后,生产力发展缓慢,人民生活贫穷,直接影响了人口的发展。解放后,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各民族的安定团结,改善了生产关系,生产力得到发展,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人口发展自然加快。<2>、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解放后,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发展,进一步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健康,大大地降低死亡率,人均寿命延长,出生率明显高于死亡率。<3>、农村人口比率大,数量多。由于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严重,农村中早婚早育、“多子多福”现象十分普遍,导致这部分人口发展很快。<4>、人口的机械增长量大。从大陆向海南岛移民自古有之。两汉开始就有官兵、商人和难民迁移海南岛,到了宋代,南移迁民渐多。解放后,由于开发建设海南,国内多次有组织地向海南岛进行移民,其中数量最大的是农垦、工矿区。同时海南地处南海前哨,是战略要地,除了有强大军队驻防外,相应地产生了一批军工企业、生产基地。这样人口机械增长显然加大。<5>、前期计划生育工作抓得不够好。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较长时期内,人口理论上的片面性和人口政策的失误,特别是70年代前少数民族地区不抓计划生育,使人口增殖处于无计划状态。这些都是人口增长的原因所在。
  【人口分布与密度】
  海南岛人口分布由中部向四周递增,东部地区人口密度大于西部。
  解放前,海南岛人口集中在东北部、北部和沿海地区,西部、南部特别是中部山区人烟稀少。据林缵春编的《海南岛之产业》记载,1946年海南岛汉人多居住在岛东北部之平原地带,人口密度约为130人/平方公里;黎人则居住在岛之中部及西部地区,人口密度为20人/平方公里;全岛平均人口密度为74人/平方公里。
  从以上资料看,人口密度最高的是海口市,平均每平方公里838.78人;人口密度最低的是琼中县,平均每平方公里12.06人,与人口稠密的海口市相比悬殊。
  随着开发建设海南岛,人口流动变化较大,人口分布极不均衡的状况逐步得到改变。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海南岛人口密度为166人/平方公里,汉区为217人/平方公里。人口密度最高的是海口市,每平方公里1223人,人口密度最低的是琼中、白沙两县,每平方公里66~67人。到1989年,全省人口密度增到每平方公里187.74人。人口密度最高的是海口,每平方公里1617.88人;人口密度最低的是琼中县,每平方公里70.26人。
  从区域来划分,1984年全岛人口589万人。其中汉区392万人,占总人口66.6%;自治州有197万人,占总人口的33.4%。从各县人口规模看,儋县人口最多,有63万人,最少的是白沙县只有15万人。1988年,在19个市县当中,人口规模在50万人以上的有儋县和琼山县,30~50万人口规模的有文昌、琼海、万宁、澄迈、临高、三亚、乐东等7个市县;30万人以下的有海口、定安、屯昌、陵水、白沙、保亭、东方、昌江、琼中、通什等2市8县。
  【年龄结构】
  海南岛人口年龄结构属较年轻化。从三次人口普查资料看,0~14岁的少年儿童占总人口的比例都很大,1953年占总人口的33.03%,1964年占总人口的40.53%,1982年占总人口的35%左右。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更详细地说明,海南岛解放后出生的人口为392.57万人,占总人口的69%;其中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人口达220.63万人,占总人口的38.9%;64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31.68万人,占总人口的5.5%。从这一年龄结构看,一方面说明解放后,人民生活安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生率增长,青少年和儿童在总人口中占比例大;另一方面从人口再生产看,海南岛出生率持续时间长,1962~1964年是海南生育年龄高峰,1962年出生率高达52.02%。现在正进入劳动年龄和婚育年龄,面临着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期。如不控制人口增长,就会导致二三十年后的第四次人口生育高峰。这一年龄结构,同时预示今后一定时期内人口发展的潜力大,劳动力后备力量雄厚,更揭示出待解决的教育、就业、消费等一系列问题。
  【性别比例】
  海南岛人口的男女性别比例,受特定历史发展影响,解放前后男女性别比例各有不同。解放前,由于封建统治,军阀混战,男性多被拉夫、应征服役、战死或漂洋过海外出谋生,全岛总人口中男性少于女性。据《海南岛史》记载,清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成丁50.8万人,妇女71.03万人,妇女比成丁多。解放后,由于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人口性别比例逐渐趋于合理。据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全岛总人口中,男性占49.6%,女性占50.4%;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在全岛总人口中,男性占51.29%,女性占48.71%,1988年统计全省总人口中,男性占51.8%,女性占48.2%。1989年,全省总人口中,男性331.63万人,占51.92%,女性307.16万人,占48.08%。
  【行业与职业】
  解放前,海南岛人口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据1948年陈植编著的《海南岛新志》记载,全岛总人口219.57万人中,农民约占85%。
  解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开展,不但农业生产得到发展,其他行业也取得相应的进展。以解放初期的1950年人口情况看,全岛总户64.34万户中,农业户有56.62万户,占总户数的88%;人口250.91万人中,农业人口有220.31万人,占总人口的80.78%;非农业人口30.11万人,占19.22%。在非农业人口中,渔业7.01万人,盐业1.48万人,其他行业21.62万人。农业人口占有很大比例。自1983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加快开发建设海南岛的决定,特别是1988年海南建省、办特区以后,人口的行业与职业分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据1986年统计资料,当年年末劳动力资源总数为314.78万人,占总人口的52%;社会劳动者总数为274.24万人。按三大产业划分,第一产业200.87万人,占全社会劳动者总数的73.25%(全国的比重为61%),其中属于农村劳动力的有169.17万人,占第一产业劳动者总数的84%;第二产业有26.01万人,占社会劳动者总数的9.49%;第三产业47.36万人,占社会劳动者总数的17.26%。目前,海南省仍是个农业省。农业是基础,海南省要发展,要腾飞,还要继续抓好农业这个基础。
  【民族】
  海南省是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全岛有汉、黎、苗、回、藏、壮、满、侗、瑶、白、傣、佤、畲、水、京、土、蒙古、布依、朝鲜、土家、哈尼、傈僳、高山、锡伯、门巴、纳西、仫佬、哈萨克、鄂伦春等30个民族。汉、黎、苗、回族是主要居住族。
  在这众多民族中,黎族是海南岛最早的居民,其历史可追溯到石器时代,至今有千年的历史。黎族在海南岛分布较广,据林缵春编著的《海南岛之产业》记载,1935年前全岛各县,除文昌、琼东2县外,其余各县均有黎人,人数最多的是崖县和澄迈。
  随着朝代的变化,社会的发展,从封建社会的贬官流放琼崖,战乱迫使人流南迁,经商贸易发展,商人南下,到大军南下解放海南,至大批人才和劳动大军来海南,开发海南,使海南变为多民族的地区。据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统计,在全岛总人口中,汉族228.07万人,占总人口的85.84%;黎族35.81万人,占总人口的13.47%;苗族1.6万人,占总人口的0.61%;回族1706人。到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人口已增长到87.83万人,占总人口的15.5%,其中黎族80.93万人,占总人口的14.3%;苗族4.09万人,占总人口的0.7%;回族4131人,占总人口的0.07%;壮族1.87万人,占总人口的0.33%。1988年,在全省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102.05万人,占16.26%,其中黎族94.78万人,占总人口15.11%;苗族4.67万人,占0.74%;壮族1.73万人,占0.28%;回族0.54万人,占0.09%。到1989年,海南省少数民族人口有104.9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6.42%,其中,黎族97.02万人,占总人口15.19%;苗族5.05万人,占总人口0.79%;壮族1.77万人,占总人口0.28%;回族0.57万人,占总人口0.09%。
  【方言】
  海南省现有居民语言种类繁多,目前主要使用的方言有14种:
  海南话 指狭义的海南方言。《崖州志》称之为“客话”。现代汉语将其归属汉藏语系汉语闽南方言。闽南方言接近广东省的雷州话、潮州话,福建省、台湾省的闽南话。海南话是海南省使用最广泛、使用人数最多的一种方言,但在不同的地方,语言和声调又有不同,因此,一般以文昌县人的语音为标准口音。现在全省有527.5万居民通用海南话,他们主要分布在海口、琼山、文昌、琼海、万宁、定安、屯昌、澄迈等市县的大部分地区和陵水、乐东、东方、昌江黎族自治县及三亚市的沿海一带地区,其余市县少数居民也讲海南话。
  黎话 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黎语系,有本地、美孚、加茂等5个方言。全省近100万黎族人民使用黎语,仅次于“海南话”。世居的黎族是海南岛上最早的居民,他们绝大多数聚居在海南岛中部、南部的琼中、保亭、陵水、白沙、东方、乐东、昌江等自治县和三亚、通什市境内,其余的散居在万宁、琼海、定安、屯昌、澄迈、儋县等与民族自治县交界的地方。
  临高话 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比较接近壮语。临高话是临高人的通用语言。海南省境内使用临高话的居民接近50万人,他们主要分布在临高县境内和海口市郊西部的长流、荣山、新海、秀英等地区,其余的散居在琼山县、澄迈县、儋县和昌江黎族自治县的部分地区。
  海口市郊区和琼山县羊山地区习惯上称的“长流话”,也近似临高话。
  儋州话 属汉藏语系汉语粤语方言系统。儋州话,也叫那大话,是“儋州人”(汉族)广泛使用的语言。现在使用儋州话的人数有40多万人,主要分布在儋县境内和昌江、东方黎族自治县的沿海一带地区。
  军话 属汉藏语系汉语北方方言西南官话系统。军话是古代从大陆充军来海南岛的士兵和仕宦留下的语言。根据古籍记载,古代的海南岛是“畏途险地”,中原一带不断有“仕宦”被迫从军来海南岛,后来就在这里安家立业,流传下来了“官话”。因为这些人是从军而来的故名“军话”。省内使用军话的居民有10万多人,主要分布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东方黎族自治县、儋县和三亚市的部分地区。
  苗话 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海南的苗族,经专家考究,其语言风俗和瑶族基本相同。根据文献记载,他们是明代万历年间从广西调来的“良兵”的后裔。现在海南省境内有世居的苗族居民3万多人通用苗话,他们大多数定居在海南岛中部、南部的琼中、保亭、东方、乐东、陵水、白沙、昌江等自治县和三亚市、通什市,少数定居在万宁、琼海、定安、屯昌、儋县的部分地区。
  村话 属汉藏语系壮侗语。目前,海南省境内仅有6万多人讲村话,主要分布在东方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江下游两岸。
  回辉话 目前学术界认为,回辉话属于南岛语系,是语群中的一个独特的语言。据《琼州府志》记载,回辉大约是宋、元朝期间从外国迁来的居民使用而流传下来的语言。当地汉人称之为“番话”。海南省境内有世居的回族人民1万多人使用回辉话,主要分布在三亚市回辉、回新两个村。此外,白沙黎族自治县、万宁县也有少数居民使用回辉话。
  迈话 属粤语方言系统,比较接近广州话。迈话是汉人使用的语言,但使用人数不多,分布也不太广泛。目前,海南省只有三亚市市郊的崖城和水南一带的居民使用迈话。
  蛋家话 属粤语方言,这是汉人所使用的语言。全省仅有三亚港附近的居民所使用。
  此外,还有三亚市、陵水县等沿海渔民使用船上话,港口、铁路、矿山、国营农场工人使用白话、客家话、潮州话、浙江话、云南话、福建话等。
  计划生育
  【沿革】
  自封建社会以来,由于社会原因,历代统治阶级没有认识到人口的增长与整个社会的发展紧密相关,从未提出人口节制生育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认识到人口的增长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的建设、人民的健康和生活水平的提高。1954年12月,刘少奇同志主持召开了节制生育问题的座谈会,1956年毛泽东同志提出把“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列入农业发展纲要。周恩来同志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党中央作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指出:“要在生育方面加以适当的节制”。根据中央精神,1958年海南岛在汉区各县市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这是海南岛最早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当时的计划生育宣传并不为广大的人们所接受,节制生育问题未得到充分重视。1962年全岛人口发展到355.18万人,就当年出生17.21万人,自然增长43‰,自然增长率比全国高15.86%,比全广东省高9.32%。人口的迅猛增长,大大地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影响了人民的生活和健康水平的迅速提高,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给人们敲响了人口警钟。
  1963年,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根据广东省委的部署,海南把计划生育列入妇女卫生工作,做为任务之一,使计划生育工作得于开展。这是海南岛的第一次较大规模的计划生育行动。由于大力宣传,使人们初步认识到人口计划生育的意义,相对地采取了一些节育措施,人口增长得到一定的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62年的43‰,下降到1963年的32.4‰和1964年的29.3‰,比广东省下达的31.5‰的计划还要低。但由于当时政策失调(少数民族地区不推行计划生育),使全岛人口自然率增长下降幅度不大。1964年,全岛人口有353.33万人。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受“文革”影响,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瘫痪,工作停滞。到七十年代,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海南的计划生育工作才得到恢复和正常运转。由于领导重视,机构人员落实,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到1980年下降到19.41‰,比1972年下降5.34‰;1982年后,根据中央、省委指示,海南各地连续几年掀起计划生育工作的行动高潮,较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到1987年,人口出生率下降到13.68‰,比1980年下降10.43‰;自然增长率下降到9.55‰,比1980年下降9.86‰;多胎率下降到9.65‰,比1980年下降24.95‰;计划生育率上升到81.57%,比1980年上升24.56%。
  为了更有效地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确保海南的开发建设顺利发展,1989年10月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有效地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措施】
  人口的计划生育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关系到人民的健康、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和国家的繁荣富强。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基本国策。海南近10多年来,在人口计划生育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1、领导重视。自中央号召计划生育以来,海南党政领导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于1963年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妇幼工作的任务之一,放到议事日程上来。1964年成立了海南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1979年成立海南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党委1名副书记兼任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岛的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下属的市、县都相应成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抓计划生育工作。特别是在1982年后,各级领导更加重视计划生育工作,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健全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制度,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国民经济计划,做为长期的一项任务来进行部署。由于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使计划生育工作持久地开展。
  2、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由于人们长期以来受到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早婚早育,“多子多福”等思想影响较深,对计划生育工作存在抵触、淡漠等情绪,有些人甚至公开阻碍、反对这项工作。为了提高人们对计划生育的认识,自觉节制人口增长,各级党委、政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报刊、广播、图片、幻灯、电影、墙报、大小会、戏剧等一切宣传工具和阵地,进行大力宣传,持久号召,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之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不断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向前发展。
  3、兑现政策,严明奖罚。海南岛主要执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改本)的计划生育政策,并结合本岛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计划生育政策。1979年8月印发了《海南行政区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中指出:“对于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实行计划生育,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只生1个孩子者,应予表扬和奖励。其孩子入托的,按省规定,免收保育费”。1980年又印发了《关于行政机关奖励申请只生1个孩子的夫妇一次过奖金开支的通知》,进一步严明奖励制度,鼓励一对夫妇只生育1个孩子,节制生育。对破坏计划生育工作或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惩罚。
  4、节育措施。计划生育工作,除了领导重视,宣传发动,政策落实,还要有相应的节育措施,以保证人口计划的实现。海南采取了“一胎上环,二胎结扎,计划外怀孕进行人流引产”等节育措施。对已生1个孩子的夫妇采取放环、药具避孕等措施,对已生2个孩子的动员其结扎,对计划外怀孕的劝其采取人流引产等补救措施,禁止多胎生育。1980年上环人数1.5万人,到1987年上环人数达10.03万人;1980年结扎人数1.02万人,到1987年发展到6.02万人;1980年流引产5.89万人,到1987年有6.94万人。大大地控制了人口自然增长率,保证了人口有计划地增长。

附注

【参考资料】 1、陈植:《海南岛新志》 2、《广东省人口调查统计资料汇编》(1953年) 3、林缵春:《海南岛之产业》 4、小叶田淳:《海南岛史》 5、海南省人口局提供有关人口及计划生育工作资料

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海南省况大全》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充分利用了本省各级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面、概要地介绍了海南岛自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开设郡县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进程。侧重于解放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特别是突出介绍了海南建省后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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